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8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任何县都不会生效,直到该县的监事会通过多数票决定采纳它。只有那时,它的规定才会在该县生效。

Section § 3184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其规则不适用于受联邦社会保障福利覆盖的县级雇员。

Section § 31842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当某个群体的成员去世时,谁符合“合格配偶”的条件。它解释说,合格配偶是照料已故成员子女的人,并且可以是以下两种情况之一:(a) 已故者的寡妇或鳏夫,或 (b) 一位离异前配偶,其在已故者去世时从已故者那里获得至少一半的经济供养。

Section § 31843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当成员去世时,谁有资格被认定为享有福利的“子女”。“子女”必须依赖该成员且未婚。具体来说,子女可以是未满18周岁,或者如果他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该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发生在其年满18周岁之前,则也可以是超过18周岁。

本条中,“子女”指在该成员死亡时依赖该成员且未婚的成员子女,并符合以下条件:
(a)CA 政府 Code § 31843(a) 未满18周岁,或
(b)CA 政府 Code § 31843(b) 无论是否未满或超过18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该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发生在该子女年满18周岁之前。

Section § 3184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父母”指的是已故者的父亲或母亲,其在该人去世时至少62岁。此外,这位父母必须从已故者那里获得至少一半的经济供养,并且在去世后没有再婚。

Section § 31845

Explanation

如果退休计划的成员在退休前去世,并且已经连续参加计划至少18个月,而且有配偶在世,那么配偶可以选择领取每月津贴,而不是一次性死亡抚恤金。这个金额是根据成员去世时的工资和配偶正在抚养的子女数量来确定的。但是,最终的津贴金额会减去配偶根据其他特定法规可能获得的金额。

会员在退休前死亡,且在紧接其死亡之前连续作为会员不少于18个月的,如果遗有合格配偶,且该合格配偶放弃根据第31781条应支付的死亡抚恤金(如有),则该合格配偶应获支付每月遗属津贴,其金额等于根据会员死亡时的薪酬以及该合格配偶正在抚养的子女数量,在第31849条中规定的总和,减去该合格配偶根据第31765条、第31765.1条、第31781.1条、第31781.2条或第31787条有权获得的金额。

Section § 31846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成员在退休前去世,且他已是成员至少18个月,并留下了子女,那么这些子女可以获得每月遗属津贴。这发生在没有符合条件的配偶可以获得这项津贴,并且照顾孩子的监护人放弃了根据其他条款可能获得的任何死亡抚恤金的情况下。支付给子女的金额取决于成员去世时的工资以及子女的数量,具体细节在其他地方有说明。

成员在退休前死亡时,如果该成员在其死亡前连续至少18个月为成员,且遗留一名或多名子女,则在没有符合条件的配偶根据本条规定享有遗属津贴期间,如果拥有该子女或这些子女监护权的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放弃根据第31781条应支付的任何死亡抚恤金,该子女或这些子女应有权获得每月遗属津贴,其金额等于根据成员死亡时的薪酬和子女数量,在第31849条中规定的金额,减去该子女或这些子女根据第31765、31765.1、31781.1、31781.2或31787条有权获得的金额。

Section § 31847

Explanation
如果有两个或更多子女符合资格获得每月遗属津贴,该津贴将会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

Section § 31848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在退休前去世,并且他已经连续成为会员至少10年,且有一方或双方父母健在,那么这些父母可以获得每月付款。这仅限于没有向除该会员的配偶或子女以外的任何人支付其他死亡抚恤金的情况。付款金额根据会员去世时的收入计算,具体规定在另一条款中。

成员在退休前去世,且在去世前连续服务不少于10年,并有一方或双方父母健在的,如果根据第31781条未向除该成员的遗孀、鳏夫或子女以外的任何人支付死亡抚恤金,则该父母或双方父母均有权获得每月遗属津贴,其金额根据该成员去世时的薪酬计算,具体数额在第31849条中规定。

Section § 31849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已故成员遗属的每月津贴金额,具体取决于他们与逝者的关系及其受抚养人数量。抚养一名子女的在世配偶每月将获得591.80美元,而抚养两名或以上子女的配偶将获得690.40美元。如果只有一名子女,津贴为295.90美元。仅有两名子女的,为581.80美元;三名或以上子女的,为690.40美元。62岁无子女的寡妇或鳏夫获得327.10美元。62岁时两名受抚养父母中的每一位获得295.90美元,而同一年龄的唯一受抚养父母获得325.50美元。一次性总付(可能是一次性发放)设定为255.00美元。

每月遗属津贴应根据下表确定:
每月
成员遗属
津贴
抚养一名子女的在世配偶  ........................
$591.80 
抚养两名或以上子女的在世配偶  ........................
690.40
仅一名子女  ........................
295.90
仅两名子女  ........................
581.80
三名或以上子女  ........................
690.40
62岁寡妇或鳏夫(无子女)  ........................
327.10
62岁时两名受抚养父母中的每一位  ........................
295.90
62岁时唯一受抚养父母  ........................
325.50
一次性总付  ........................
255.00

Section § 31850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退休系统的成员在退休前去世,并且在去世前至少连续作为成员18个月,如果其当时有与其共同生活的在世配偶,那么该配偶将额外获得255美元的付款。如果没有在世配偶,支付该成员丧葬费的人可以获得最高255美元的报销。

成员在退休前死亡,且在死亡前连续作为成员不少于18个月,如果其死亡时有与其共同生活的遗孀或鳏夫,则退休系统应向该遗孀或鳏夫支付一笔255美元 ($255) 的一次性补充遗属福利金,此外还应支付所有其他应付给该遗孀或鳏夫的款项(如有)。如果该成员没有这样的遗孀或鳏夫,则退休系统应将该一次性补充遗属福利金用于报销支付该成员丧葬费的人,金额不超过255美元 ($255)。

Section § 3185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除了通常的缴款外,每位成员的薪金每月将被扣除一小笔金额,用于资助遗属福利和补充福利。具体扣除金额由董事会规章决定,但作为默认值,安全成员每月缴款88美分,所有其他成员每月缴款68美分。

Section § 31852

Explanation

根据第 (31851) 条扣除的款项,不计入会员已存入的资金,会员也无法取回这笔钱,即使他们离职或因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第 (31851) 条扣除的款项不应被视为会员累计缴款的一部分,且在服务终止时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均不应退还给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