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6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普通法城市政府中的职位由谁担任。它包括至少五名成员组成的市议会、市书记员、市财务官、警察局长、消防局长,以及任何其他依法确定的必要官员或雇员。

普通法城市的政府由以下人员组成:
(a)CA 政府 Code § 36501(a) 至少五名成员组成的市议会。
(b)CA 政府 Code § 36501(b) 市书记员。
(c)CA 政府 Code § 36501(c) 市财务官。
(d)CA 政府 Code § 36501(d) 警察局长。
(e)CA 政府 Code § 36501(e) 消防局长。
(f)CA 政府 Code § 36501(f) 任何依法设立的下属官员或雇员。

Section § 365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员工有权查看自己的人事记录,具体细节在《劳动法》第1198.5条中有更详细的规定。

Section § 36502

Explanation

要担任市议员、市书记员或市财务主管的职务,一个人必须在被提名时和就职时都是该市的注册选民。如果他们搬出该市或不再是那里的选民,他们的职务就会空缺。

城市可以制定规则,限制市议会议员或市长可以担任的任期数量。这些规则需要在选举中获得市选民的批准,并且它们不会追溯适用。截至1996年1月1日已有的任期限制将继续有效,除非通过适当程序进行修改。

(a)CA 政府 Code § 36502(a) 一个人不具备担任市议员、市书记员或市财务主管职务的资格,除非其在就职时是该市的选民,并且在依照《选举法》第10227条的规定向候选人发出提名文件时是该市的注册选民。
如果其在任期内将其居住地迁至市界之外或不再是该市的选民,其职务应立即空缺。
(b)CA 政府 Code § 36502(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普通法城市或特许城市的市议会可以通过,或该市居民可以通过倡议提出一项提案,以限制或废除对市议会议员可以担任的任期数量,或选举产生的市长可以担任的任期数量的限制。任何限制市议会议员可以担任的任期数量,或选举产生的市长可以担任的任期数量的提案,应仅适用于未来,并且除非在定期举行的选举中提交给该市选民,且对该问题投下的多数票赞成通过该提案,否则不生效。尽管有本款规定,任何在1996年1月1日对市议会议员可以担任的任期数量,或选举产生的市长可以担任的任期数量施加限制的市章程规定,应继续有效。除非市章程另有禁止,任何市章程可以根据本条或根据章程中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以纳入本款授权的限制。

Section § 3650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塔斯廷市市议会为其成员设定任期限制,而无需进一步的选民批准,只要一项类似的提案此前已在定期选举中获得选民批准。根据此规定设定的任何任期限制,将仅适用于该法律生效后开始的任期。

尽管有第36502条的规定,塔斯廷市市议会可以通过法令采纳一项限制市议会议员任期的提案,而无需将该提案提交给该市选民批准,但前提是,一项包含相同条款的提案已在一次定期选举中提交给塔斯廷市的选民,并且就该问题投下的多数票赞成采纳该提案。
根据本条采纳的任何法令,应自本条生效之日起前瞻性适用。

Section § 365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有特殊情况,城市的市政普选必须在特定规则确定的日期举行。在这些选举中,城市选民决定谁将担任所有民选的市级职位。当选者将在选举结果确认后的官方日期开始任职,并在其任期内一直留任,直到下一次选举选出新的人选。

除非第57379条另有规定,市政普选应在《选举法》第1301条规定的日期举行。除本篇另有规定外,所有民选市级职位应由市选民在市政普选中选出。担任民选市级职位的市官员应自市议会通过其选举的正式计票结果后官员就职之日起,任职至其规定任期届满,并直至其继任者当选并具备资格。

Section § 3650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名市级官员面临罢免选举,从选举程序开始的那一刻起,直到结果最终确定,他们都不能使用或承诺使用市级资金。如果他们被成功罢免,这项限制将持续到新官员被宣布并上任为止。

Section § 36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议会任命警察局长。他们还可以选择任命其他官员,例如市检察官、街道主管、土木工程师,以及他们认为需要的任何其他工作人员。

市议会应任命警察局长。它可以任命市检察官、街道主管、土木工程师以及其认为必要的其他下属官员或雇员。

Section § 365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市议会负责决定由市政府任命的官员和雇员的工资。这些人员的去留由市议会决定,只要市议会满意,他们就能继续工作。

