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州税留置权证书或通知已备案且仍然有效,则解除证书、部分解除证书或顺位次序变更证书可向州务卿办公室备案。
州务卿应:
(a)CA 政府 Code § 7223(a) 促使解除证书被标记、保管和索引,其方式与《统一商法典》意义上的终止声明相同;以及
(b)CA 政府 Code § 7223(b) 促使部分解除证书或顺位次序变更证书被标记、保管和索引,其方式与《统一商法典》意义上的担保品解除相同。
如果州税留置权已备案且仍然有效,可以向州务卿提交某些证书来调整该留置权。这些证书可以是解除证书(意味着留置权被移除)、部分解除证书(仅移除部分留置权),或是顺位次序变更证书(改变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州务卿处理这些证书的方式,与《统一商法典》中处理终止声明或担保品解除声明的方式类似。这包括对它们进行适当的标记、保管和索引。
这项法律规定,州税留置权证书自备案之日起十年内有效。为了使其保持更长时间的有效性,必须在十年期结束前六个月内备案一份延续证书。
如果您及时备案延续证书,该留置权将再延续十年有效。您可以以这种方式持续备案延续证书,以延长留置权的有效性。
如果有人提出请求,州务卿将提供一份证明,确认是否有针对特定人员的州税留置权证明或通知已存档。这份证明将显示每次存档的日期和时间。
如果请求,州务卿还将提供任何此类证明或通知的副本。这项服务是更大范围的合并证明流程的一部分,并且涉及《商法典》中规定的具体费用。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