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6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或区的委员会在获得退休委员会批准后,设立一个“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为退休员工提供各种福利。这些福利可以包括健康、人寿或其他补充计划,可能涵盖退休人员及其家属的保险费或自保范围。

资金来源可以是县、区的缴款,也可以是专门为此目的发行的债务。这些福利是现有福利的补充。

法律还规定,除联邦税法允许的情况外,退休基金不能用于支付这些退休后福利的费用或其管理费用。

(a)CA 政府 Code § 31694(a) 县监事会或区或其他公共实体的管理机构,经退休委员会同意,可通过条例或决议,规定由县、区或其他公共实体向一项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缴存资金。退休系统可将该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设立为退休基金的一部分。设立该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的唯一目的是为县或区设立并维持的退休后团体健康、人寿、福利或其他补充福利计划所提供的福利提供资金,该计划可为参与县、区或其他公共实体的退休雇员及其合格配偶、受抚养人及受益人提供自保范围,或支付一份或多份保险合同或医疗服务计划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保费。
(b)CA 政府 Code § 31694(b) 向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的缴款可包括县、区或其他公共实体专门为资助退休后健康、人寿、福利或其他补充福利而发行的债务收益。
(c)CA 政府 Code § 31694(c) 使用缴存至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的资金提供的退休后福利,是本章规定的任何其他福利的补充。
(d)Copy CA 政府 Code § 31694(d)
(1)Copy CA 政府 Code § 31694(d)(1) 除第 (b) 款第 31694.1 条所述情况外,退休基金的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支付通过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提供的任何福利的费用,或(除联邦税法允许的范围外)支付管理退休后福利信托基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费用。
(2)CA 政府 Code § 31694(d)(2) 除第 (c) 款第 31694.1 条所述情况外,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支付本章规定的任何其他福利的费用。

Section § 31694.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如何管理离职后福利资金。每个参与雇主向“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缴纳的资金,以及相关的收益和费用,都会被单独记录。

退休委员会对这些资金的投资拥有完全控制权,并需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资金及其收益用于支付投资和管理成本,但这些成本不被视为退休系统本身的开支。

法律还允许委员会制定信托管理规则,包括决定利率。雇主和委员会必须书面约定他们在管理信托中的角色和责任,涵盖资金筹集、分配和投资规则等方面。

雇主可以通过将资金转移给其他受托人或根据特定规则处理资产来退出信托。如果雇主不遵守规则,或者委员会决定终止整个信托,退休委员会也可以终止雇主的参与。

如果参与终止,资金将留在账户中以支付福利和成本;如果信托完全终止,资金将首先用于支付参与者的福利和成本,任何剩余资金将返还给雇主。

(a)CA 政府 Code § 31694.1(a) 退休系统应单独核算各参与雇主缴存至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的资金,以及与这些资金的投资和管理相关的收益和费用。
(b)CA 政府 Code § 31694.1(b) 退休委员会,或在根据第31520.2条设立了投资委员会的县中的投资委员会,应根据第31594条和第31595条的规定,并依照《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六条第17款的规定,对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中资金的投资拥有唯一、排他且全权负责的权限和信托责任。退休委员会或投资委员会可以在联邦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将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与退休系统的资金一并投资。归属于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投资活动的投资收益和投资费用,应与退休基金的投资收益和费用分开核算。
(c)CA 政府 Code § 31694.1(c) 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和投资收益,应在联邦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用于支付与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的投资费用和管理相关的合理成本。这些费用不应被视为本章项下退休系统的投资或管理费用。
(d)CA 政府 Code § 31694.1(d) 退休委员会,或在根据第31520.2条设立了投资委员会的县中的投资委员会,可以制定管理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投资和管理的规则和程序。退休委员会或投资委员会应确定计入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资金的利率。
(e)CA 政府 Code § 31694.1(e) 退休委员会,或在根据第31520.2条设立了投资委员会的县中的投资委员会,被授权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来设立和管理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以符合适用的联邦税法或其他法律要求。
(f)CA 政府 Code § 31694.1(f) 退休委员会,或在根据第31520.2条设立了投资委员会的县中与投资委员会联合行动的退休委员会,以及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的参与雇主,应通过书面协议确定退休系统和参与雇主在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管理和投资方面的各自角色和责任,并符合《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六条第17款的规定。该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集、分配、支出、精算、会计和报告方面的考量,以及任何适用的投资参数。委员会可酌情授权雇主将资产转入或转出雇员离职后退休账户,但是,任何资产转移都应符合雇主与委员会之间合同的条款,满足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适用规则的要求,并满足联邦税法的要求。一旦投资参数确定,退休委员会,或在根据第31520.2条设立了投资委员会的县中的投资委员会,应如(b)款所述,对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的投资活动拥有唯一控制权。经退休委员会和参与雇主管理机构同意并授权后,退休系统可以管理由参与雇主发起并通过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提供资金的雇员离职后健康、人寿、福利或其他补充福利计划。
(g)CA 政府 Code § 31694.1(g) 根据(f)款所述书面协议中确立的程序,参与雇主可以选择终止参与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并指示退休系统 (1) 将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转移给雇主指定的继任受托人,或 (2) 按照(i)款的规定支付信托资产。此外,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退休委员会可以终止参与雇主在雇员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中的参与:

