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1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公共机构设立一个使用“311”号码的非紧急电话系统。其理念是让“311”系统通过确定呼叫者的位置来提供协调一致的响应,使其运作方式类似于“911”系统。重要的是,该系统必须设计成紧急呼叫仍由“911”系统处理。

Section § 53126.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地方紧急服务相关的关键术语。“地方公共机构”包括管理紧急呼叫中心的市、县和联合权力机构。“非紧急电话系统”将公众连接到地方政府服务,例如警察、消防、街道维护和动物管理,但并非用于紧急情况。最后,“公共安全通信部门”是紧急服务办公室的一部分,负责处理这些通信。

为本条目的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a)CA 政府 Code § 53126.5(a) “地方公共机构”指提供公共安全应答点(PSAP)的市、县、市县联合体以及联合权力机构。
(b)CA 政府 Code § 53126.5(b) “非紧急电话系统”指旨在仅提供警察和消防等公共安全机构接入的系统,或旨在提供公共安全机构以及地方公共机构提供的所有其他服务(如街道维护和动物管理)接入的系统。
(c)CA 政府 Code § 53126.5(c) “公共安全通信部门”指紧急服务办公室内的公共安全通信部门。

Section § 531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公共安全通信司帮助地方公共机构制定方法,以改进其系统的运行并更好地协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