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1201

Explanation
每年,从三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到七月一日,市估价员必须制定一份市内所有应纳税财产的准确清单。

Section § 412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指出,在制作一份清单(很可能与财产评估有关)时,其流程应遵循适用于县级估价员的相同规定。然而,如果其他具体法律或地方性法规有不同的指示,则可以有例外。

Section § 41203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财产评估清单中必须包含的信息。该清单应描述财产、说明其价值,并包含县评估员通常所需的任何额外信息。

该清单应:
(a)CA 政府 Code § 41203(a) 描述被评估的财产。
(b)CA 政府 Code § 41203(b) 给出财产的价值。
(c)CA 政府 Code § 41203(c) 包含县评估员清单中要求的其他信息。

Section § 41204

Explanation

估价员必须宣誓确认一份清单的准确性,然后将这份清单在7月1日之前提交给市书记员。

估价员应当宣誓核实该清单,并在7月1日或之前将其提交给市书记员。

Section § 41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估价员和他们的副手有权在执行公务时,正式地让人们宣誓或确认某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