Section § 31694.2

Explanation
如果雇主决定参与“离职后福利信托账户”,他们需要设立该账户、为其注资并管理其支付。该账户用于处理员工退休后的健康或人寿保险等福利。雇主在操作时必须遵守联邦税法。如果税法允许,他们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将这些职责委托给退休系统。

Section § 3169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级委员会或区政府设立自己的信托,以资助员工的离职后福利,例如健康或人寿保险。这些信托可以由退休委员会或县或区同意的其他实体管理。相关协议将明确管理信托所涉及的角色、责任和成本。重要的是,县或区为资助这些福利而发行的任何债务也可以纳入信托。

(a)CA 政府 Code § 31694.3(a) 县监事会或区管理机构可通过决议或条例设立其自身的信托,仅用于资助根据由该县或区设立并维持的团体健康、人寿或其他福利计划提供的任何离职后福利。
(b)CA 政府 Code § 31694.3(b) 退休委员会以及(如适用)投资委员会,经县或区同意,可为该雇主设立的信托担任以下一项或多项职务:受托人、第三方管理人或投资经理。退休委员会以及(如适用)投资委员会可与县或区签订信托协议、第三方行政服务协议、投资经理协议或其他适当协议,该协议应确立各方在雇主设立的信托管理和投资方面的各自角色和责任。该协议应规定与雇主设立的信托的投资费用和管理相关的合理成本的支付方式和方法。这些费用不应被视为本章项下退休系统的投资或行政费用。
(c)CA 政府 Code § 31694.3(c) 县或区可与退休委员会或投资委员会以外的实体签订合同,担任该信托的受托人、第三方管理人或投资经理。
(d)CA 政府 Code § 31694.3(d) 对雇主设立的信托的供款可包括县或区发行的债务收益,仅用于资助离职后健康、人寿或其他福利。

Section § 3169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它不适用于某些公共实体,例如被归类为一级县的县或区,直到它们从一项经批准的集体谈判协议中获得资金来支持这项法律的实施。

Section § 3169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公共雇主与退休或投资委员会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都不能改变根据其他协议或规定,为雇员、退休雇员、其配偶、受抚养人或受益人提供福利的现有义务。

公共雇主与第31694.1条所述的退休委员会或投资委员会之间签订的合同,不得改变公共雇主、退休委员会或投资委员会根据其他合同、法律、条例、规章或类似行动所产生的义务,即为参与县、区或其他公共实体的雇员或退休雇员,或其合格的配偶、受抚养人及受益人提供福利的义务。

Section § 3169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为退休人员、其配偶和受抚养人提供医疗福利的“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的规则。它明确指出,如果该账户是退休基金的一部分,则必须遵守特定的联邦税法规定,特别是美国税法第401(h)节,其中包括对缴费的限制。

监事会或退休委员会负责通过制定必要的规则和程序,确保该计划符合所有相关的税法。重要的是,用于退休金的资金不能与用于医疗福利的资金混用,反之亦然。

(a)CA 政府 Code § 31694.6(a) 尽管本条文中有任何相反规定,如果根据第31694条设立的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作为退休基金的一部分设立,则该账户应仅用于为退休成员、其配偶和受抚养人提供医疗福利,并应遵守所有要求,包括美国法典第26卷第401(h)节的缴费限制(如适用)。
(b)CA 政府 Code § 31694.6(b) 监事会或退休委员会应采取任何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确保本节规定的计划符合所有适用的联邦和州所得税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根据美国法典第26卷第401(h)节设立和维护账户的规则和程序。
(c)CA 政府 Code § 31694.6(c) 如果退休后福利信托账户是根据第31694条设立的,则资产不得从退休系统为退休福利持有的资金中转移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医疗福利账户。资产也不得从医疗福利账户转移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给退休系统为退休福利持有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