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167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地方机构提供的宽带互联网服务的关键术语。它解释了什么是“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将其与拨号上网区分开来,并包括旨在规避法律保护的类似服务。

它还澄清了“边缘提供商”、“最终用户”等术语,并区分了“固定”和“移动”宽带服务。“地方机构”指的是可以提供这些服务的各种地方政府实体,例如市、县和教育机构。该法律定义了“网络管理实践”,并强调了“付费优先”的概念,即网络流量管理偏向某一方,无论是为了获得报酬还是为了使关联实体受益。最后,“合理网络管理”被定义为基于所用特定技术,旨在实现合法管理目的的网络实践。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政府 Code § 53167(a) “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是指加利福尼亚州地方机构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提供的大众市场零售服务,该服务能够向所有或绝大多数互联网终端传输数据并从其接收数据,包括附带且能够实现通信服务运行的任何功能,但不包括拨号互联网接入服务。“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还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地方机构提供的任何与该服务功能等同的服务,或用于规避本条所规定保护的服务。
(b)CA 政府 Code § 53167(b) “边缘提供商”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任何内容、应用程序或服务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以及向最终用户提供用于通过互联网访问任何内容、应用程序或服务的设备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c)CA 政府 Code § 53167(c) “最终用户”是指加利福尼亚州使用地方机构提供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d)CA 政府 Code § 53167(d) “固定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是指主要使用固定设备在固定终端为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任何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固定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固定无线服务,包括固定非授权无线服务,以及固定卫星服务。
(e)CA 政府 Code § 53167(e) “地方机构”是指根据任何其他法律授权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任何地方政府机构,包括以下各项:
(1)CA 政府 Code § 53167(e)(1) 市。
(2)CA 政府 Code § 53167(e)(2) 县,包括县服务区。
(3)CA 政府 Code § 53167(e)(3) 社区服务区。
(4)CA 政府 Code § 53167(e)(4) 公用事业区。
(5)CA 政府 Code § 53167(e)(5) 市政公用事业区。
(6)CA 政府 Code § 53167(e)(6) 联合权力机构。
(7)CA 政府 Code § 53167(e)(7) 地方教育机构,定义见《教育法典》第47640条。
(8)CA 政府 Code § 53167(e)(8) 主权部落政府。
(9)CA 政府 Code § 53167(e)(9) 电力合作社,定义见《公用事业法典》第2776条。
(10)CA 政府 Code § 53167(e)(10) 大都市规划组织。
(11)CA 政府 Code § 53167(e)(11) 区域交通规划机构。
(f)CA 政府 Code § 53167(f) “移动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是指主要使用移动台为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任何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
(g)CA 政府 Code § 53167(g) “网络管理实践”是指主要具有技术网络管理理由的实践,但不包括其他商业实践。
(h)CA 政府 Code § 53167(h) “付费优先”是指宽带提供商管理其网络以直接或间接优先处理某些流量而非其他流量,包括通过使用流量整形、优先级排序、资源预留或其他形式的优先流量管理等技术,且该优先处理:
(1)CA 政府 Code § 53167(h)(1) 是为了换取第三方提供的对价,无论是金钱还是其他形式。
(2)CA 政府 Code § 53167(h)(2) 是为了使关联实体受益。
(i)CA 政府 Code § 53167(i) “合理网络管理”是指主要用于并旨在实现合法网络管理目的的网络管理实践,同时考虑到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特定网络架构和技术。

Section § 53167.1

Explanation
加州立法机关旨在维护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且易于访问的平台,让人们能够自由选择、自由表达,并控制自己的在线体验。该法律鼓励一个竞争性环境,让创新无需批准即可蓬勃发展,这也支持了先进电信技术的发展,并减少了基础设施投资的障碍。

Section § 53167.2

Explanation

提供宽带互联网服务的地方机构,除了进行合理的网络管理外,不得阻止用户访问合法内容、应用程序、服务或安全设备。

除合理的网络管理外,地方机构只要其从事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不得阻止合法内容、应用程序、服务或无害设备。

Section § 5316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提供宽带互联网服务的地方机构,除非是为了合理的网络管理,否则不得干预合法的互联网内容、服务、应用或无害设备的使用。

除合理的网络管理外,地方机构在其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范围内,不得基于互联网内容、应用或服务,或基于使用无害设备,损害或降低合法的互联网流量。

Section § 5316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的地方政府机构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它不能为了换取报酬而对某些互联网流量给予优先待遇,这种行为被称为“付费优先化”。

Section § 5316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提供宽带互联网服务的地方机构不得不公正地限制或阻碍用户自由选择和使用其互联网服务,或访问他们想要的任何合法在线内容、应用程序、服务或设备。它还保护服务提供商向用户提供其合法内容、应用程序、服务和设备的权利,而不面临该机构的不公平限制。合理的网络管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