Section § 36507

Explanation
在开始工作之前,每位市级官员都必须宣誓就职,并将誓言提交给市文书。然而,新当选的市议员必须首先将他们的誓言交给县选举官员,县选举官员将在市文书正式就职时将其转交给市文书。

Section § 365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议会在市政选举或特别选举中询问选民,某些民选官员(市议会议员除外)是否应改由市议会任命。但是,这个问题每11个月只能提交给选民一次。

Section § 3650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在决定某些市级职位(如市书记官和市司库)是应委任而非选举产生的选举中,选票应如何格式化。选票必须清楚地以三种方式之一呈现问题,具体取决于正在投票决定哪个职位的委任方式。选民将有“是”或“否”的选项来表达他们的决定。

该问题应大致采用以下形式之一印制在选举中使用的选票上:
(a)CA 政府 Code § 36509(a) “市书记官和市司库的职位应为委任制吗?”;或
(b)CA 政府 Code § 36509(b) “市书记官的职位应为委任制吗?”;或
(c)CA 政府 Code § 36509(c) “市司库的职位应为委任制吗?”
“是”和“否”字样应如此印制在选票上,以便选民可以表达他们的选择。

Section § 36510

Explanation

如果大多数人投票赞成这项提案,市议会将在现有官员任期结束或有职位空缺时选拔新官员。这些官员只要市议会愿意,就可以继续任职,并且不必居住在该市或在该市投票。市议会还可以通过一项法律,决定将选择这些官员的权力交给市经理。

如果提案获得多数票赞成,市议会应在当时在任官员任期届满时以及任何此类职位出现空缺时任命此类官员。此类官员的任期由市议会决定,并且尽管第36502条另有规定,不要求是该市居民或选民。市议会可以通过法令将其任命此类官员的权力授予市经理。

Section § 365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当设立一个新城市时,设立该城市的请愿书可以包含任命而非选举某些官员(市议会议员除外)的计划。如果请愿书涵盖了这一点,则无需为这些职位举行单独选举。一旦城市设立,市议会将进行这些任命。

Section § 3651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市议会中出现空缺席位(即职位空缺)时应如何处理。如果空缺是非选举产生的职位,市议会将任命某人来完成剩余任期。如果是选举产生的职位,市议会有60天时间来决定是任命某人还是举行特别选举。

对于特别选举,市议会可以将其安排在下一个定期选举日期,但该日期必须距离特别选举召集之日至少114天。如果任命是在任期前半段进行,并且距离下一次普选还有至少130天,则被任命者将任职至该次普选。如果不足130天,或者空缺发生在任期后半段,则被任命者将任职至原任职者未届满的任期结束。市议会也可以通过地方法规,要求在特定情况下立即举行特别选举。

如果任命新成员会导致市议会中大多数成员未经选举产生,则必须举行特别选举。当市议会成员辞职时,如果其辞职将在继任者任命后生效,他们可以对任命进行投票,但不能投票给家庭成员或可能导致潜在利益冲突关系的其他任何人。投票后,他们将在两年内面临限制,例如不得就提交给市议会的任何可能使其获得个人利益的措施或议题进行倡导。

