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938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交易”一词定义为包括协商买卖、赠与或遗赠。

在本条中,“交易”指协商买卖、赠与或遗赠。

Section § 53938.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当公共实体购买或通过征用权取得附有特别评估或债券的财产时,这些财产上的留置权会如何处理。如果财产在取得时附有留置权,该留置权将继续附着于财产,公共实体必须相应地处理。如果财产是通过征用权取得的,则留置权必须按照另一部法律,即《民事诉讼法典》第1265.250条的规定支付。

(a)CA 政府 Code § 53938.5(a) 如果公共实体在交易中取得的财产附有担保特别评估或代表特别评估的债券的留置权,除非该留置权已通过第三方托管或其他方式支付,或已根据适用的法定程序进行分摊,否则该留置权将继续附着于所取得的财产,并可对取得该财产的公共实体强制执行。
(b)CA 政府 Code § 53938.5(b) 如果公共实体通过征用权取得的财产附有担保特别评估或代表特别评估的债券的留置权,则该留置权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典》第1265.250条规定的方式和范围支付。

Section § 53939

Explanation
当您购买的房产属于一个更大区域的一部分,而这个区域因特别评估或相关债券而被留置权束缚,并且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何在这笔交易的各方之间分割这个留置权时,交易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在购买完成后的一年内,请求该县的高等法院来分割这个留置权。法院有权将留置权分配给参与交易的不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