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09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开放空间地役权(一种保持土地开放和未开发的协议)如何终止。它只能通过两种方式终止:不续期或放弃。

如果地役权授予县或市,放弃程序在法律的特定条款中有所规定。如果地役权授予非营利组织,则该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机构必须批准任何放弃或不续期,并且地方政府也必须根据法律的同一条款同意。

期限开放空间地役权只能根据本条规定终止。开放空间地役权只能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a)CA 政府 Code § 51090(a) 不续期,或
(b)CA 政府 Code § 51090(b) 放弃。
根据本章授予县或市的地役权的放弃应受第51093条的管辖。
根据本章授予非营利组织的地役权的放弃或不续期,仅在经该组织管理机构的适当决议批准,且该非营利组织发起的放弃或不续期已按第51093条规定的方式获得土地所在县或市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Section § 51091

Explanation

如果土地所有者、政府机构(如县或市)或非营利组织希望终止开放空间地役权(一种保持土地不开发的特殊协议),他们必须每年在续期日期前至少90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地役权将自动续期。

如果土地所有者收到对方不希望续期地役权的通知,他们可以正式提出异议。政府或非营利组织也可以在续期日期到来之前改变主意并撤销该通知。

如果土地所有者或县、市或非营利组织在任何一年不希望续期开放空间地役权,该方应在开放空间地役权的年度续期日期前至少90天,向另一方送达地役权不续期的书面通知。除非在此续期日期前至少90天送达此类书面通知,否则该开放空间地役权应视为已续期,如同第 (51081) 条所规定。
土地所有者收到县、市或非营利组织发出的不续期通知后,可以对不续期通知提出书面异议。县、市或非营利组织可以在续期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撤回不续期通知。

Section § 51092

Explanation
如果县、市、非营利组织或土地所有者决定不续签开放空间协议,他们必须发出通知。这个决定不会立即终止协议。相反,该协议将继续有效,直到当前期限结束,无论是从最初的开始日期算起还是从最近一次续期算起。

Section § 5109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土地所有者若想放弃开放空间地役权必须遵循的程序。他们必须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批准取决于是否符合特定标准,例如证明保留该地役权不再具有公共目的,并且其移除符合当地规划。此外,放弃行为必须能够避免给所有者造成重大的经济困难。为了透明度,需要举行公开听证会。县评估员会计算一块没有地役权的土地价值,并运用一个公式来确定放弃费用,该费用等于此评估价值的一半。这笔费用将存入州普通基金,并且只有在费用全额支付后,放弃行为才生效。

(a)CA 政府 Code § 51093(a) 土地所有者可向县或市的管理机构申请放弃任何开放空间地役权,或在根据本章授予非营利组织的开放空间地役权的情况下,申请该组织批准放弃所有相关土地。管理机构只有在通过决议认定以下情况时,方可批准放弃开放空间地役权:
(1)CA 政府 Code § 51093(a)(1) 按照第51084条所述,将土地保留为开放空间不再具有公共目的;并且
(2)CA 政府 Code § 51093(a)(2) 放弃行为与本章宗旨不相抵触;并且
(3)CA 政府 Code § 51093(a)(3) 放弃行为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并且
(4)CA 政府 Code § 51093(a)(4) 放弃行为对于避免因其特有的非自愿因素给土地所有者造成重大经济困难是必要的。
任何放弃开放空间地役权,或批准根据本章授予非营利组织的开放空间地役权之放弃的决议,均不得最终通过,除非该事项已提交县或市规划委员会,委员会已就此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向管理机构提交了关于该事项的报告,说明放弃行为是否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且管理机构已在根据《政府法典》第6061条规定发布公告并张贴土地通知后,就此举行了至少一次公开听证会。
(b)CA 政府 Code § 51093(b) 在批准放弃或批准放弃开放空间地役权的决议之前,开放空间地役权所涉土地所在县的县评估员应确定该土地的全部现金价值,如同其不受开放空间地役权限制一样。评估员应将该价值乘以25%,并将所得结果认证给管理机构,作为确定放弃费用的土地放弃估价。
(c)CA 政府 Code § 51093(c) 在批准放弃任何开放空间地役权之前,管理机构应确定并向县审计员证明土地所有者在放弃时必须向县财务官支付的放弃费用金额。该费用应等于该财产放弃估价的50%。
(d)CA 政府 Code § 51093(d) 根据本条收取的任何款项应由县财务官转交州主计长,并存入州普通基金。
(e)CA 政府 Code § 51093(e) 放弃行为在放弃费用全额支付之前不得生效。

Section § 510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一旦决定放弃一项开放空间地役权,一份显示此决定的文件需要正式在县记录官办公室备案。这份文件还需要确认已按照第51093条的所有法律步骤执行。一旦备案,该土地将不再受地役权限制,并且土地所有者就该地役权所做的任何承诺都将终止。但是,只有在与放弃相关的任何费用全额支付后,该文件才能被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