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协议应包含以下两项规定:
(a)CA 政府 Code § 53190.5(a) 要求投资者向地方机构预付资金,供地方机构专门用于支付根据第53181条通过的意向决议中描述的工作费用,或者要求投资者全部或部分履行该工作,或两者的任何组合。
(b)CA 政府 Code § 53190.5(b) 要求地方机构向投资者签发凭证,赋予投资者获得根据意向决议确定的存入基金的全部或指定金额或部分的资金的权利,并应在偿付协议中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时间支付。偿付协议应声明,地方机构的一般基金、其信用或其征税权不承担因偿付协议产生的任何义务的支付责任。
根据本款签发的凭证应包含以下所有规定:
(1)CA 政府 Code § 53190.5(1) 指定凭证的支付地点。
(2)CA 政府 Code § 53190.5(2) 担保凭证的收入来源。
(3)CA 政府 Code § 53190.5(3) 凭证的签发和到期日。
(4)CA 政府 Code § 53190.5(4) 明确凭证是可转让票据。
(5)CA 政府 Code § 53190.5(5) 向投资者支付的款项时间表,包括首次付款日期、付款次数和付款频率。
(6)CA 政府 Code § 53190.5(6) 签发凭证的目的。
(7)CA 政府 Code § 53190.5(7) 凭证的最高本金金额。
(8)CA 政府 Code § 53190.5(8) 凭证应付的利率。该利率不得超过第53531条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定允许的最高利率。
(9)CA 政府 Code § 53190.5(9) 一项调查结果声明,即立法机构认为,支付给投资者的凭证利息在确定投资者的联邦所得税责任时,不计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