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木步道机构法案机构的职权和职责
Section § 93020
本节描述了某个特定机构的权力和职责。该机构可以拥有、运营和租赁与其使命相关的财产,运营铁路,接受州或联邦资金,并聘用必要的员工和顾问。此外,它必须与其他州或地方机构分享信息并进行合作,特别是那些专注于交通和自然资源的机构。这些规定定于2022年3月1日生效。
Section § 93021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特定的机构购买、拥有、租赁和运营铁路线路和设备。这包括土地、轨道和其他必要的设施,以实现某些目标。该法律于2022年3月1日生效。
Section § 9302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资金允许,一个政府机构负责处理与其铁路路权相关的各项任务。该机构必须进行铁路银行化、清点财产、为步道开发进行环境评估,以及规划和管理步道。它应该让社区参与进来,并尊重现有协议。此外,该机构可以使用环保组织的服务进行改善,并且必须准备一份包含环境分析的总体规划。他们还必须每年向立法机构报告进展。
此外,如果资金允许,该机构可以选择与实体签订步道管理合同,提供观光铁路服务(但不得损害铁路路权),并努力改善渔业通道和防止擅自闯入。
这项法律于2022年3月1日生效。
Section § 93024
这项法律赋予一个机构广泛的权力,以履行其职责。它可以签订合同、管理土地,并为其服务设定费用,但不能对公众进入其土地收取费用。该机构还可以提供拨款、购置或租赁财产,并签订协议来管理铁路步道和设施。它可以通过捐赠或资助获得财政支持,并为项目招募志愿者。
该机构被允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雇用员工,并采取法律行动,包括起诉或被起诉。它可以借款、制定规则并提供保险。所有这些行动都旨在支持该机构的使命,包括管理步道和铁路服务。本节自2022年3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93026
这项法律规定,该机构必须遵守两项重要的透明度法律:拉尔夫·M·布朗法案(要求政府会议向公众开放)和加州公共记录法案(允许人们查阅政府记录)。这项要求于2022年3月1日开始生效。
Section § 93027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机构在2022年7月1日前雇佣必要的专业人员,以履行其职责。它还规定,该机构必须在2023年3月1日前向立法机关报告其现状,并就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和工作人员)提出建议。该法律于2022年3月1日生效,并定于2027年1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