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雇员退休法财政规定
Section § 31580.1
Section § 31580.2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加州某些县,负责退休系统的委员会必须为系统的行政管理费用制定并批准年度预算。这些费用必须由退休基金的收益支付,且不得超过系统总精算负债的0.21%或200万美元(以较高者为准),其中200万美元会根据生活成本变化每年进行调整。
然而,与计算机软件、硬件以及支持这些技术的咨询服务相关的费用,根据本规定不计入行政管理费用。
Section § 31581
Section § 31581.1
Section § 31581.2
县监事会或区管理机构可以选择支付成员应缴的部分款项,将这些支付视为正常工资的一部分,并将其计入成员账户。然而,这样做并不会赋予成员对这项福利的任何永久权利,因为监事会可以随时更改或撤销这项安排,但需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此外,本规定不适用于受特定其他法律管辖的成员。
Section § 31582
这项法律规定了与县雇员养老金缴款相关的财务程序。县审计员必须在每月月末或每个发薪期结束时,核实所有退休协会成员的工资和养老金金额,然后将这些金额的特定百分比划拨到退休基金。在更精确的确定之前,这些百分比初步设定为安全类成员的23.77%和其他成员的8.85%。
该法律还允许县监事会授权预付县对退休基金的估计年度缴款,但必须在财政年度开始后的30天内完成。如果预付款只覆盖了部分缴款,剩余的划拨应每月或每个发薪期后进行,并在财政年度结束时进行调整,以确保与实际所需的缴款相符。
对于受第31585条影响的区,他们也可以在相同的30天期限内进行类似的预付款,并且需要在财政年度结束时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所需的缴款。
Section § 31582.1
Section § 31584
Section § 31585.1
Section § 31585.2
Section § 31586
本法律规定,县或区向退休基金支付的任何款项均被视为义务。无论这些款项是根据本特定条款还是其他法律要求支付的,本规定均适用。
Section § 31587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县或区应如何将其财政缴款用于公共退休金制度。首先,他们必须支付员工在当年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负债成本,包括服务和残疾养老金。该金额由精算分析确定。其次,资金应分配用于支付当年支付的任何死亡抚恤金。最后,任何剩余的缴款应用于解决往年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负债。
Section § 31588
这项法律要求采纳特定退休制度的县设立一个名为“雇员退休基金”的信托基金。该基金是为了系统成员、退休人员及其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的。法律明确规定,行政费用可以由该基金支付,任何盈余资金可以转移到县预备金。
Section § 31588.1
这项法律在县雇员退休系统内设立了一个名为“递延收益调整账户”的专门账户。它记录了当债务证券(如债券)以低于或高于其原始价值出售时所产生的损失或收益。每年,该账户余额的一部分会用于调整当年的投资收益。调整的金额是根据已售债券平均剩余期限来确定的。如果出售债券获得额外利润,这笔钱将用于减少该账户的余额。整个过程都会被纳入系统的财务报告中。但是,各县只有在退休委员会通过决议同意后,才能采用这一系统。
Section § 31589
Section § 31589.1
本法律规定了县雇员退休金制度中交易类似债券时的会计处理程序。如果债券被交易,任何财务收益或损失都可以在原债券的整个存续期内分摊。如果债券距离到期日不足七年且属于高质量(前四级之一),则被视为类似债券,即使它们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例如一种是无担保债券而另一种是抵押债券。但是,此程序仅适用于董事会以多数票批准的县。
Section § 31590
退休基金的授权令、支票和电子资金转账必须由至少两名经董事会授权的高级职员或雇员签署或授权,或者由经指定的司库签署或授权。如果董事会同时指定了司库和审计员,则除非另有规定,这些交易还必须由县审计员管理。
领取福利的人可以选择将款项直接存入他们的银行账户,这就算系统履行了支付义务。
董事会或经授权的司库可以允许一家受信任的银行或联邦储备银行以电子方式或支票形式处理和发放款项。
Section § 31590.2
本节适用于某些大县的退休系统,并概述了退休基金的支付应如何处理。支付款项必须由至少两名董事会官员或指定员工(可能包括司库和审计员)签署或授权,以确保妥善处理。领取福利的个人可以将其直接存入银行账户或预付账户,这便完成了系统的支付义务。董事会,或经授权的司库,可以委托银行或信托公司管理支付。本法律将于2028年1月1日失效。
Section § 31591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退休基金缴款如何计入利息。利息每年两次,在6月30日和12月31日计入,针对已持有至少六个月的缴款,利率为2.5%并按半年度复利计算。如果会员退出退休协会,利息将停止计入,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如果会员将其资金用于延期退休,或者在世配偶或监护人决定保留死亡抚恤金,或者前会员尚未终止雇佣关系并将其缴款留在基金中,利息仍可继续计入。
Section § 31592
Section § 31592.2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各县退休基金应如何管理其收益。如果基金在一年内获得的利息超过所需,多余部分必须留在基金中,以弥补未来可能出现的损失,除非盈余超过基金总资产的1%。在这种情况下,多余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雇员和退休人员的特定福利。
此外,如果县监事会决定为在职或退休雇员支付健康福利、医疗保险或病假工资,这些款项可以从基金的准备金中支付。但这些支付必须符合联邦税法的要求。
