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项节假日
Section § 6700
这项加州法律列出了该州的官方公共假日。这些假日包括新年、小马丁·路德·金日、农历新年、林肯日和塞萨尔·查韦斯日等全年其他假日。法律还承认总统或州长指定的假日,但对地方实体有一些例外规定。此外,如果与政府雇员协议存在冲突,只要这些协议不要求未经批准的州资金,则以这些协议为准。
Section § 6701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利福尼亚州某些节假日如果落在周末时如何处理。如果新年或圣诞节等节假日落在星期日,那么下一个星期一就是假日。如果退伍军人节落在星期六,那么它之前的星期五就是假日。对于塞萨尔·查韦斯日(3月31日),如果它落在周中,可以根据州立法机关的决定,在之前的星期五、之前的星期一或之后的星期五放假。此外,如果一个指定假日落在星期六,各县可以决定放一个不同的假日,但法院雇员除外。
Section § 6702
Section § 6703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州公共机构、州立机构和加利福尼亚大学在加入日必须关闭。此外,这些机构在11月11日(退伍军人节)也必须关闭。如果退伍军人节是星期六,它们应在11月10日(星期五)关闭;如果退伍军人节是星期日,它们应在11月12日(星期一)关闭。该法律还鼓励加利福尼亚大学遵守退伍军人节假期。
Section § 6704
Section § 6705
特别或限制性假日是指只影响特定企业或人群,而非全州所有人的假日。在总统或州长宣布的这些假日里,法院和州政府办公室照常开放和工作。公共服务照常进行,合同和业务也应像普通工作日一样办理。例外情况是,假日公告中提到的特定企业或人群可能适用不同的规定。
Section § 6711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长宣布2月19日为“纪念日:日裔美国人撤离日”。
这一天旨在反思1942年2月19日发布的第9066号行政命令,该命令导致超过11万日裔人士(包括许多美国公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安置在集中营中。
它也纪念1976年2月19日,当时该命令被废止。
Section § 6713
加州法律规定,州长每年需将十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定为“继父母节”。这一天旨在表彰和庆祝继父母所扮演的角色。
Section § 6719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长每年正式宣布六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六月节全国自由日”。这一天旨在让所有加州居民庆祝并反思非裔美国人对国家历史的贡献,特别是他们在促进自由、平等和团结方面的努力。
Section § 6720
每年4月24日,加利福尼亚州都会纪念“亚美尼亚种族灭绝纪念日”。这个为期一周的纪念活动,从4月24日前的星期日开始,一直持续到下一个星期日,旨在缅怀在1915年至1923年间,遭受奥斯曼土耳其帝国酷刑和谋杀等暴行的150万受害者。州长每年都会宣布这些纪念日,以缅怀受害者并向这些悲剧事件的幸存者致敬。
Section § 6726
加州州长负责每年宣布五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为“太空日”。这一天应在学校和教育机构中得到认可,并开展促进太空观测和欣赏的特别活动。
鼓励居民、企业和公共实体在晚上9点至10点之间调暗或关闭灯光,以参与太空日。这一天旨在突出加州的航空航天工业,并激励学生从事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的职业。
此外,州长将确保总务部在此期间关闭州议会大厦的非必要灯光,作为一项象征性举动,以鼓励更广泛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