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债券法地方机构的职责
Section § 54513
地方机构必须高效且节约成本地运营其业务,只要不与第 (54516.1) 条中的具体规定相抵触。
Section § 54514
Section § 54515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地方机构如何分配其来自收费及其他来源的资金的顺序。首先,资金必须用于支付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其次,应支付债券发行决议或与债券持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所要求的款项,包括设立准备金。接着,资金需要用于履行与该机构收入相关的任何额外义务。最后,资金应支付企业维护和运营的当前费用,除非该机构明确规定这些费用应优先于其他义务支付。
Section § 54516
Section § 54516.1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地方机构可以雇佣个人或公司来运营一项类似企业的活动,例如公用事业或交通系统。但是,这些合同的所有款项必须来自该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法律还确保,此类合同不能限制该机构在关键领域的权力,例如发行债券为该活动融资、处理收入以及制定安全有效运营所需的费用或规则。
Section § 54516.2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个城市的地方机构想要雇佣承包商时,他们必须首先公布这个机会。他们必须至少公布两次,每次间隔超过五天,在当地大多数人阅读的报纸上。如果该市没有这样的报纸,他们必须在至少三个公共场所张贴公告。这些公告需要在开标前至少15天开始发布。公告应清楚说明合同内容以及合同期限。如果最初没有收到可接受的投标,该机构无需再次发布广告。
Section § 54516.3
Section § 54518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机构及时支付劳务、材料和供应的账单。如果这些账单未支付,它们可能成为优先于债券偿还的债务,这将威胁到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担保。
Section § 54519
这项法律规定,地方机构必须以信托方式管理承诺用于支付债券的收入和资金,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并根据债券发行决议使用这些资金。它允许机构将储备或盈余资金投资于城市合法的投资项目,但这些投资不得违反债券决议中达成的任何协议。
Section § 54520
本法律要求地方机构必须为其运营的任何企业专门维护独立且准确的财务记录。这些记录必须详细、准确地记录与该企业相关的所有交易,并将其与其他机构记录分开保存。
Section § 5452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持有公司至少10%的未偿债券,你和你的授权代表有权随时检查公司的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