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63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每个县都设有一个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来自不同群体的指定成员组成:两名来自县监事会的成员(包括一名候补成员),两名由市政遴选委员会选出的市长或市议员(带一名候补成员),两名来自独立特别区的成员(以及由其委员会选出的一名候补成员),以及一名代表公众的成员(带一名候补成员)。如果某个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以暂时顶替。公众成员职位的空缺在填补前需要发布公告。

Section § 563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洛杉矶县九人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其中两名成员从监事会中选出,并额外设一名候补成员以备不时之需。另有一名成员和一名候补成员由监事会任命,但他们必须是圣费尔南多谷地区的居民。

两名市官员(市长或市议员)由市遴选委员会选出,并设一名候补成员,鼓励这些任命体现多样性。第四名被任命者及其候补成员来自一个人口占全县总人口30%以上的城市。其余两名成员及其候补成员由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选出,代表特别区,重点关注多元代表性。最后,一名公众代表由委员会其他成员选出,他们也可以任命一名候补成员。

In Los Angeles County, the commission shall consist of nine members, appointed as follows:
(a)CA 政府 Code § 56326(a) Two appointed by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from its own membership.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shall also appoint a third supervisor who shall be an alternate member of the commission. The alternate member may serve and vote in place of any supervisor on the commission who is absent or who disqualifies himself or herself from participating in a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
If the office of the regular county member becomes vacant, the alternate member may serve and vote in place of the former regular county member until the appointment and qualification of a regular county member to fill the vacancy.
(b)CA 政府 Code § 56326(b) One appointed by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who shall not be a 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but who shall be a resident of the San Fernando Valley Statistical Area, as defined in subdivision (c) of Section 11093.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shall also appoint an alternate member who shall not be a 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but who is a resident of the San Fernando Valley Statistical Area. The alternate member may serve and vote in place of the member appointed pursuant to this subdivision if that member is absent or disqualifies himself or herself from participating in a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
If the office of the regular member becomes vacant, the alternate member may serve and vote in place of the former regular member until the appointment and qualification of a regular member to fill the vacancy.
(c)CA 政府 Code § 56326(c) Two appointed by the cities in the county, each of whom shall be a mayor or council member, appointed by the city selection committee. The city selection committee shall also appoint one alternate member who shall also be a mayor or council member and shall be appointed and serve pursuant to Section 56335. The city selection committee is encouraged to appoint members to fairly represent the diversity of the cities in the county, with respect to population and geography.
(d)CA 政府 Code § 56326(d) One appointed by the presiding officer of the legislative body of a city in the county having a population in excess of 30 percent of the total population of the county who is a member of the legislative body of the city. The presiding officer of the legislative body shall also appoint an alternate member who is a member of the legislative body. The alternate member may serve and vote in place of the member appointed pursuant to this subdivision if the member is absent or disqualifies himself or herself from participating in a meeting of the commission.
If the office of the regular member becomes vacant, the alternate member may serve and vote in place of the former regular member until the appointment and qualification of a regular member to fill the vacancy.
(e)CA 政府 Code § 56326(e) Two presiding officers or members of legislative bodies of independent special districts appointed by the independent special district selection committee pursuant to Section 56332. The independent special district selection committee shall also appoint one alternate member who shall be a presiding officer or member of the legislative body of an independent special district and shall be appointed and serve pursuant to Section 56332. The independent special district selection committee is encouraged to appoint members to fairly represent the diversity of the independent special districts in the county, with respect to population and geography.
(f)CA 政府 Code § 56326(f) One representing the general public appointed by the other members of the commission. The other members of the commission may also appoint one alternate member who shall serve pursuant to Section 56331.