Section § 31592.3
这项法律解释了县退休基金中额外收益的管理方式。如果这些收益在支付了缴款和准备金的必要利息后,超过了退休系统总资产的1%,那么超出部分可以转入一个专项基金。这个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根据特定条款增加每月的退休金。如果专项基金的钱不足以支付计划的增加额,那么增加额将相应地进行调整。然而,这项规定只有在县监事会通过地方条例决定实施时才适用。
Section § 31592.4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县退休基金如何在财政年度末分配超额收益。这些超出预期收益的资金,在县向医疗福利账户缴纳等额款项的前提下,可被视为县为退休成员及其受抚养人提供医疗福利的缴款。
本条款包含管理和投资这些账户的具体规则,确保符合联邦税法,并规定医疗福利必须从属于退休福利。医疗账户必须独立管理,仅用于医疗福利,且在履行负债后,任何剩余资金应返还给雇主。
法律还规定,这些条款仅在县监事会和退休委员会同意采纳后方可适用,且其适用不应凌驾于现有退休人员医疗福利协议之上。此外,本条款禁止退休福利资金与医疗福利资金之间的任何交叉转移,除非在有限的美国国税局(IRS)法规允许下。
Section § 31592.5
Section § 31592.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经认可的退休人员组织希望与退休成员沟通,董事会必须通过向这些退休人员分发会员资格和福利计划信息来提供帮助。退休人员组织对信息内容负责,因此董事会不对内容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帮助可以通过联合邮寄或单独邮寄的方式进行,并且可以收取费用以弥补实际成本,包括工作人员时间。
Section § 31593
这项法律要求退休委员会每年对退休系统进行一次审计,以评估其财务状况。委员会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来完成这项工作,审计必须遵循标准的审计惯例。审计会检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法律遵守情况,并将报告提交给监事会。也可以选择聘请县审计师,如果这样选择,审计费用将从系统的管理费用中支出。
县监事会可能会要求县审计师进行额外的审计,但这些额外审计的费用不会向退休系统收取。
Section § 31594
这项法律规定,立法机关希望退休金管理委员会能够自由地进行他们认为明智的任何投资,只要他们遵守第 (31595) 条中列出的规则。目标是废除或修改任何限制投资类型和金额的法律,从而给予退休金制度更大的灵活性。然而,他们仍然必须保护这些退休金制度受益人的利益。
Section § 31595
董事会完全掌控公共雇员退休基金的投资。这些资金被视为信托,旨在确保退休人员的福利并支付管理费用。除非有具体的宪法或法律限制,董事会可以决定如何投资。他们的决策必须以参与者的利益为核心,尽量减少雇主的成本,并高效运作。
他们必须谨慎、明智地履行职责,就像一个熟悉此类事务的专业人士在类似情况下会做的那样。他们应该分散基金投资以降低风险并争取良好的回报,除非明确不宜这样做。
Section § 31595.1
本条规定,负责监管退休金系统的董事会可以允许财务主管或另一个指定实体管理该系统的资金。这包括投资、再投资和出售证券的权力。但任何此类行动都必须获得董事会的授权。
如果不是由财务主管处理,董事会可以将这些职责委托给其他人,将财务主管的部分或全部财务管理权力转移给他们。
Section § 31595.9
Section § 31595.41
Section § 31596
本节概述了加州养老协会出售其所属证券的流程。当这些证券出售时,县财务主管负责在收到款项后将其交付给买方。财务主管必须履行这些职责,作为其公务职责的一部分,这些职责由其公务保证金保障。
此外,管理养老协会的董事会可以授权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这些证券的保管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通常由县财务主管承担的职责将转移给董事会,并包含在保管服务协议中。获得授权的银行或信托公司还可以处理这些证券的收益收取,并管理为养老协会设立的账户中的存款。
Section § 31596.1
这项法律规定,与退休系统资金投资相关的任何费用都由该系统承担。这些费用会减少投资收益,或者从退休系统的资产中扣除。
具体费用包括:精算服务的费用、支付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的托管工作报酬、管理信托契约和抵押贷款的费用、投资咨询或管理服务的费用,以及某些法律服务的律师费。
Section § 31597
Section § 31597.1
每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委员会必须提交一份宣誓的财务报表,显示截至6月30日退休系统的状况和交易。这仅在县监事会以多数票同意的情况下适用。
一旦提交了第一份报告,一项旧的报告要求(第31597条)就不再适用于该县。
Section § 31597.2
Section § 31599
这项法律要求退休委员会(或经授权的司库)为退休系统维护全面的记录和账目。这些记录必须随时显示在职和已退休成员的缴款总额,减去已支付的任何年金。此外,它们还必须追踪县或区为成员利益所做的缴款,以及与已退休雇员福利或成员过去服务相关的任何义务。
Section § 31600
Section § 31601.1
Section § 31602
这项法律允许管理退休基金的委员会设立一个项目,帮助成员和退休人员在加州购买住房。该项目提供住房贷款,可用于购买独户住宅、多户住宅、共有公寓和合作公寓等房产。私人贷款机构根据与委员会签订的协议处理贷款事宜。
贷款必须用于借款人作为主要居所的房屋,且借款人一次只能拥有一笔未偿贷款。委员会决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并根据房产类型设定具体的贷款价值比。此外,价值超过80%的贷款需要购买保险。可能会有提前还款罚金,且贷款条款旨在在保持项目财务稳健的同时,为成员提供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