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665.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地方机构发行债券能力相关的几个关键术语。“地方机构”指任何县、市或特别区,包括学区。“立法机构”是市议会或监事会。“收入”是地方机构可用于与债券相关目的的资金,例如房地产税或销售税。“质押收入”是专门留出用于担保债券的特定收入。“有限责任债券”是仅用质押收入支付的债券。“发起决议”是基于公共利益发行债券的官方决定,而“决议”则进一步授权这些债券的发行和出售。

Section § 5066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发行有限责任债券,为他们获准管理的所有公共工程和项目(包括购买、设立、开发或提升)提供资金。它还包括为这些项目所需的土地和地役权的购置。

地方机构可以发行有限责任债券,用于购置、安装、建设或改进其在其他情况下有权购置、安装、建设或改进的任何或所有公共工程或改善项目,以及为此购置土地和地役权。

Section § 5066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立法机构决定为公共项目发行多少债券时,他们可以考虑各种成本。这些成本包括与购买、建设或升级公共工程以及为其融资相关的任何费用。此外,还包括工程费、法律费、举行债券选举的费用、发行债券的费用以及设立准备金的费用。他们还可以将建设期间以及可能在建设完成后一段时间内产生的利息计算在内。

在确定拟发行债券的金额时,立法机构可以包括:
(a)CA 政府 Code § 50665.3(a) 与公共工程或改进项目的购置、建设、改进或融资相关或附带的所有成本和估计成本。
(b)CA 政府 Code § 50665.3(b) 所有工程、检查、法律和财务代理费,所有债券选举费用和有限义务债券的发行费用,所有债券准备金,以及所有预计在建设期间和建设完成后由立法机构确定的一段时间内产生的债券利息。

Section § 50665.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当立法机构以超过半数成员投票赞成的方式通过一项启动决议时,整个流程就正式启动了。

Section § 5066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地方机构在决定举债时,其决议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首先,决议需要声明它是根据相关条款赋予的法律权力通过的。它还必须解释为什么要举债、资金将用于何处,并提供所需公共改善的估计成本。此外,决议必须声明最高举债金额以及他们计划支付的最高利率。它还应包含一项承诺,即根据该决议发行的债券将以该机构的收入作为担保,这些收入可以限定为来自其边界内特定区域的收入。该区域必须在决议中进行法律描述。此外,它必须明确选举的日期和举行方式。

对于所有地方机构,启动决议应载明以下各项:
(a)CA 政府 Code § 50665.5(a) 启动决议是根据本条授予的权力通过的。
(b)CA 政府 Code § 50665.5(b) 举债的目的和宗旨。
(c)CA 政府 Code § 50665.5(c) 公共改善的估计成本。
(d)CA 政府 Code § 50665.5(d) 举债的最高金额。
(e)CA 政府 Code § 50665.5(e) 举债的最高利率。
(f)Copy CA 政府 Code § 50665.5(f)
(1)Copy CA 政府 Code § 50665.5(f)(1) 地方机构承诺,根据启动决议发行的任何债券应以地方机构收到的全部或部分收入作为担保。
(2)CA 政府 Code § 50665.5(f)(2) 地方机构可以将该承诺限制为地方机构从其外部边界内的特定地理区域获得的收入。该地理区域边界的法律描述应包含在决议中。
(g)CA 政府 Code § 50665.5(g) 选举日期。
(h)CA 政府 Code § 50665.5(h) 举行选举的方式以及对提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程序。

Section § 5066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项正在发起或提出的决议必须向公众公布。它应在当地一份广泛阅读的报纸上刊登一次。如果当地没有这样的报纸,该决议应在地方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张贴。

Section § 5066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某些被称为有限责任债券的债券,只能由地方机构质押的特定收入来源偿还。授权发行这些债券的决议必须详细说明这笔质押收入的金额和来源。

该收入每年必须覆盖三项内容: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债券授权决议或相关合同要求的款项;以及对质押收入有索取权的其他任何义务。