Section § 56326.5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萨克拉门托县某个特定委员会的组成方式。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和多名候补成员组成。两名成员从监事会中选出,并从他们中选出一名候补成员,以便在需要时替补。另一名成员由萨克拉门托市市长从市议会中任命,并有一名同样来自市议会的候补成员。县内各市任命一名成员,该成员可以是市长或市议会成员,并会考虑县的多样性。两名成员来自独立特别区,并有一名候补成员,以确保代表的多样性。最后,一名代表公众的成员由委员会其他六名成员任命,并可在需要时设一名候补成员。

在萨克拉门托县,该委员会应由七名成员组成,任命方式如下:
(a)CA 政府 Code § 56326.5(a) 两名由监事会从其成员中任命。监事会应任命第三名监事,其应担任委员会的候补成员。候补成员可代替委员会中缺席或自行回避参与委员会会议的任何监事任职和投票。如果常规县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代替原常规县成员任职和投票,直至任命并确认一名常规县成员填补该空缺。
(b)CA 政府 Code § 56326.5(b) 一名由萨克拉门托市任命的市议会成员,由市长任命并经市议会确认。市长还应在经市议会确认后,任命一名市议会成员作为候补成员。如果常规市成员缺席或自行回避参与委员会会议,候补成员可代替常规市成员任职和投票。如果常规市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代替原常规市成员任职和投票,直至任命并确认一名常规市成员填补该空缺。
(c)CA 政府 Code § 56326.5(c) 一名由县内各市任命的市长或市议会成员,由市级遴选委员会任命。市级遴选委员会还应任命一名候补成员,该成员也应是市长或市议会成员,并应根据第56335条的规定任命和任职。鼓励市级遴选委员会任命成员时,公平代表县内各市在人口和地理方面的多样性。
(d)CA 政府 Code § 56326.5(d) 两名由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根据第56332条任命的独立特别区立法机构的主席或成员。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还应任命一名候补成员,该成员应是独立特别区立法机构的主席或成员,并应根据第56332条的规定任命和任职。鼓励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任命成员时,公平代表县内独立特别区在人口和地理方面的多样性。
(e)CA 政府 Code § 56326.5(e) 一名代表公众的成员,由委员会其他六名成员任命。委员会还可任命一名候补公众成员,如果常规公众成员缺席或自行回避参与委员会会议,该候补成员可代替其任职和投票。如果常规公众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代替原常规公众成员任职和投票,直至任命并确认一名常规公众成员填补该空缺。

Section § 56327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圣克拉拉县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委员会共有五名成员。其中两名由县监事会从其成员中任命,并任命第三名监事作为候补成员,以便在需要时替补。一名成员从县内人口最多的城市中选出,也有一名候补成员随时准备替补。另一名成员由县内其他城市的委员会选出,以确保公平代表性。最后,一名成员代表公众,由其他成员选出,且该成员不得居住在委员会已有代表的城市。候补成员可以替补任何缺席或丧失资格的常任成员。

在圣克拉拉县,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任命方式如下:
(a)CA 政府 Code § 56327(a) 两名由监事会从其成员中任命。监事会应任命第三名监事作为委员会的候补成员。候补成员可代替委员会中缺席或自行回避参与会议的任何监事任职并投票。如果常任县成员的职位空缺,候补成员可代替原常任县成员任职并投票,直至任命并确认一名常任县成员填补该空缺。
(b)CA 政府 Code § 56327(b) 一名由县内人口最多的城市任命,该成员须为该市立法机构的成员,由市议会任命。市议会还应任命一名候补成员,该成员也须为该市立法机构的成员。如果常任市成员缺席或自行回避参与委员会会议,候补成员可代替其任职并投票。如果常任市成员的职位空缺,候补成员可代替原常任市成员任职并投票,直至任命并确认一名常任市成员填补该空缺。
(c)CA 政府 Code § 56327(c) 一名由县内各城市任命,该成员须为市长或市议会议员,由市政遴选委员会任命。市政遴选委员会还应任命一名候补成员,该成员也须为市长或市议会议员,并应根据第56335条的规定任命和任职。鼓励市政遴选委员会任命的成员能够公平代表县内各城市在人口和地理方面的多样性。
(d)CA 政府 Code § 56327(d) 一名代表公众,由委员会的其他四名成员(如果委员会根据第56327.3条扩大,则为其他六名成员)任命。该成员不得居住在委员会已有代表的城市。委员会还可任命一名候补公众成员,该成员不得居住在委员会已有代表的城市,并且如果常任公众成员缺席或自行回避参与委员会会议,候补成员可代替其任职并投票。如果常任公众成员的职位空缺,候补成员可代替原常任公众成员任职并投票,直至任命并确认一名常任公众成员填补该空缺。