(a)CA 政府 Code § 36512(a) 如果本章规定的任命职位出现空缺,市议会应通过任命填补该空缺。被任命填补空缺的人员任职至原任职者未届满的任期结束。
(b)CA 政府 Code § 36512(b) 如果本章规定的选举职位出现空缺,市议会应在空缺开始之日起60天内,要么通过任命填补空缺,要么召集特别选举以填补空缺。
(1)CA 政府 Code § 36512(b)(1) 如果市议会召集特别选举,该特别选举应在下一个定期设立的选举日期举行,且该日期距离特别选举召集之日起不少于114天。被选举填补空缺的人员任职至原任职者未届满的任期结束。
(2)CA 政府 Code § 36512(b)(2) 如果市议会通过任命填补空缺,被任命填补空缺的人员应根据以下规定之一任职:
(A)CA 政府 Code § 36512(b)(2)(A) 如果空缺发生在任期前半段,且在下一次市普选前至少130天,则被任命填补空缺的人员应任职至市议会收到空缺通知之日起130天或更长时间后安排的下一次市普选,并在那次选举中当选填补空缺的人员获得资格后继续任职。被选举填补空缺的人员应任职至该任期未届满的剩余部分。
(B)CA 政府 Code § 36512(b)(2)(B) 如果空缺发生在任期前半段,但在下一次市普选前不足130天,或者如果空缺发生在任期后半段,则被任命填补空缺的人员应任职至原任职者未届满的任期结束。
(c)CA 政府 Code § 36512(c) 尽管有(b)款和第34902条的规定,城市可以颁布一项条例,执行以下任何一项:
(1)CA 政府 Code § 36512(c)(1) 要求立即召集特别选举,以填补所有市议会空缺和根据第34902条指定的市长职位。该条例应规定特别选举应在下一个定期设立的选举日期举行,且该日期距离特别选举召集之日起不少于114天。
(2)CA 政府 Code § 36512(c)(2) 要求在提交带有规定数量核实签名的请愿书时,举行特别选举以填补市议会空缺和根据第34902条指定的市长职位。该条例应规定特别选举应在下一个定期设立的选举日期举行,且该日期距离请愿书提交之日起不少于114天。颁布此类条例的管理机构也可以根据(b)款召集特别选举,而无需等待请愿书的提交。
(3)CA 政府 Code § 36512(c)(3) 规定被任命填补市议会空缺的人员仅任职至特别选举之日,该特别选举应立即召集以填补剩余任期。该特别选举可以在下一个定期设立的选举日期或全市范围内定期安排的市级选举日期举行,且该日期距离特别选举召集之日起不少于114天。
(d)Copy CA 政府 Code § 36512(d)
(1)Copy CA 政府 Code § 36512(d)(1) 尽管有(b)款和第34902条的规定,如果任命会导致市议会中大多数成员是通过任命产生的,则不得通过任命填补市议会空缺。该空缺应按照本款规定的方式填补。
(2)CA 政府 Code § 36512(d)(2) 市议会可以召集选举以填补空缺,该选举应在下一个定期设立的选举日期举行,且该日期距离召集之日起不少于114天。
(3)CA 政府 Code § 36512(d)(3) 如果市议会未根据(2)款召集选举,则该空缺应在下一个定期设立的选举日期填补。
(e)Copy CA 政府 Code § 36512(e)
(1)Copy CA 政府 Code § 36512(e)(1) 如果一个按区或从区选举市议会成员的城市,其市议会选择通过任命填补因市议会成员辞职而产生的空缺,则如果辞职将在继任者任命后生效,辞职的市议会成员可以对任命进行投票。市议会成员不得投票给家庭成员或与该市议会成员存在可能产生潜在利益冲突关系的其他任何人。
(2)CA 政府 Code § 36512(e)(2) 如果市议会成员选择根据本款进行投票,则该市议会成员在继任者任命后两年内将被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A)CA 政府 Code § 36512(e)(2)(A) 就提交给市议会的任何可能使其获得个人利益的措施或议题进行倡导。

Section § 36513

Explanation

如果市议会议员未经许可连续60天未出席任何例会,他们将失去职位,且该职位必须像其他议会空缺一样予以填补。

如果议会会议频率较低,例如每月一次或更少,则失去职位前的缺席期限延长至70天。

(a)CA 政府 Code § 36513(a) 如果市议会议员自其参加的最后一次例会算起,连续60天未经许可缺席所有市议会例会,则其职位即告空缺,并应按其他空缺职位的方式予以填补。
(b)CA 政府 Code § 36513(b) 尽管有(a)款规定,如果市议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或每月召开会议的频率低于一次,且市议会议员自其参加的最后一次例会算起,连续70天未经许可缺席所有市议会例会,则其职位即告空缺,并应按其他空缺职位的方式予以填补。

Section § 36514.5

Explanation

市议会成员在执行公务时产生的必要花销可以报销,但报销时必须遵守第 53232.2 节和第 53232.3 节中规定的具体细则。

市议会成员因履行公务而产生的实际和必要开支可获得报销。这些开支的报销须符合第 53232.2 节和第 53232.3 节的规定。

Section § 3651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接替了因前任成员离职而空缺的市议会职位,他们将获得与前任成员相同的薪水。

Section § 365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各市议会根据城市人口为其成员设定薪资,并为不同人口规模设定了具体上限。人口较多的城市,市议员可以获得更高的薪资,人口超过 250,000 的城市,最高上限为每月 3,200 美元。薪资可以通过法令增加,但不能自动在未来增长。增幅限制为自上次调整以来每年 5%,或自 2024 年以来与通货膨胀率持平,但每年不得超过 10%。

