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地方政府实体(如县、市或区)出售已获选民批准但尚未售出的债券。这些债券的出售价格必须确保购买者获得的年回报率不超过8%,利息每年支付两次,并基于债券的面值计算。

Section § 534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债券的出售方式会给购买者带来超过6%的回报,那么本特定条款不适用于这些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