Section § 56327.3

Explanation
在圣克拉拉县,如果委员会决定特别区应该有代表,那么委员会可以增加两名成员。这依据的是第5章(从第56821条开始)的规定。

Section § 56328

Explanation

在圣迭戈县,有一个委员会通常由七名成员组成,但会增补第八名成员。这第八名成员必须是该县人口最多城市的市议会成员,并由该市议会选出。市议会还会为这名成员任命一名候补。如果主要成员无法出席会议或选择回避,候补成员可以代替他们出席并投票。如果主要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将暂时填补,直到新的主要成员被任命并准备好任职。

(a)CA 政府 Code § 56328(a) 在圣迭戈县,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根据第56332条增补后,应通过任命第八名成员而进一步增补,且该成员,尽管有第56325条(b)款的规定,应是该县人口最多城市的立法机构成员,由该城市的立法机构任命。
(b)CA 政府 Code § 56328(b) 该城市的立法机构应与根据(a)款任命常任成员同时且以相同方式任命一名候补成员。如果该市的常任成员缺席委员会会议,或自行回避不参与会议,候补成员可在该次会议上代替常任成员任职并投票。如果该市常任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代替原常任成员任职并投票,直至任命并符合资格的常任成员填补该空缺。

Section § 5632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克恩县,详细规定了一个地方委员会的构成。该委员会最初有七名成员,现通过增加第八名和第九名成员进行扩编。 第八名成员特别从县内人口最多的城市中任命。该成员由该市的立法机构选出,并且必须是该机构的成员。同时还会任命一名候补成员,以便在常任成员无法履职或离职时替补。 第九名成员代表普通民众,不能是任何地方政府管理机构的成员。这名公众成员由某些现有委员任命,并且也有一名候补成员在必要时替补。

Section § 56329

Explanation
如果县里没有城市,将成立一个由五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监事会从其成员中任命三名成员,并任命一名候补成员。这名候补成员可以代替任何缺席或回避的监事投票。如果常任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以暂时填补该职位。 委员会的另外两名成员代表公众,由那三名被任命的成员选出。公众成员和候补公众成员的任命都需要获得由不同任命机构选出的委员的批准。

Section § 563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任命一名候补公众成员,当正式公众成员缺席或在会议期间退出时,候补成员可以替补并投票。公众成员和候补成员都必须居住在委员会所在的县。如果正式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以暂时接替其职责,直到任命新的正式成员。被任命为公众成员或候补成员的人不能是该县、市或区的官员或雇员,除非他们在 1994 年 1 月 1 日之前就已经担任该职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完成当前的任期。

根据第 56325、56326、56326.5、56327、56328、56328.5 和 56329 条任命公众成员时,委员会还可以任命一名候补公众成员,该候补成员可在正式公众成员缺席或自行回避不参与委员会会议时,代为任职和投票。该公众成员和候补公众成员应为任命委员会所在县的居民。
如果正式公众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以代行前任正式公众成员的职务和投票权,直至任命并确认填补该空缺的正式公众成员。
根据本章任命的任何公众成员或候补公众成员,不得担任该县或该县境内任何市或区的官员或雇员,但自 1994 年 1 月 1 日起任职的任何官员或雇员,可以完成其被任命的任期。