选民也可以在选举中决定议会成员的薪资。薪资也可以通过相同程序设定低于上限。除了设定的薪资外,除非另有法律规定,担任委员会或董事会职务的额外报酬是有限制的。退休金或健康福利等不计入薪资上限。议会成员可以选择放弃其任何部分报酬。

在考虑增加薪资时,市议会必须在两次会议中公开讨论;该法令不能在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第二次会议至少在七天后举行。

(a)Copy CA 政府 Code § 36516(a)
(1)Copy CA 政府 Code § 36516(a)(1) 市议会可以制定一项法令,规定每位市议会成员应根据城市人口获得薪资,具体如第 (2) 款所述。
(2)CA 政府 Code § 36516(a)(2) 根据第 (1) 款通过法令批准的薪资应如下所示:
(A)CA 政府 Code § 36516(a)(2)(A) 人口不超过 35,000 的城市,每月最高九百五十美元 ($950)。
(B)CA 政府 Code § 36516(a)(2)(B) 人口超过 35,000 但不超过 50,000 的城市,每月最高一千二百七十五美元 ($1,275)。
(C)CA 政府 Code § 36516(a)(2)(C) 人口超过 50,000 但不超过 75,000 的城市,每月最高一千六百美元 ($1,600)。
(D)CA 政府 Code § 36516(a)(2)(D) 人口超过 75,000 但不超过 150,000 的城市,每月最高一千九百美元 ($1,900)。
(E)CA 政府 Code § 36516(a)(2)(E) 人口超过 150,000 但不超过 250,000 的城市,每月最高二千五百五十美元 ($2,550)。
(F)CA 政府 Code § 36516(a)(2)(F) 人口超过 250,000 的城市,每月最高三千二百美元 ($3,200)。
(3)CA 政府 Code § 36516(a)(3) 就本分款而言,城市的总人口应由上一次联邦人口普查、随后的普查或经财政部核实的估算确定。
(4)CA 政府 Code § 36516(a)(4) 议会成员的薪资可以通过一项法令或法令修正案增加,超过本分款规定的金额,但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
(A)CA 政府 Code § 36516(a)(4)(A) 自法令或修正案颁布时生效的上次薪资调整的生效日期起,每年增加 5% 的金额。
(B)CA 政府 Code § 36516(a)(4)(B)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基于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计算的通货膨胀金额,每年不得超过 10%。
(5)CA 政府 Code § 36516(a)(5) 不得制定或修订任何法令以规定未来薪资自动增长。
(b)CA 政府 Code § 36516(b) 尽管有 (a) 款规定,在任何市政选举中,市议会成员是否应获得服务薪资以及该薪资的金额问题,可以提交给选民。如果在选举中投票的多数选民赞成,所有议会成员应获得选举公告中规定的薪资。议会成员的薪资可以以相同方式增加超过本节规定的金额或减少低于该金额。
(c)CA 政府 Code § 36516(c) 除非经另一项法规明确授权,市议会不得制定法令,规定向市议会成员支付超出 (a) 和 (b) 款所述程序授权的报酬。就本节而言,报酬包括市议会成员在委员会、专门小组、董事会、机构或类似机构任职的服务报酬。如果授权该报酬的其他法规未明确规定报酬金额,则每个委员会、专门小组、董事会、机构或类似机构的最高金额应为每月一百五十美元 ($150)。
(d)CA 政府 Code § 36516(d) 城市为退休金、健康和福利以及联邦社会保障福利支付的任何金额,不应计入本节规定的薪资确定范围,前提是城市为其雇员提供并支付相同的福利。
(e)CA 政府 Code § 36516(e) 城市根据第 36514.5 节向议会成员报销实际和必要开支的任何金额,不应计入根据本节确定薪资的范围。
(f)CA 政府 Code § 36516(f) 市议会成员可以放弃本节允许的任何或所有报酬。
(g)Copy CA 政府 Code § 36516(g)
(1)Copy CA 政府 Code § 36516(g)(1) 就本节而言,市议会应在至少两次市议会例会期间公开审议通过一项增加报酬的法令。
(2)CA 政府 Code § 36516(g)(2) 在第一次会议上,市议会应提交拟议法令,其中应包括证明增加报酬必要性的调查结果。该法令不得在第一次会议上通过。
(3)CA 政府 Code § 36516(g)(3) 第一次会议后至少七天,市议会应举行第二次会议,审议是否通过该法令。