债券以及规定其发行的决议应声明,该债券是有限责任债券,仅可从地方机构为此目的而质押的收入中支付。
此外,立法机构规定发行有限责任债券的决议应明确规定为此而质押的收入的金额和来源。质押的收入应足以每年支付以下到期应付款项:
(a)CA 政府 Code § 50665.7(a) 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b)CA 政府 Code § 50665.7(b) 为遵守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或与债券持有人签订的任何其他合同所需的所有款项,包括设立偿债基金和准备金。
(c)CA 政府 Code § 50665.7(c) 为履行地方机构的任何其他义务所需的所有款项,这些义务是对质押收入的费用、留置权或产权负担。

Section § 50665.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地方政府希望通过发行债券承担债务,该决定必须由合格选民在专门的选举中投票表决。该选举可以与同一地方政府举行的其他选举合并举行。

Section § 50665.9

Explanation
当要求地方选民批准有限义务债券时,提案必须明确说明这些债券将仅使用特定的抵押收入偿还。提案还应明确说明这些收入的来源和金额。

Section § 50665.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根据本条需要进行选举,那么该选举应像地方机构的其他选举一样进行,除非有具体的决议另有规定。

除非启动决议另有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所需的任何选举,应按照地方机构的其他选举方式进行。

Section § 50665.11

Explanation
如果在一次选举中有多个关于举债的提案,那么对每项提案的投票必须相互独立地计算。

Section § 50665.12

Explanation
如果至少三分之二的选民支持一项拟议措施,立法机构可以通过简单多数票批准债券的发行和出售。

Section § 50665.1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政府实体发行债券的相关细节。债券可以有不同的利率、最长31年的到期日、登记选项和赎回条款,具体由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规定。债券可以公开或私下出售,无论哪种情况,在最终债券准备就绪前,都可以发行临时收据。根据加州法律,债券和这些临时形式均被视为可转让证券。法律规定,在私下出售债券之前,一家与该实体近期没有业务往来的独立投资公司必须核实定价和条款是否合理并符合行业标准。

债券应按不超过第53531条授权的最高利率计息,可在规定时间支付,可分为一个或多个系列,可注明一个或多个日期,可在自其各自日期起不超过31年的一个或多个时间到期,可在规定地点以规定支付方式支付,可附带登记特权,可根据溢价赎回条款进行赎回,可按规定方式签署,可包含规定条款、契约和条件,并可采用附息票形式或记名形式,具体由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规定。债券可按决议规定的方式和条款公开或私下出售。在正式债券准备就绪之前,可向根据本条出售债券的购买者发行临时收据或凭证,其形式和规定应由决议规定。债券和临时收据或凭证应被视为本州《统一商法典》意义上的证券和可转让票据,并适用于其登记规定,具体载于决议中。
在批准私下出售债券之前,发行实体的立法机构应聘请一家在过去三年内未与该发行实体就类似债券发行有过承销关系的投资公司,以分析拟议债券发行的条款和条件。只有当该投资公司确定并向立法机构报告以下情况属实后,债券方可私下出售:
(a)CA 政府 Code § 50665.13(a) 承销商的价差合理。
(b)CA 政府 Code § 50665.13(b) 最终协商的发行方案符合行业惯例,并与过去六个月内发行的同等金额的其他债券发行方案具有可比性。

Section § 50665.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地方机构发行的债券由决议中确定的特定收入来源担保。这些债券不是该机构的一般义务,而是从指定资金或收入中偿还。如果这些资金不足,该机构可以选择使用其他可用资金来支付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Section § 50666

Explanation
市或县的政府机构可以正式决定,将其部分或全部收入用作偿还其发行债券的承诺或担保。

Section § 5066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支付某些债券的利息、本金和任何赎回溢价所需的资金,由对所有产生的收入的特殊权利或留置权提供保障。这意味着这些收入被专门预留出来,以确保这些款项能够支付。

Section § 50666.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所产生的资金以及该资金所产生的任何利息,将被设立为一项信托基金。该基金专门用于确保支付某些债券的利息和本金(主要金额)。

Section § 50666.3

Explanation
如果债券或其利息到期后仍未支付,那么相关收入和利息必须仅用于偿还这些债务,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Section § 5066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所有与债券相关的款项(例如利息、本金和保护费用)结清后,任何剩余的收入都可以用于其他用途。

Section § 5066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同一期债券通过对特定收入的质押和留置权获得平等担保,不论其编号、日期或出售、执行或交付的细节。然而,地方机构可以发行不同系列的债券,并可以规定某些系列在偿还或担保方面可能具有较低的优先权,使其劣后于决议中规定的其他债券。