Section § 56331.3

Explanation
如果一些委员会成员无法出席或参加会议,任何代替他们出席的候补成员只能投一票。

Section § 5633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某个委员会的成员在做决策时,必须是为了所有当地居民和业主的利益,而不仅仅是任命他们的机构的利益。重点应放在广大公众的利益上。法律还明确,委员会成员不必在任何问题上回避投票,并且这项规定也不赋予任何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在委员会任职期间,所有委员会成员应代表居民、业主以及整体公众的利益,在推进本部门宗旨方面行使独立判断权。任何代表地方政府任命的成员应代表整体公众的利益,而不仅仅是任命机构的利益。本条不要求任何成员在任何事项上回避,也不赋予任何人诉讼权。

Section § 5633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的运作方式,包括如何选择成员、举行会议以及选举或任命委员会成员的流程。每个独立特别区的主席组成该委员会,必要时可指派候补成员。

执行官在特定情况下召集会议,例如预计或填补空缺。委员会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处理事务,例如选举,尤其是在会议不可行时。执行官负责提名和投票过程,要求至少达到法定人数的区参与。投票收集后,将公布选举结果,并至少保存六个月的记录。

(a)CA 政府 Code § 56332(a) 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应由每个独立特别区立法机构的主席组成。但是,如果独立特别区的主席无法参加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的会议或选举,该区的立法机构可以指定其一名成员作为候补成员,代替主席参加遴选委员会。这些区应包括完全位于县内的区,以及其在县内的区域代表该区应税财产评估价值的50%或以上(如最近一次均衡的县评估名册所示)的区。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应就其担任主席或其由管理机构指定的候补成员的每个独立特别区享有一票投票权。代表多数符合条件的区的成员应构成法定人数。
(b)CA 政府 Code § 56332(b) 执行官应召集遴选委员会成员的所有会议并发出书面通知。会议应在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召集和举行:
(1)CA 政府 Code § 56332(b)(1) 每当执行官预计在未来90天内,委员会中代表独立特别区的成员或候补成员将出现空缺时。
(2)CA 政府 Code § 56332(b)(2) 每当委员会中代表独立特别区的成员或候补成员存在空缺时。
(3)CA 政府 Code § 56332(b)(3) 在收到遴选委员会一名或多名成员的书面请求时,这些成员所代表的区在县内的应税财产评估价值占10%或以上,如最近一次均衡的县评估名册所示。
(4)CA 政府 Code § 56332(b)(4) 根据第56332.5条通过意向决议时。
(5)CA 政府 Code § 56332(b)(5) 在收到遴选委员会一名或多名成员的书面请求时,通知执行官需要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4179条(j)款(3)项的规定,任命一名代表独立特别区的成员进入监督委员会。
(c)CA 政府 Code § 56332(c) 遴选委员会应向委员会任命两名正式成员和一名候补成员。被任命的成员应是居住在县内的独立特别区立法机构的选举或任命成员,但不得是市或县立法机构的成员。如果一名正式区成员缺席委员会会议或自行取消参与会议的资格,候补区成员可以代替该正式区成员参加该次会议并投票。正式区成员在委员会任职不应取消或成为取消该成员就影响其所服务的特别区立法机构的提案采取行动的资格的原因。特别区遴选委员会在任命成员或候补成员时,可以规定该成员或候补成员不得就影响其所服务的区立法机构的提案进行投票。
(1)CA 政府 Code § 56332(c)(1) 执行官可以准备并向每个符合条件的区发出提名征集。主席或其由管理机构指定的候补成员,可以在提名征集中指定的日期前书面回复,该日期应至少在执行官将提名征集邮寄给符合条件的区之日起30天后。
(2)CA 政府 Code § 56332(c)(2) 提名期结束时,如果只有一个候选人被提名为空缺席位,该候选人应被视为已任命。本款仅在根据(b)款提供的会议书面通知中披露,如果在提名期结束时只收到一名候选人的提名,该候选人应被视为已任命且会议可能被取消的情况下才可操作。
(d)CA 政府 Code § 56332(d) 如果正式区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以代替前任正式区成员任职并投票,直至任命并符合资格的正式区成员填补该空缺。
(e)CA 政府 Code § 56332(e) 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可以决定通过邮寄方式处理委员会事务,包括根据(f)款通过邮寄选票举行所有选举。
(f)CA 政府 Code § 56332(f) 如果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已决定通过邮寄方式开展委员会事务,或者执行官认定特别区遴选委员会的会议不可行,则执行官应通过邮寄方式开展委员会事务。邮寄选举应按照本款规定进行。
(1)CA 政府 Code § 56332(f)(1) 执行官应准备并向每个符合条件的区发出提名征集函。主席官员,或经管理机构指定其替代人,可在提名征集函中指定的日期前书面回复,该日期应为自执行官向符合条件的区邮寄提名征集函之日起至少30天。
(2)CA 政府 Code § 56332(f)(2) 提名期结束时,如果只有一个候选人被提名为空缺席位,则该候选人应被视为已任命。如果提名了两个或更多候选人,执行官应准备并向每个符合条件的区送达一份选票和投票说明。选票应包括所有被提名人的姓名以及他们被提名的职位。每位主席官员,或经管理机构指定其替代人,应在投票说明中指定的日期前将选票交还给执行官,该日期应为自执行官向符合条件的区邮寄选票之日起至少30天。
(3)CA 政府 Code § 56332(f)(3) 提名征集函、选票和投票说明应通过挂号信送达每个符合条件的区。作为挂号信送达的替代方式,执行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材料。所有通知和选举材料应寄给主席官员,由区书记转交。
(4)CA 政府 Code § 56332(f)(4) 提名和选票可通过电子邮件交还给执行官。
(5)CA 政府 Code § 56332(f)(5) 每份交还的提名和选票应由主席官员或经符合条件的区管理机构指定其替代人签署。
(6)CA 政府 Code § 56332(f)(6) 为使选举有效,至少达到法定人数的特别区必须提交有效选票。获得最多票数的候选人应当选,除非遴选委员会已采纳其他程序。执行官在指定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提名和选票均无效,但如果在该日期前未收到法定人数的选票,执行官应将提交选票的日期延长60天,并通知所有区该延期。如果在60天延长期结束时仍未收到法定人数的区提交的选票,执行官应自行决定延长交还选票的期限,直至达到法定人数,除非遴选委员会已采纳其他程序。执行官应在指定日期后七天内公布选举结果。
(7)CA 政府 Code § 56332(f)(7) 为使特别区代表权投票有效,至少达到法定人数的特别区必须在投票说明中指定的日期前向执行官提交有效选票,该日期应为执行官向符合条件的区邮寄选票之日起至少30天。如果在60天延长期结束时仍未收到法定人数的区提交的选票,执行官应自行决定延长交还选票的期限,直至达到法定人数,除非遴选委员会已采纳其他程序。经对该问题投票的区代表多数票通过,遴选委员会应接受或拒绝代表权。执行官应在指定日期后七天内公布选举结果。
(8)CA 政府 Code § 56332(f)(8) 所有选举材料应由执行官自选举结果公布之日起至少保留六个月。
(g)CA 政府 Code § 56332(g) 就本节而言,“执行官”指经委员会授权的执行官或其指定人。

