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未被法规要求提供公务保证金的官员、代理人或雇员,可能被要求提供个人公务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个人保证金,金额由任命权机构确定。该保证金应有利于雇佣该官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任命权机构、州、县或市,以及该雇员或代理人所服务的官员。
任命权机构在根据本条要求任何州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提供个人保证金之前,以及在根据第1481条的规定将任何此类官员、雇员或代理人的姓名、职位或职务纳入总括保证金之前,应获得总务部的批准。
这项法律允许任命机构要求某些官员、代理人或雇员提供个人公务保证金,如果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的话。保证金的金额由任命机构决定,并有利于雇主,例如州政府或地方政府。对于州政府雇员,总务部必须在要求提供保证金或将该人员的职责纳入总括保证金之前批准。
本节允许使用主体公务保证金,这就像一份保险单,为多名需要提供担保的官员或雇员提供保障。如果任命机关或地方政府机构认为适宜,就可以使用这种保证金。
该保证金可以覆盖多名个人,无论他们是选举产生还是任命的。保证金的形式和期限需要得到任命机关或地方公共机构立法机构的批准。此类保证金惠及雇主以及雇员所服务的官员。如果保证金涉及公共监护人或管理人,则它同时惠及他们所管理的遗产和签发保证金的县。
法律明确了地方公共机构和立法机构的含义,并规定加州总务局局长必须批准州政府使用的保证金的形式和内容。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