Section § 5066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如果地方政府机构发行债券,其一般预算或主要运营资金不能用于偿还这些债券或其利息。换句话说,地方机构无需从其主要资金中承担这些债券的财务责任。

Section § 50666.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地方机构不得使用其一般信用或征税权来偿还债券,除非是为此目的而承诺的特定收入。

地方机构的一般信用或征税权,除已承诺的收入外,不承担债券或其利息的偿付责任。

Section § 5066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持有债券,除了已明确承诺的抵押收入之外,你不能强迫地方机构征收额外的税款或放弃其财产来偿还你。

Section § 5066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地方机构发行的债券及其任何相关利息或溢价不被视为该机构的债务。它们不影响该机构的财产或一般收入。唯一与这些债券挂钩的收入是专门为偿还它们而预留的资金。

债券的本金、利息以及任何赎回溢价不构成地方机构的债务,也不构成对其任何财产或对其任何收入、收款或收益的法定或衡平法上的质押、抵押、留置或产权负担,但已承诺用于支付这些债券的收益除外。

Section § 506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债券都必须明确说明,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偿还仅来自为此目的而专项承诺的收入。它还规定,地方机构没有义务从任何其他来源支付该债券。

Section § 5066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债券及其产生的收益在加州通常无需缴纳大部分税款。但是,它们不免除银行和公司特许经营税,以及赠与税、遗产继承税和遗产税。

债券以及债券的任何利息或收益在本州免于征税,但银行和公司特许经营税、赠与税、遗产继承税和遗产税除外。

Section § 50667.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允许立法机构在批准发行债券的决议中加入一些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会成为与购买债券的人(即债券持有人)签订的合同的一部分。

Section § 5066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立法机构规定出售债券所得资金的使用方式。他们还可以规定为同一目的发行更多债券的规则,以及这些新债券相对于现有债券的优先权。

立法机构可以对以下事项规定限制:
(a)CA 政府 Code § 50667.3(a) 任何一期债券销售所得款项的用途。
(b)CA 政府 Code § 50667.3(b) 为同一目的发行额外债券以及额外债券的留置权。

Section § 5066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立法机构规定哪些情况会导致债券提前兑付,并概述了如何预防或撤销这些情况。

Section § 50667.5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地方政府机构规定,如果地方机构违反任何承诺、条件或义务,应如何处理其职责、责任和义务。

Section § 50667.6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立法机构赋予受托人权力,以执行与债券支付相关的协议。它还概述了受托人的职权范围,并限制了他们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Section § 5066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立法机构制定规则,说明债券持有人如何确保某些承诺或义务得到遵守。它还规定,这些规则可以适用于所有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只适用于其中一定比例的债券持有人。

立法机构可以规定债券持有人或任何比例的债券持有人强制执行本条规定的契约或义务的条款。

Section § 5066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立法机构在其决议中纳入一个程序,用于更改或取消该决议的条款,前提是他们获得一定数量债券持有人的批准。

Section § 50667.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政府采纳了处理债券的特定程序,它也可以包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条款,或者在不召开会议的情况下获得他们的书面同意。

任何包含第50667.8条所规定程序的决议,也可以规定债券持有人的会议,或规定其无需会议的书面同意,以及同意的方式,无论是否召开会议。

Section § 50668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当一项决议被修订时,必须清楚地解释这些变更将如何影响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一旦修正案制定完成,它对所有债券持有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Section § 50668.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立法机构可以采取任何其他必要措施,以确保债券安全并对买家有吸引力。

Section § 5066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机构确保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按时在指定地点支付,并符合债券以及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中规定的条款。

Section § 50668.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债券发行时必须设立一个专项基金。只要任何债券或其利息尚未偿付,该基金就必须持续维持。

在债券发行时或发行前,应设立一个独立、明确且专项的基金,该基金应在任何债券或其利息未偿付期间持续维持。

Section § 50668.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所有被承诺的收入都必须存入一个专门的基金。从这个基金中支付款项时,必须按照第50665.7条第 (a) 款至第 (c) 款中详细说明的特定顺序进行。

所有质押收入应存入专项基金,并应从中按照第50665.7条第 (a) 款至第 (c) 款(含)规定的顺序支付款项。

Section § 5066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机构确保债券的安全,并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利。该机构必须捍卫这些权利,以对抗来自他人的任何主张或挑战。

