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5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政府根据其城市的规模和需求,建立一套人事或公务员制度。这套制度可以简单到只设定基本的职位要求,也可以详细到成为一个全面的公务员计划。制度类型的决定将基于如何最好地服务公众。

Section § 45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市政府建立管理市政工作的制度。这包括制定关于如何招聘、晋升、纪律处分或退休员工的规定。城市可以通过颁布地方性法规(也称为法令)来建立这些制度。

Section § 450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公共图书馆雇佣各类工作人员,例如图书馆员、秘书以及其他高级职员和雇员。但是,它明确规定理事会成员不属于可雇佣的员工范畴。

Section § 4500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任何类别的官员和雇员在1947年9月19日之前被纳入该系统,则他们的纳入自该系统设立之初即生效。

Section § 45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立法机构任命公务员委员会或人事官员。他们可以赋予这些被任命者与管理公务员制度相关的某些权力与职责。

Section § 45004.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如果公务员听证会允许录音或书面记录,提起上诉的雇员可以要求获得一份记录副本。如果制作了听证会笔录,市必须在三天内通知雇员,并且如果雇员提出要求,则提供一份副本。市可以收取制作录音或笔录副本的费用。

(a)CA 政府 Code § 45004.1(a) 依照第45004条规定,在公务员委员会或人事官员面前举行听证会时,且委员会或官员允许对听证会进行录音或速记记录的,应根据请求,向向委员会或官员提起上诉的雇员提供该记录的副本。
(b)CA 政府 Code § 45004.1(b) 如果市或其公务员委员会或官员根据 (a) 款的规定命令制作或制作了录音的笔录,市还应执行以下两项规定:
(1)CA 政府 Code § 45004.1(b)(1) 告知提起上诉的雇员笔录的制作情况以及雇员获取笔录副本的权利。市应在命令制作或制作笔录后的三天内通知该雇员。
(2)CA 政府 Code § 45004.1(b)(2) 根据雇员的请求,及时向其提供笔录副本。
(c)CA 政府 Code § 45004.1(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市可以对根据本条规定提供的录音或笔录收取直接复制成本费用。

Section § 45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项条例明确规定哪些部门、任命的官员和雇员属于绩效考核制度或公务员制度的覆盖范围。简而言之,它规定了谁可以成为这些系统的一部分。

该条例应指定各部门以及应被纳入绩效考核制度或公务员制度的任命官员和雇员。

Section § 45006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立法机构通过未来的法令,设立更多部门并雇用更多官员和雇员,从而扩大政府结构。

Section § 450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某个部门、官员或雇员被纳入一个城市的公务员制度,就不能仅仅通过废除相关条例来将其撤销。这种撤销需要通过市选民在选举中投票决定,并且至少需要三分之二的选民同意。然而,常规全职的市部门负责人可以通过市议会的简单多数票来撤销。

Section § 45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或县的立法机构与其他市、县、州政府部门或私人实体签订合同。这些合同可以用于举行竞争性考试来评估求职者,或者用于与市政职位招聘和人员管理相关的其他服务。

立法机构可以与本州任何市或县的立法机构、任何州政府部门或任何私人、公司、协会或合伙企业签订合同,以用于:
(a)CA 政府 Code § 45008(a) 举行竞争性考试,以确定申请人担任市政服务中职位和职务的适合性。
(b)CA 政府 Code § 45008(b) 提供与人事选拔和管理相关的任何其他服务。

Section § 450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雇员因符合工伤赔偿条件的受伤或疾病而必须请假,这段时间不会被算作他们服务记录的中断。这意味着他们获得加薪、病假、年假或资历等福利的资格,不会因这种因伤病缺勤的时间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