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雇员退休法递延退休选择计划
Section § 31770.1
Section § 31770.2
本节定义了与县或区公共安全成员的递延退休选择计划(DROP)相关的术语。DROP 是一种退休计划,允许参与者在仍在工作期间推迟领取退休福利。主要术语包括:
- “选择日期”:成员选择加入计划的日期。
- “递延退休计算日期”:在实际退休前计算退休福利的日期。
- “实施条例”:启动该计划所需的当地法规。
- “参与者”:加入该计划的治安成员。
- “计划账户”:为每位参与者设立的账户。
- “计划期限”:从加入计划到退休的时间,最长为 60 个月。
- “退休日期”:成员正式停止工作并退休的日期。
Section § 31770.3
本节解释了加州县或区如何实施某些退休福利,即所谓的 DROP(延迟退休选择计划)条款。地方管理机构必须首先通过一项条例,但前提是财务分析确认该计划不会增加成本,并且已在工会讨论中达成一致。根据分析结果,县或区可以为其员工选择不同的 DROP 结构,包括“前向”、“精算等值”或“后向”DROP 选项。特定规则适用于安全成员和相关法律中描述的员工。实施后,必须在 4 到 10 年内对该计划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Section § 31770.4
这项法律要求,在县或区批准任何影响退休福利的新计划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这种分析被称为精算分析,它确保拟议计划不会对退休系统财务、雇主或其成员产生任何重大的负面财务影响。它检查该计划是否“成本中性”,即不会增加成本或显著降低福利价值。具体而言,该分析会审查雇主缴款、系统的负债以及福利价值等因素。它识别所有预期的成本变化,并确保这些变化不会对整体财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排除对投资回报或已退休成员预期寿命等因素的考虑。
Section § 31770.5
本节概述了希望加入一项名为递延退休选择计划(DROP)的特殊退休计划的员工的要求。成员必须满足一定的年龄和服务年限标准,这些标准至少应与常规服务退休所需的标准相同。这些标准由地方法律和劳动协议设定。
个人在满足这些年龄和服务要求后即可加入该计划。如果他们在计划启动日期满足这些标准,他们可以立即参与。过去的服役年限和其他公共退休制度下的服务时间可以计入资格。
然而,已辞去县或区工作并选择递延退休的员工,除非在计划的活跃期间返回县工作,否则不能参与该计划。
Section § 31770.6
这项法律要求退休金系统在新的条例通过后,通知其成员他们的权利。在成员决定加入退休计划之前,他们必须收到关于其福利将如何计算的书面详细信息。他们还将获得一份比较,说明参与该计划和不参与该计划的退休福利会有何不同。鼓励成员在做出决定前咨询专业的税务和投资顾问。
Section § 31770.7
Section § 31770.8
Section § 31771
本节规定,从第 (31771) 节到第 (31776.5) 节的法律统称为“远期DROP条款”。
Section § 31771.1
这项法律解释了成员如何选择参与远期递延退休选择计划(DROP)。成员必须填写一份特定表格才能加入,并同意最长60个月的计划期限,同时理解这不保证持续受雇。他们还必须放弃与该计划相关的任何歧视索赔,并放弃对计划期前已存在的状况所产生的某些残疾退休福利的权利。但是,在账户余额分配之前,根据其他特定条款享有的某些权利仍然有效。
如果成员已婚,其配偶必须签署一份表格,确认并同意成员的参与,包括理解成员去世后可能获得的福利可能会减少。
Section § 31771.2
当成员决定加入此退休计划时,他们将停止从之前的章节中累积退休福利,转而开始在一个新计划中累积福利,并且积分会记入他们的账户。一旦做出,这个决定就不能更改,除非成员的配偶去世,或者他们在特定情况下因残疾退休。如果配偶去世,成员有90天时间撤销参与,并且福利将按他们从未加入过计划的方式计算。如果是因残疾退休,他们可以相应地调整退休福利。
参与者保留正常的雇佣福利,并且在计划期间必须继续向其退休计划供款。配偶获得福利的资格取决于退休时的婚姻状况,除非在其他地方另有规定。
Section § 31771.3
Section § 31772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何管理参与者的退休项目账户。每个参与者在系统内都有一个账户,但系统不会为任何个人单独预留资产。参与者不能对系统中的任何特定资产提出所有权要求。
当有人加入该项目时,他们的账户会记入一笔金额,这笔金额相当于他们退休时本应获得的津贴,但除非集体谈判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他们的病假和休假时间不计入其中。关于最终薪酬计算的一些规定不适用于此。
如果系统财务稳定且成本中性,那么某些缴款,例如来自成员、雇主的缴款或生活成本调整,可能会每月记入账户。利息也可能根据委员会决定的各种利率选项进行添加。
Section § 31772.1
Section § 31773
如果有人在退休计划期间去世,他们将被视为在符合退休资格时去世。这意味着他们的福利将按照他们仍在积极工作时的标准计算。
如果适用某些福利(在其他章节中提及),这些福利将按照该人员在选择退休计划当天去世的情况计算。但是,如果配偶要获得任何福利,则取决于在实际死亡时婚姻的状况和持续时间。
该人员项目账户中剩余的任何资金将根据另一章节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分配。
Section § 31774
根据本法律,如果某个项目参与者因受伤或疾病而符合残疾退休资格,他们有两种选择。首先,他们可以选择因残疾而退休,这样他们可以将递延退休金转换为残疾津贴,并保留其项目账户中的所有资金。其次,他们也可以选择因服务年限而退休,但这样做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残疾退休福利的权利(除非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并会获得其账户余额的支付以及每月退休金。
