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27.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州机构无需公开与电子收集的个人信息相关的记录。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州机构以电子方式收集您的个人数据,他们不必将这些信息公开。

Section § 7927.4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机动车辆管理局(DMV)无需公布任何人的家庭住址或邮寄地址,除非它遵循《车辆法典》第1808.21条中规定的具体规则。

Section § 7927.4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通常情况下,地方机构无需分享公用事业客户的个人详细信息,例如姓名、信用历史、公用事业使用情况、家庭住址或电话号码。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些信息可以被披露。这些情况包括:家庭成员或代理人提出请求时;其他政府机构因履行职责需要时;有法院命令或正在进行的调查时;客户未遵守公用事业使用政策时;客户是能够制定公用事业政策的官员时;或者公共利益强烈倾向于披露时。

本分部中的任何规定均不要求披露地方机构公用事业客户的姓名、信用历史、公用事业使用数据、家庭住址或电话号码,但地方机构公用事业客户的姓名、公用事业使用数据和家庭住址应根据请求按以下方式提供:
(a)CA 政府 Code § 7927.410(a) 向信息所涉人员的代理人或授权家庭成员提供。
(b)CA 政府 Code § 7927.410(b) 在为履行其公务职责所必需时,向另一政府机构的官员或雇员提供。
(c)CA 政府 Code § 7927.410(c) 根据法院命令或执法机构就正在进行的调查提出的请求提供。
(d)CA 政府 Code § 7927.410(d) 经地方机构认定,请求所涉公用事业客户以不符合适用地方公用事业使用政策的方式使用了公用事业服务时提供。
(e)CA 政府 Code § 7927.410(e) 经地方机构认定,请求所涉公用事业客户是具有确定地方机构公用事业使用政策权限的民选或委任官员时提供,但委任官员的家庭住址未经该官员同意不得披露。
(f)CA 政府 Code § 7927.410(f) 经地方机构认定,披露信息的公共利益明显大于不披露信息的公共利益时提供。

Section § 7927.4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已要求其地址保密,则住房和社区发展部持有的记录中的家庭住址无需对外公开。但是,法律的其他特定条款中也指明了例外情况。

除第 7924.510 条和第 7924.700 条另有规定外,本分部中的任何规定均不要求披露住房和社区发展部记录中包含的任何人的住址,如果该人已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8081 条要求对该信息保密。

Section § 7927.420

Explanation
当一名未成年寄养儿童去世后,县儿童福利机构必须披露该儿童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即使存在某些隐私保护措施,这项要求也适用。

Section § 7927.4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审计长办公室无需分享某些个人记录和信息。具体来说,这包括任何与个人财务细节相关的内容,例如遗嘱、信托或账户报表。社会安全号码、出生日期以及敏感的金融账号等个人数据也受到保护,不予披露。对某些财务信息的保护持续到所涉财产已全额支付给所有者为止。

本分部不要求披露提供给审计长办公室的以下记录和信息:
(a)CA 政府 Code § 7927.425(a) 与个人资产净值声明或个人财务数据相关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遗嘱、信托、账户报表、收入报表或其他类似记录。
(b)CA 政府 Code § 7927.425(b) 记录中的个人信息,根据《民法典》第1798.3条(a)款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
(1)CA 政府 Code § 7927.425(b)(1) 社会安全号码。
(2)CA 政府 Code § 7927.425(b)(2) 出生日期。
(3)CA 政府 Code § 7927.425(b)(3) 联邦雇主识别号码,直至审计长已将财产全额支付给所有者。
(4)CA 政府 Code § 7927.425(b)(4) 账号,直至审计长已将财产全额支付给所有者。
(5)CA 政府 Code § 7927.425(b)(5) 支票号码,直至审计长已将财产全额支付给所有者。

Section § 7927.4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司法委员会用于请求某些服务的表格,以及表格上的任何信息,都必须保密。根据法律的这一特定分部,这些信息不得共享。

根据第26666.10条规定提供的用于请求服务的司法委员会表格及其所载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不得根据本分部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