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615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意味着,如果法律要求发布、张贴或邮寄通知,则必须遵循本章中的具体规定。此外,如果情况允许,只要委员会维护有网站,这些通知也应在委员会的网站上以在线形式提供。

Section § 561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处理需要通过公布、张贴或邮寄方式传达的官方通知。书记员或执行官负责确保通知包含所有必要的详细信息。如果某项条例、决议或命令本身已经包含了通知所需的所有信息,那么书记员或执行官可以直接分享该文件,从而无需再发出额外的通知。

经授权或要求通过公布、张贴或邮寄发出的通知,应由书记员或执行官发出,并应包含本部门任何特定规定所要求的所有事项。如果任何立法机构或委员会的任何条例、决议或命令已发出通知并包含任何通知所要求包含的所有事项,则书记员或执行官可促使该条例、决议或命令的副本被公布、张贴或邮寄,在此情况下,书记员或执行官无需再发出其他通知。

Section § 56152

Explanation
如果需要发出通知,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谁来发出,那么书记员或执行官就有责任确保这个通知被发出。

Section § 561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需要发布通知时,应在受影响区域(如县、市或区)内广泛阅读的报纸上进行。如果一份报纸覆盖多个受影响的地点,那么在该报纸上发布就足够了。但如果涉及多个县,则每个县至少有一份报纸必须发布该通知。

Section § 5615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发布听证会公示,则必须在通知中提及的听证会日期之前至少21天发布该公示。

Section § 5615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非本分部有其他规定,任何需要邮寄的通知都应使用头等邮件寄送。一旦通知预付邮资并投入美国邮箱,就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Section § 56156

Explanation
如果有听证会,并且你需要发出相关通知,请确保该通知在听证会日期前至少21天邮寄出去。

Section § 5615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特定情况下如何向各方邮寄通知。通知县、市或区时,收件人应为书记员。通知委员会时,应寄送给执行官。提案人的通知寄送给请愿书中指定的人员。受影响区域的土地所有者将根据县最新的评估名册收到通知,而物业边界300英尺范围内的土地所有者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21天收到通知。如果需要超过1,000份通知,报纸广告可以替代邮寄通知。对于受影响区域的注册选民,通知应使用最新的选民索引,并享有与土地所有者类似的例外情况和报纸刊登规定。

当需要向以下对象邮寄通知时:
(a)CA 政府 Code § 56157(a) 县、市或区,应寄送至该县、市或区的书记员。
(b)CA 政府 Code § 56157(b) 委员会,应寄送至执行官。
(c)CA 政府 Code § 56157(c) 提案人,应寄送至请愿书中指定的人员及其在请愿书中注明的地址。
(d)CA 政府 Code § 56157(d) 受影响区域内的土地所有者,应寄送至县正在编制的最新评估名册上所示的每位被评估土地的人,地址为评估名册上所示的地址;在Section 56028所定义的委员会程序中,应在听证会前至少21天,向听证会所涉物业外部边界300英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所有者寄送通知。此要求可在提交令委员会满意的证据,表明启动机构已向土地所有者提供了单独通知的情况下予以免除。通知还应在听证会前21天,根据Section 56153在受影响区域内发行的普通报纸上张贴或刊登。
(e)CA 政府 Code § 56157(e) 请求特别通知的人员,应寄送至已向执行官或书记员提交书面特别通知请求的每位人员,地址为请求中指定的邮寄地址。
(f)CA 政府 Code § 56157(f) 受影响区域内的注册选民,地址为县选举官员编制的最新宣誓书索引上所示的地址;在Section 56028所定义的委员会程序中,应在听证会前至少21天,向听证会所涉物业外部边界300英尺范围内的所有注册选民寄送通知。此要求可在提交令委员会满意的证据,表明启动机构已向注册选民提供了单独通知的情况下予以免除。通知还应在听证会前21天,根据Section 56153在受影响区域内发行的普通报纸上张贴或刊登。
(g)CA 政府 Code § 56157(g) 根据(d)款和(f)款,如果土地所有者和注册选民是同一人或同一批人,则只需邮寄一份通知。
(h)CA 政府 Code § 56157(h) 如果根据(d)款和(f)款需要邮寄的通知总数超过1,000份,则可以改为在听证会前至少21天,按照Section 56153的规定,在报纸上刊登至少八分之一版面的版面广告来提供通知。

Section § 561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会议通知必须张贴在立法机构或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会议室门上或门附近,或者张贴在用于张贴与该机构或委员会相关的通知的任何官方公告板上。

需张贴的通知应张贴在立法机构或委员会会议室的门上或门附近,或张贴在用于张贴由该立法机构或委员会发布或与其相关的公共通知的任何官方公告板上。

Section § 561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张贴的通知都必须保持张贴至少五天。如果通知是关于听证会的,它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21天张贴,并一直保留到听证会实际举行。

Section § 561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某人未收到本节要求的通知,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可以取消或推翻该通知所涉及的行动。换句话说,未收到通知并非撤销已完成事项的有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