Section § 31775
如果您是该计划的参与者,在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您将停止领取福利:(a) 您的参与被撤销,(b) 您被解雇(除非解雇被撤销,在这种情况下您将重新加入该计划并获得全部福利),或 (c) 您开始领取伤残退休福利。
Section § 31776
本法律规定,某个项目的参与者在项目期间,一旦发生因服务而退休或去世这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便有资格获得福利。
Section § 31776.1
当某人结束工作并根据本制度退休时,他们需要做三件事。他们将以指定方式领取其计划账户中的剩余资金。接下来,他们将开始领取每月退休金,该金额根据另一条款计算。最后,他们必须放弃任何残疾退休福利的权利,但某些退休后权利以及其他条款中提及的特定权利除外。
Section § 31776.2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果参与者在选择退休时加入特定计划,其每月退休津贴如何计算。金额是基于他们如果在选择退休日期退休本应获得的数额。
(a) 任何剩余的未使用病假或年假,如果集体谈判协议中有规定并符合一般退休规则,可以计入津贴计算中。
(b) 津贴可能会根据生活费用上涨进行调整,这些上涨是如果参与者在选择退休日期退休本应适用的。
(c) 还会根据任何可选的退休选择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参与者及其配偶或受益人在退休时的年龄。
(d) 相关的其他条款规定也适用于这些计算,在涉及同时在两个系统下退休时,将参与者视为在其选择的退休日期退休。
Section § 31776.3
本法律规定了参与者账户中的资金在退休时应如何分配。默认情况下,参与者会收到一次性总付,但他们可以选择将其存入递延纳税账户。法律允许其他分配方式,包括在20年内稳定每月支付或将账户余额转换为年金,这两种方式都会产生利息。然而,不允许进行生活费用调整。分配必须遵守联邦税法规定,特别是那些确保分配在特定年龄或雇佣关系终止时开始的规定。如果因参与者死亡而支付福利,受益人通常必须在参与者死亡后的次年年底或在参与者假设的强制开始年龄之前开始接收款项。
Section § 31776.4
本法律条款允许参与者在任何时候,使用委员会规定的表格,为其计划账户余额指定受益人。但是,这些指定不能损害尚存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根据州或联邦法律享有的权利。如果指定了受益人且没有其他指示,他们将在参与者去世时平均分配账户余额。参与者可以随时通过向委员会提交新表格来更改或撤销其受益人指定。如果参与者去世时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没有受益人存活,账户余额将归其遗产所有。
Section § 31776.5
这项法律规定,在根据第 31776.2 条计算一名成员的最终薪酬时,这个金额也将被用来计算该成员应从其他退休系统获得的任何互惠退休福利。
Section § 31777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退休成员在退休时选择一次性总付金,但这会导致每月养老金减少。如果成员选择总付金,他们的每月养老金支票将会减少。如果您已经参与了其他特定的养老金计划选项,则不能选择此项。法律规定了您可以领取总付金的金额上限,例如根据您的供款额或您常规养老金支付额的百分比。最终,一次性支付会影响您未来每月获得的金额,以确保您的总福利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平衡。
Section § 31778
这项法律讨论了某些退休成员可选择的方案,这些方案被称为“逆向DROP条款”。在计划开始日期之后退休的成员可以选择领取“逆向DROP付款”,或者选择根据较早日期计算的每月退休金。退休金金额将使用在选择时适用的退休金计算公式来计算。
Section § 31778.1
如果成员根据第31778条选择递延退休,他们将在退休时收到一笔一次性总付。这笔付款是根据几个因素计算的:如果他们早些退休本应获得的金额、从那时起的生活费用调整、他们的缴款加上利息,以及合同中约定的一些雇主缴款(也包括利息)。
最终付款金额包括这些总额,并根据退休委员会同意并批准的任何利息进行调整,利息计算期间从他们最初可以退休的日期到实际退休日期,以及直到付款完成。
Section § 31778.2
如果参与者在递延退休后但在选择退休选项前去世,他们的配偶或指定受益人仍然可以选择递延退休选项,就像参与者还活着一样,但有一些例外情况。
福利将按参与者在首次递延退休时去世的情况计算,但配偶是否有资格获得任何福利将取决于参与者实际去世时的婚姻状况和婚姻持续时间。
此外,参与者账户中剩余的任何资金将根据第31778.3条中的特定规定进行分配。
Section § 31778.3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特定退休计划的参与者如何为其账户指定受益人。参与者可以在递延退休计算之日起至选择退休之日止的期间内选择受益人。指定需使用特定表格,并提交给相关董事会。但是,任何与在世配偶或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冲突的受益人指定将无效。通常,除非表格中另有规定,受益人将获得任何支付的等额份额。参与者可以随时通过提交新表格来更改其受益人指定。如果没有有效的受益人被指定或指定受益人未存活,账户将归参与者的遗产所有。
Section § 31778.4
当员工离职并退休时,如果他们选择了参与某个特定计划,他们将从该计划中获得一笔付款。这笔付款是根据一套既定公式计算的,并根据某些规则进行分配。
Section § 31779
本法律条款要求对某个特定项目进行精算审查,该项目在运行四到十年之间(具体期限由管理规定决定)后进行。这项审查旨在评估项目的成本影响。如果分析显示项目未能实现财务中性(即成本超出预期),管理委员会将有两个选择:要么停止该项目,要么对其进行修改以确保不再产生额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