Section § 56332.5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地方机构委员会在2001年1月1日之前没有独立特别区的代表,那么它必须开始采取措施纳入此类代表。这会在拥有大量应税财产的区提出请求时,或委员会自身提议时启动。

一旦启动,在下一次会议上,委员会必须发布一份正式公告,声明此意向。该公告必须阐明程序是如何启动的,并列出任何涉及的区。然后,在15天内,将召集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举行一次正式会议,以决定是否接受此代表权并任命代表。

(a)CA 政府 Code § 56332.5(a) 如果委员会在2001年1月1日或之前没有独立特别区代表,则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委员会应启动在委员会中设立独立特别区代表的程序:
(1)CA 政府 Code § 56332.5(a)(1) 在收到代表拥有该县应税财产评估价值10%或以上(如最近一次均衡化的县评估名册所示)的区的遴选委员会一名或多名成员的书面请求后。
(2)CA 政府 Code § 56332.5(a)(2) 在委员会通过一项提议在委员会中设立特别区代表的决议后。
(b)CA 政府 Code § 56332.5(b) 委员会应在其下一次例会通过一项意向决议。该意向决议应说明程序是由委员会启动还是由一个或多个独立特别区启动,在此情况下,应列出这些区的名称。委员会应命令执行官召集并发出独立特别区遴选委员会会议通知,该会议应在决议通过后15天内举行,以确定独立特别区是否应接受在委员会中的代表权,并根据第56332条任命独立特别区代表。