Section § 3651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政府法典特定条款选出的市长,除了作为市议会议员的薪资外,还可以获得额外报酬。这笔额外报酬必须通过市议会的一项条例批准,或者在市级选举中由公众投票多数通过。

Section § 3651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市议员在当前任期内,其薪资不能改变。但是,当一名或多名议员开始新的任期,并因此可能符合加薪条件时,可以调整所有议员的薪资。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实行交错任期制的市议员之间的公平性。

Section § 36517

Explanation
市文员和市司库的工资或报酬,由当地的法规或决议来确定。

Section § 36518

Explanation
在开始工作之前,市里的市书记员和市财务官必须各自办理一份保证金。这份保证金是对市的一种财务担保,必须遵守有关公职人员保证金的法律规定。市检察官会建议保证金的金额,市议会将最终确定该金额,并且可以通过正式决议在以后进行调整。

Section § 365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议会要求该市的任何官员或雇员提供保证金。这里的保证金就像一份保险单,旨在保护该市免受因雇员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

Section § 3652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市议会必须批准所有公务保证书。一旦获得批准,市书记员的保证书将提交给市长,而其他保证书则提交给市书记员。

Section § 365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别的例外情况,所有关于官员公务保证金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本章所要求的保证金。

Section § 36522

Explanation
如果您为市政府工作并经手任何市政资金,您需要立即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具体规定将这些钱存入市库。您还必须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一,或者如果市政府有不同规定则更频繁地,向市书记官或财务总监报告您的存款并与他们结清账目。

Section § 365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议会设立一个由司库部门管理的特别信托基金,用于存放警务部门及其他获授权官员收取的款项。这些官员每次向该基金存款时,都需要告知市司库。

通过法令或决议,市议会可以设立一个司库部门信托基金,警务部门及其他获授权收款的官员所收取的款项可每月定期存入其中。官员或雇员在每次存款时应告知市司库。

Section § 36524

Explanation

城市司库只能在获得相关部门负责人命令的情况下,从特定基金中提款。他们可以出于以下几个具体原因这样做:退还保释金或其他押金;提供市议会批准的预付款;纠正记录支付给市府款项时的错误;以及在每个月末根据收到的款项与市府账户进行结算。

城市司库只能凭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命令,从该基金中提款,并仅限于以下目的:
(a)CA 政府 Code § 36524(a) 退还已免除的保释金或其他可退还的押金。
(b)CA 政府 Code § 36524(b) 市议会授权的周转金预付款。
(c)CA 政府 Code § 36524(c) 纠正收取支付给市府款项时的文书或行政错误。
(d)CA 政府 Code § 36524(d) 在每个日历月末,就当月累计的收款与市府资金进行结算。

Section § 3652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市审计员是指经选举或任命的、有报酬的官员或全职雇员,但不包括独立承包商。所有与审计员工作相关的文档都被视为公共记录。但是,某些文档不能向公众发布。这些包括:协助审计员的人员如果要求保密的个人文件;与未完成审计相关的材料;以及已完成审计中但未用于最终报告的文档。

(a)CA 政府 Code § 36525(a) 在本节中,“市审计员”包括经选举或任命的、有报酬的市官员或全职雇员,但不包括独立承包商。
(b)CA 政府 Code § 36525(b) 市审计员所有与其工作相关的账簿、文件、记录和信函均为公共记录,受《法典》第1篇第10章(自第7920.000节起)管辖,并应存档于市审计员的任何常设办公室。但是,市审计员或其雇员不得向公众发布以下任何项目或包含这些项目的文件:
(1)CA 政府 Code § 36525(b)(1) 任何向市审计员提供协助的人员的个人文件和信函,如果该人员已书面请求将其文件和信函保密。如果该书面请求被撤回或经市审计员命令,这些文件和信函将成为公共记录。
(2)CA 政府 Code § 36525(b)(2) 涉及任何未完成的审计的文件、信函、备忘录或任何实质性信息。
(3)CA 政府 Code § 36525(b)(3) 涉及任何已完成审计的文件、信函或备忘录,且这些文件、信函或备忘录未用于支持该审计产生的任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