Section § 5066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机构及时支付劳务、材料和供应的账单。如果这些账单未支付,它们可能成为优先于债券偿还的债务,这将威胁到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担保。

为充分维护和保护债券的优先权和担保,地方机构应支付并清偿所有合法的劳务、材料和供应款项,如果未支付,这些款项可能成为对收入的留置权或费用,优先于或高于债券的留置权,或损害债券的担保。

Section § 50668.7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地方机构负责任地管理和使用为支付债券持有人而预留的资金,并且只能按照债券发行计划中约定的方式使用。这些资金以信托方式专门为债券持有人持有,确保他们能依据授权决议或对其进行的任何修改,收到应得的本金和利息付款。

Section § 50668.8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地方机构将其暂时不需要的资金,例如储备金或偿债基金,投资于其依法被允许投资的财产或证券。但是,该机构必须确保任何投资都不会违反与其已发行的任何债券相关的任何承诺或协议。

Section § 50668.9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地方机构维护其收入交易的详细准确记录,并将其与其他记录分开保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其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Section § 506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持有至少10%的未偿债券,或者你是授权代表,你有权随时检查账簿。

随时,账簿应接受不低于10%未偿债券持有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的检查。

Section § 50669.1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地方机构公布一份概要报告,其中应包括他们为担保债券支付而收取和使用了多少资金。该报告应详细说明收入收取情况、债券支付情况,并提供一份总体财务报表。

Section § 5066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政府机构在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内,每年公布一份财务报表。如果债券持有人要求一份副本,该机构必须向他们提供。

该报表应每年公布,不迟于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地方机构应应任何债券持有人的要求,向其提供该报表的副本。

Section § 50669.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地方机构决定发行债券时,他们可以选择让一份关于债券的报表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编制或审计。该报表必须采用特定格式,并包含该机构决议中列出的详细信息。

在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中,地方机构可以同意该报表应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编制或审计,并应采用决议中规定的形式并包含其中指定的详细信息。

Section § 50669.4

Explanation
本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机构无需支出超出本条所述的、承诺用于偿还债券(包括本金和利息)的资金。

Section § 50669.5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可以根据同一法典中另一条款概述的规则任命财政代理人或支付代理人。这意味着存在关于如何妥善任命人员处理财务事宜的现有指南。

财政代理人或支付代理人可以按照第5编第2部第6章第7条(从第54550节开始)中现行或此后规定的方式予以任命。

Section § 50669.6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确认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典》第9章中概述的程序进行。这涉及一个特定的法律程序,旨在确认或批准某些行为或决定。

确认诉讼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典》第2部第10编第9章(自Section 860起)中现行或此后规定的方式进行。

Section § 50669.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持有债券的人可以获得某些法律解决方案或采取法律行动,这些在法律的另一部分(自第 54640 节起)中有详细说明。这意味着债券持有人有特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正如所提及的条款中概述的那样。

Section § 5066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债券可以根据另一法律条文中特定部分的现有或未来规定进行再融资或替换。这意味着,该部分中任何新的或现有的程序都将适用于这些债券。

Section § 50670

Explanation
当根据本法律发行债券时,这本身就自动证明了在债券发行前所进行的一切程序和决策都是正确且合法的。这意味着所有相关的流程和决定都被视为有效。

Section § 50670.1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质疑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任何程序的有效性,您需要在债券发行决议通过后30天内提起诉讼。如果您未在此期限内采取法律行动,您将无法在以后声称这些程序存在任何问题或缺陷。

Section § 5067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专门针对其涵盖的主题设立了一种不同的方法和程序,但它不改变任何其他关于相同或类似主题的法律。如果你使用这种方法,你只需要遵循本条的规定。

Section § 5067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其规则应以确保本条目标实现的方式进行解释。如果本法的任何部分被裁定为违宪,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实际上,即使某些章节无效,该法律仍会获得通过。

本条及其所有规定应作广义解释,以使本条宗旨得以实现。如果本条的任何章节、细分、句子、条款或短语因任何原因被裁定为违宪,该裁定不应影响本条其余部分的有效性。特此声明,即使本条的一个或多个章节、细分、句子、条款或短语被宣布为违宪,本条仍将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