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a)CA 政府 Code § 4200(a) “合格弃土” 指经过处理后,其含水量可达到最佳范围的土壤,并且能够达到挖掘工程所在市或县所要求的压实度。
(b)CA 政府 Code § 4200(b) “挖掘” 指通过工具、设备或爆炸物,以以下任何一种方式移动、清除或以其他方式置换地面中的泥土、岩石或其他材料的任何作业:平整土地、开挖壕沟、挖掘、挖沟、钻孔、螺旋钻孔、开凿隧道、刮削、管道犁耕和打桩,或任何其他方式。
(c)CA 政府 Code § 4200(c) “地方机构” 指任何市、县、市县合一政府、特别区、学区或本州的其他政治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