Section § 7926.400

Explanation

本法律为相关的法律讨论定义了关键术语。“承包商”是指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合作提供患者护理服务的人。“个人信息”包括社会安全号码、地址和病史等详细信息,并由公共机构维护。“公共机构”包括消费者事务部和医疗保健服务部等多个州政府部门。“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是指由家庭医学、产科或妇科专家运营的诊所或医疗机构,其中大多数患者接受计划生育或堕胎服务。

就本条目的目的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政府 Code § 7926.400(a) “承包商”指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签订合同,提供与患者护理相关的服务的个人或实体。
(b)CA 政府 Code § 7926.400(b) “个人信息”指公共机构维护的与个人相关的以下任何信息:
(1)CA 政府 Code § 7926.400(b)(1) 社会安全号码。
(2)CA 政府 Code § 7926.400(b)(2) 身体描述。
(3)CA 政府 Code § 7926.400(b)(3) 家庭住址。
(4)CA 政府 Code § 7926.400(b)(4) 家庭电话号码。
(5)CA 政府 Code § 7926.400(b)(5) 根据第7925.005条提交的个人资产声明或个人财务数据。
(6)CA 政府 Code § 7926.400(b)(6) 个人病史。
(7)CA 政府 Code § 7926.400(b)(7) 就业历史。
(8)CA 政府 Code § 7926.400(b)(8) 电子邮件地址。
(9)CA 政府 Code § 7926.400(b)(9) 揭示任何电子网络位置或身份的信息。
(c)CA 政府 Code § 7926.400(c) “公共机构”指以下所有机构:
(1)CA 政府 Code § 7926.400(c)(1) 消费者事务部。
(2)CA 政府 Code § 7926.400(c)(2) 管理式医疗保健部。
(3)CA 政府 Code § 7926.400(c)(3)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
(4)CA 政府 Code § 7926.400(c)(4) 州公共卫生部。
(d)CA 政府 Code § 7926.400(d) “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指执业医师和外科医生(专长为家庭医学、产科或妇科)的诊所,或执业诊所,其中至少50%的患者接受计划生育或堕胎服务。

Section § 7926.40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如果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相关的人员(例如雇员和志愿者)已根据某项规定通知了公共机构,并且他们的个人信息包含在与该机构相关的文件中,那么公共机构不必披露这些个人信息。

Section § 7926.410

Explanation
个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取生殖健康机构工作人员的雇佣历史信息,如果存在正当理由。法院将权衡公开此信息的益处与保密的理由。如果公开信息对公众更有利,法院将命令发布该信息,除非负责方提供充分理由拒绝披露。

Section § 7926.415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在生殖健康服务机构工作或做志愿者的个人如何保护其个人信息的流程。他们必须通知相关的公共机构,说明他们受此保护。该通知必须使用机构的官方信头纸,与页面上其他文字清晰分开,并由个人本人及其机构的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共同签署。该机构还必须保留这些通知的副本。

(a)CA 政府 Code § 7926.415(a) 为使本条适用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的雇员、志愿者、董事会成员、高级职员或承包商个人,该个人应通知其个人信息正在或已经提交的公共机构,说明该个人属于本条的适用范围。
(b)CA 政府 Code § 7926.415(b) 根据 (a) 款发出的通知,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方为有效:
(1)CA 政府 Code § 7926.415(b)(1) 该通知使用该机构的官方信头纸。
(2)CA 政府 Code § 7926.415(b)(2) 该通知与同一页面上的任何其他文字清晰区分,且由仅用于签署该通知的签名签署。
(3)CA 政府 Code § 7926.415(b)(3) 该通知由以下双方签署并注明日期:
(A)CA 政府 Code § 7926.415(b)(3)(A) 其信息正在提交的个人。
(B)CA 政府 Code § 7926.415(b)(3)(B) 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的执行官或执行官的指定人员。
(c)CA 政府 Code § 7926.415(c) 生殖健康服务机构应保留根据本条提交的所有通知的副本。

Section § 7926.4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为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提供隐私保护。保护措施自根据第7926.415条发出通知时开始生效。对于在该机构工作一年或更短时间后离职的人员,保护期为离职后六个月;对于在该机构工作超过一年后离职的人员,保护期为离职后一年。

根据本条授权的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措施自根据第7926.415条发出通知之时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a)CA 政府 Code § 7926.420(a) 对于在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担任雇员、承包商、志愿者、董事会成员或高级职员不超过一年的个人,自其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分离之日起六个月。
(b)CA 政府 Code § 7926.420(b) 对于在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担任雇员、承包商、志愿者、董事会成员或高级职员超过一年的个人,自其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分离之日起一年。

Section § 7926.4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如果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的员工、承包商、志愿者、董事会成员或高级职员(他们之前曾向公共机构发出通知)离开该机构,该机构必须通知相关的公共机构。离职通知必须在他们离开后的90天内提供。

在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的雇员、承包商、志愿者、董事会成员或高级职员(已根据第7926.415节向公共机构发出通知)离职后的90天内,该机构应向相关机构提供离职通知。

Section § 7926.4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政府机构分享关于人们的年龄、种族、族裔、民族血统或性别的信息,只要这些信息不包含可以单独识别个人身份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