Section § 563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个委员会如另一条款所述扩大到七名成员时,公众成员应由代表市、县和特别区的委员会成员选出。这些任命的程序和时间在另一条款中有所规定。

当委员会按照第56332条的规定扩大到七名成员时,根据第56325条和第56329条任命的公众成员此后应由代表市、县和特别区的委员会成员任命。这些任命应按照第56334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Section § 5633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任命流程。每位成员任期四年,直至选出继任者。当委员会增加两名成员时,这些新成员必须随机分配其任期届满日期,使其与现有任期保持一致。成员可随时由任命机构无故罢免,该机构也会填补任何空缺,直至原任期结束。任期通常在五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届满,除非另有规定,但任期长度不得延长超过一次。委员会成员自行选举主席。

成员和候补成员可报销履行职责的相关费用,并可能获得出席会议的每日津贴。

每位成员的任期为四年,直至其继任者被任命并符合资格。依照第 (56332) 条的规定,委员会增加两名成员后,首次被任命代表独立特别区的新成员应通过抽签自行分类,以便其中一名新成员的任期届满日期与委员会中持有原两年任期职位的现有成员的任期届满日期一致,而另一名新成员的任期届满日期则与委员会中持有原四年任期职位的现有成员的任期届满日期一致。原本任命任期届满成员的机构应任命其继任者,任期为完整的四年。任何成员可随时由任命该成员的机构无故罢免。每位成员的任期届满日期应为该成员任期届满年份的五月第一个星期一,除非委员会通过的程序规定了适用于所有成员的统一替代日期。但是,任期长度不得延长超过一次。委员会成员的任何空缺应由原任命该职位空缺成员的机构任命,以填补未届满的任期。
委员会主席应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和候补成员应报销其参加会议和履行职务所产生的实际合理必要费用。委员会可授权向委员会成员和候补成员支付其出席委员会会议期间的每日津贴。

Section § 563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拥有两个或更多城市的县中,如何任命委员会的市成员和候补成员。一个市遴选委员会负责任命这些成员,包括候补成员。如果正式成员缺席或被取消资格,候补成员可以代为任职和投票。在某些情况下,成员或候补成员可能被禁止对影响其所代表城市的提案进行投票。如果正式市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以暂时顶替,直到新的正式成员被任命。

在每个包含两个或更多城市的县中,委员会的正式和候补市成员应由依照且以第1部第1章第11条(自第50270节起)规定的方式在该县组建的市遴选委员会任命。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应由市遴选委员会依照第56325、56326和56327节的规定任命。
市遴选委员会应以任命正式成员的相同方式任命一名委员会候补成员。如果一名正式市成员缺席委员会会议,或自行取消参与会议的资格,候补成员可在该次会议中代替该正式市成员任职和投票。
除依照第56326节 (d) 款或第56327节 (b) 款任命的成员外,市遴选委员会可在任命成员或候补成员时,规定该成员或候补成员不得就影响其所代表城市的提案进行投票。
如果一名正式市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候补成员可在任命并符合资格的正式市成员填补该空缺之前,代替原正式市成员任职和投票。

Section § 56336

Explanation
各委员会可以制定关于其成员或候补成员何时不能审查提案的规则。如果没有具体规则,则适用法律的其他某些条款。然而,仅仅代表一个市或区,不会使某人丧失参与影响该市或该区决策的资格,任何规定如此的规则都是无效的。

Section § 56337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被选举或任命为市、县或区官员,他们可以同时在一个委员会中任职。但是,如果他们在委员会任期内失去或离开其市、县或区职位,他们将不再是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