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镇压暴乱、公共骚乱、扰乱治安,或抵抗法律或公共当局合法行使其职能的行为,以及为执行地方卫生官员为防止任何传染性、感染性或传播性疾病蔓延而发布的所有命令,警察局长拥有一般法律赋予治安官的权力,并在所有方面享有相同的保护。
其他官员警察局长
Section § 41601
这项加州法律赋予警察局长与治安官相同的权力,以处理涉及暴乱、骚乱或抵抗法律或当局的情况。它还授予他们执行旨在阻止传染病传播的卫生命令的权力。警察局长在履行这些职责时,享有与治安官相同的权利和保护。
警察局长 暴乱 公共骚乱
Section § 41602
警察局长可以发布合法命令,这些命令必须由副警长、警官和城市值班人员迅速执行。此外,市民在被要求时必须提供帮助,特别是在逮捕违法者和维护公共治安方面。
警察局长命令 副警长职责 警官职责
Section § 41606
这项法律规定,警察局长在送达任何法律文件(也称为“法律文书”)时,有权收取与治安官相同的费用。然而,当涉及刑事案件或诉讼程序,且这些程序涉及市法院发出的法庭文件时,这些费用不由县承担。
警察局长送达任何法律文书,应收取与治安官相同的费用。警察局长在刑事诉讼或程序中,基于市法院发出的法律文书提供服务的费用,不属于县级费用。
警察局长费用 法律文书送达费 治安官费用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