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授权或要求通过公布、张贴或邮寄发出的通知,应由书记员或执行官发出,并应包含本部门任何特定规定所要求的所有事项。如果任何立法机构或委员会的任何条例、决议或命令已发出通知并包含任何通知所要求包含的所有事项,则书记员或执行官可促使该条例、决议或命令的副本被公布、张贴或邮寄,在此情况下,书记员或执行官无需再发出其他通知。
一般规定通知
Section § 56150
本法律条款意味着,如果法律要求发布、张贴或邮寄通知,则必须遵循本章中的具体规定。此外,如果情况允许,只要委员会维护有网站,这些通知也应在委员会的网站上以在线形式提供。
通知要求 发布规定 电子通知
Section § 56151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处理需要通过公布、张贴或邮寄方式传达的官方通知。书记员或执行官负责确保通知包含所有必要的详细信息。如果某项条例、决议或命令本身已经包含了通知所需的所有信息,那么书记员或执行官可以直接分享该文件,从而无需再发出额外的通知。
官方通知 书记员职责 执行官
Section § 56153
这项法律规定,当需要发布通知时,应在受影响区域(如县、市或区)内广泛阅读的报纸上进行。如果一份报纸覆盖多个受影响的地点,那么在该报纸上发布就足够了。但如果涉及多个县,则每个县至少有一份报纸必须发布该通知。
通知发布 普遍发行的报纸 受影响的县
Section § 56157
本节概述了在特定情况下如何向各方邮寄通知。通知县、市或区时,收件人应为书记员。通知委员会时,应寄送给执行官。提案人的通知寄送给请愿书中指定的人员。受影响区域的土地所有者将根据县最新的评估名册收到通知,而物业边界300英尺范围内的土地所有者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21天收到通知。如果需要超过1,000份通知,报纸广告可以替代邮寄通知。对于受影响区域的注册选民,通知应使用最新的选民索引,并享有与土地所有者类似的例外情况和报纸刊登规定。
当需要向以下对象邮寄通知时:
(a)CA 政府 Code § 56157(a) 县、市或区,应寄送至该县、市或区的书记员。
(b)CA 政府 Code § 56157(b) 委员会,应寄送至执行官。
(c)CA 政府 Code § 56157(c) 提案人,应寄送至请愿书中指定的人员及其在请愿书中注明的地址。
(d)CA 政府 Code § 56157(d) 受影响区域内的土地所有者,应寄送至县正在编制的最新评估名册上所示的每位被评估土地的人,地址为评估名册上所示的地址;在Section 56028所定义的委员会程序中,应在听证会前至少21天,向听证会所涉物业外部边界300英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所有者寄送通知。此要求可在提交令委员会满意的证据,表明启动机构已向土地所有者提供了单独通知的情况下予以免除。通知还应在听证会前21天,根据Section 56153在受影响区域内发行的普通报纸上张贴或刊登。
(e)CA 政府 Code § 56157(e) 请求特别通知的人员,应寄送至已向执行官或书记员提交书面特别通知请求的每位人员,地址为请求中指定的邮寄地址。
(f)CA 政府 Code § 56157(f) 受影响区域内的注册选民,地址为县选举官员编制的最新宣誓书索引上所示的地址;在Section 56028所定义的委员会程序中,应在听证会前至少21天,向听证会所涉物业外部边界300英尺范围内的所有注册选民寄送通知。此要求可在提交令委员会满意的证据,表明启动机构已向注册选民提供了单独通知的情况下予以免除。通知还应在听证会前21天,根据Section 56153在受影响区域内发行的普通报纸上张贴或刊登。
(g)CA 政府 Code § 56157(g) 根据(d)款和(f)款,如果土地所有者和注册选民是同一人或同一批人,则只需邮寄一份通知。
(h)CA 政府 Code § 56157(h) 如果根据(d)款和(f)款需要邮寄的通知总数超过1,000份,则可以改为在听证会前至少21天,按照Section 56153的规定,在报纸上刊登至少八分之一版面的版面广告来提供通知。
邮寄通知 书记员 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