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50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县或区在债券到期时没有足够的钱来偿还债务,县监事会可以暂时从县的普通基金中调拨资金来支付。这就像一笔短期贷款。

一旦税款收上来,这笔钱必须归还到普通基金。监事会借出的金额不能超过预期为偿还该债务而征收的税款总额。

当县或县内任何区合法发行的任何债券的本金或利息到期,且为支付该本金或利息而设立的基金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时,监事会可以命令将支付该本金或利息(或两者)所需的款项从普通基金划拨至为支付该本金和利息而设立的偿债基金,以等待为此目的而征收的任何税款或从价评估的收取。
划拨的款项是对该基金的贷款,审计员应不迟于当前有担保税册上征收的第二期税款的分配,将其重新划拨回普通基金。监事会不得向任何偿债基金预支超过为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而征收的未收税款或从价评估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