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8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县制定一项地方法律(法令),该法令可援引另一项法律的规定来调整退休金。这种调整不仅适用于未来的生活成本变化,也适用于过去生活成本随时间的变化。

Section § 318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内的退休金支付金额应与某项规定(第16.5条)在地方性法令设定的特定日期生效时应支付的金额相同。换句话说,该县必须按照这项较早的规定从该日期起已生效的方式来计算养老金支付。

在本条在该县生效日期之后应支付的退休津贴,其金额应与如果第16.5条在该县于法令中指定为本条在该县的适用日期生效时应支付的金额相同。

Section § 3187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某县,凡是根据城市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对退休津贴进行的调整,如果这些指数变化发生在法律生效日期之前,那么这些调整将只适用于未来。这意味着任何调整都不会影响过去的支付,并且不能就该县法律生效日期之前的退休金支付提出任何权利或主张。

依照本条作出的任何调整,凡涉及在某县本条生效日期之前发生的所有城市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化的,仅适用于未来;且因本节规定在任何县的适用,不产生任何关于针对该县本条生效日期之前的时间所作的退休津贴支付的权利、主张或利益。

Section § 3187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任何县通过法令采纳本条中的规定。该法令必须指定本条何时开始适用的日期,如果未指定该日期,则默认为最早退休人员开始领取退休金之前一年的第一天。此外,它要求指定对津贴的调整何时生效。如果未指定,这些调整将从法令通过后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生效。

(a)CA 政府 Code § 31878(a) 本条可由任何县以法令形式通过。
(b)CA 政府 Code § 31878(b) 该法令应指定一个日期,作为第16.5条被视为适用的日期。该适用日期可以是任何先前年份的第一天。如果未指定适用日期,则第16.5条应被视为自最早退休成员(在法令通过时正在领取退休金)退休年份之前一年的第一天起适用。
(c)CA 政府 Code § 31878(c) 该法令应指定一个日期,作为根据本条进行的调整生效的日期。如果未指定生效日期,则这些调整应适用于自法令通过后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起计算的时间所应支付的津贴。

Section § 3187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各县采纳某些用于调整福利的财务规定。各县可以选择单独采纳这些规定,也可以一起采纳。如果两套规定都被采纳,每年超过 2% 的增长将用于调整未来的福利。这些增加的福利也可以根据另一套规定再次进行调整。

任何县均可不时单独采纳或重新采纳本条,单独采纳第 16.5 条,或同时或不同时采纳本条和第 16.5 条。如果两项条款均获采纳,则根据本条累计的任何每年超过百分之二 (2%) 的累计增长,应适用于根据第 16.5 条规定计算未来津贴调整;且根据本条规定增加的任何津贴,应根据第 16.5 条规定进行未来增加或减少。

Section § 3187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县选择何时以及如何采纳某些与养老金相关的规定。他们可以单独或同时、在不同时间采纳本条中的规定以及第 (16.5) 条中的另一套规定。如果两套规定都被采纳,则每年超过百分之三 (3%) 的累计养老金增长将用于未来的养老金调整。此外,根据本条增加的任何养老金,未来可能会根据第 (16.5) 条的规定进行上调或下调。

任何县可不时单独采纳或重新采纳本条,单独采纳第 (16.5) 条,或同时或不同时采纳本条和第 (16.5) 条。如果两项条款均被采纳,则根据本条累计的任何每年超过百分之三 (3%) 的累计增长,应适用于根据第 (16.5) 条规定计算未来津贴调整,并且根据本条规定增加的任何津贴,应根据第 (16.5) 条规定进行未来增加或减少。

Section § 3187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各县选择单独采纳本条,或单独采纳名为第16.5条的另一条,或同时或分时采纳这两条。如果两项条款均被采纳,则本条规定的每年超过5%的退休津贴变动将影响根据第16.5条进行的未来调整。此外,根据本条进行的任何增加都可能根据第16.5条的规定被未来的变动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