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4710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提供排水、防洪或街道照明服务的当地机构征收受益评估费。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专门收取费用,用于资助这些服务的维护和运营。此外,负责维护街道、公路或高速公路的当地机构也可以征收类似的评估费,以支付这些区域的维护费用。

(a)CA 政府 Code § 54710(a) 任何依法授权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的当地机构,可根据本章规定征收受益评估费,以资助这些服务的维护和运营成本:
(1)CA 政府 Code § 54710(a)(1) 排水。
(2)CA 政府 Code § 54710(a)(2) 防洪。
(3)CA 政府 Code § 54710(a)(3) 街道照明。
(b)CA 政府 Code § 54710(b) 任何依法授权维护街道、公路或高速公路的当地机构,可根据本章规定征收受益评估费,以支付这些街道、公路或高速公路的维护费用。

Section § 547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每年向每块土地收取最高30美元的费用,以筹集资金弥补债券赎回基金的短缺。这项费用只有在实际出现短缺时才能收取,并且必须用于弥补至少60%已开发区域的基金不足。

Section § 547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提供排水或防洪服务的地方机构收取额外费用。这笔费用不仅可以用于常规目的,还可以用于设施的安装和改进。

任何依法授权提供排水服务或防洪服务的地方机构,除了为根据第54710条授权的目的征收受益评估费外,还可以征收此类评估费,以资助设施的安装和改进成本。

Section § 547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向业主收取某些服务评估费的规则,并确保其符合特定条件。首先,对任何物业征收的评估费必须与其获得的收益相关,例如在防洪方面,与其产生的雨水径流量相关;或在道路维护方面,与其产生的交通量相关。如果该费用是为了解决债券赤字,则所有物业均被视为同等受益。其次,每年收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服务的预计年度成本,但如果需要,成本可以分摊到最多五年内收取。这些评估费的收入,不得用于资助除指定服务之外的任何其他项目。最后,尽管本条不禁止收取其他服务费或税款,但街道照明服务有其特殊规定。

(a)CA 政府 Code § 54711(a) 根据本章征收的收益评估,除非符合以下所有要求,否则不得征收:
(1)CA 政府 Code § 54711(a)(1) 对任何地块征收的评估金额,应与该地块从提供服务中获得的收益相关。除第54715条 (d) 款或 (e) 款另有规定外,对于防洪服务收益评估,收益可根据各地块的按比例雨水径流确定。对于街道、道路或公路维护评估,收益可按各被评估地块预计产生的交通量,或立法机构确定的任何其他合理依据的比例确定。对于根据第54710.3条为弥补债券基金不足而征收的评估,所有受评估影响的地块可被视为同等受益于管辖区通过以较低成本征收评估来资助特殊收益项目的能力提高,原因在于根据本章征收的评估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2)CA 政府 Code § 54711(a)(2) 评估的年度总金额不得超过提供服务的预计年度成本,但立法机构可通过决议确定,根据第54710条 (b) 款授权工作的预计成本大于通过一次年度评估可方便筹集的金额,并命令该预计成本应通过分期征收和收取评估的方式筹集,期限不超过五个财政年度。
(3)CA 政府 Code § 54711(a)(3) 从评估中获得的收入,不得用于支付除征收该评估所针对的服务之外的任何服务的成本。
(b)CA 政府 Code § 54711(b) 本条不限制或禁止征收或收取任何其他服务费、收费或税款,但根据《街道和公路法》第二编第7章(自第1550条起)成立的维护区,仅可作为对提供街道照明服务征收财产税的替代方案,根据本章征收评估。

Section § 54712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任何征收受益评估(对特定服务向物业收取的费用)的地方机构,采取法律行动以确认该评估的有效性。机构必须在评估通过后的60天内完成此举。如果机构决定不采取法律行动,那么《民事诉讼法》的某些条款,特别是第863条和第869条,将不适用。

任何地方机构根据本章征收受益评估后,可以在评估通过后及其后的60天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十篇第九章(自第860条起)提起诉讼,以确定该评估的有效性。如果该机构不自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十篇第九章(自第860条起)提起诉讼,则《民事诉讼法》第863条和第869条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