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250

Explanation
每两年,县监事会必须检查和审计所有处理县资金的官员的财务账目。这项审计应涵盖过去两年,除非其中部分时期已被审计过。监事会可以自行进行审计,也可以与大陪审团的调查合作。如果大陪审团的报告符合审计要求,监事会可以采纳该报告。为协助审计,监事会可以聘请独立会计师,以确保工作按照专业标准进行。

Section § 25251

Explanation
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所有县级开支,官员薪资和由其他机构批准的开支除外。一旦批准,他们将指示县财务主管签发支付款项,这些款项称为支付令。当同一天有多项开支获得批准时,它们将按照批准的顺序记录,并必须由审计员按该顺序进行认证。

Section § 252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监事会负责设立或撤销县级运作所需的财政基金。如果符合公众利益,他们可以在这些基金之间调动资金。监事会还可以授权县审计员处理这些事务。此外,自1947年7月1日起,监事会有权将法律中提及的县薪资基金改为县普通基金。

监事会应设立或撤销为正常办理县政事务所需的基金,并可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将资金从一个基金转移到另一个基金。监事会可通过决议授权县审计员执行一项或多项此类职能。如果监事会对每个基金都拥有管辖权,监事会可通过决议授权审计员将资金从一个基金转移到另一个基金。法律中凡提及县薪资基金之处,经监事会命令,在1947年7月1日之后,应被视为指县普通基金。

Section § 2525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监事会设立一笔最高达1万美元的周转基金,供县缓刑官向缓刑人员提供贷款。监事会还可以制定基金运作规则,并设定贷款的条款和条件标准。

监事会决定缓刑人员可以承担的最高债务金额。如果缓刑人员尚未达到此限额,或已偿还了部分贷款,他们可以继续借款,直到达到该限额。

监事会可酌情设立:
(a)CA 政府 Code § 25252.5(a) 一笔不超过一万美元($10,000)的周转基金,县缓刑官可从中向缓刑犯提供贷款。
(b)CA 政府 Code § 25252.5(b) 管理该基金运作的规则。
(c)CA 政府 Code § 25252.5(c) 规范此类贷款条款和条件的标准。
任何缓刑犯通过该基金贷款可能产生的最大债务金额应由监事会决定。如果任何缓刑犯借款金额低于监事会设定的最高金额,或者已借款并偿还了全部或部分贷款,县缓刑官可向其提供额外贷款,直至其达到该最高债务金额。

Section § 25252.6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县监事会自行设立周转现金信托基金,或授权县审计员设立。设立该基金的目的是确保县级办事处和部门能够顺畅运作,避免因处理信托基金的存取款而造成的延误。周转基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整个信托基金的金额。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可以使用该基金支付服务费、开支或任何其他合法费用。

监事会可自行决定设立并确定周转现金信托基金的金额,或可通过决议授权县审计员设立并确定该基金的金额,以消除因信托基金(为任何县官员或部门负责人使用而设立)的定期存入和取出而对县办事处和部门的官方运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延误。周转现金信托基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该信托基金的金额。该周转现金信托基金应由该官员或部门负责人用于支付服务费、开支或可依法从信托基金存款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Section § 25253

Explanation
每年,县董事会必须准备并公布一份详细报告,总结县在上一个财政年度的所有财务活动。这份报告应显示法院、办公室、委员会和部门等县内各个实体的收支情况。它还应细分主要的收入来源和主要支出,以清晰地呈现县的财务往来和整体财务状况。

Section § 2525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委员会准备和印制各种信息文件。这些文件包括一份关于财产估价和税收的年度报表、县的年度预算,以及县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或部门的报告或程序。

委员会可促使准备和印制:
(a)CA 政府 Code § 25254(a) 显示财产估价、征收的税款、税率、法律要求以及关于财产评估和税款征收的其他信息的年度报表。
(b)CA 政府 Code § 25254(b) 由监事会通过的年度预算。
(c)CA 政府 Code § 25254(c) 县条例以及县的或县政府任何办公室或部门的规则或程序的报告或声明。

Section § 252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宪法允许,政府委员会不能承担超出其该财政年度可用收入的债务或负债。如果他们这样做,此类债务或负债将被视为无效。此外,审计员不得为这些未经授权的债务开具付款,司库也不得支付。

除非宪法允许,委员会不得为任何目的签订债务或承担负债,使其在任何财政年度内超出该年度的收入和收益。
任何违反本条规定签订的债务或承担的负债以及任何作出的拨款均属无效。审计员不得为此开具付款凭证,司库也不得支付。

Section § 252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征收县或区税款、费用或其他款项的县级部门、官员或雇员,在金额过小不值得付出努力,或者征收所得可能不足以弥补所涉成本的情况下,向监事会申请停止征收。

同样,如果县有征收法院指令债务或保释金的计划,他们也可以在相同情况下申请停止征收。县或法院谁负责这项征收应通过书面协议记录,并且责任可以通过协议在法院和县之间转移。

(a)CA 政府 Code § 25257(a) 任何依法负责征收县或区税款、罚款、费用、执照费或因任何原因应付给县或区的任何款项的县级部门、官员或雇员,如果金额过小,不值得征收成本;或征收的可能性不值得所涉费用;或该金额已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妥协或调整,则可以向监事会申请免除其征收责任。
(b)CA 政府 Code § 25257(b) 任何由县运营的征收计划,如果金额过小,不值得征收成本;或征收的可能性不值得所涉费用,则可以向监事会申请免除其原本负责征收的法院指令债务或保释金的责任。征收法院指令债务或保释金的责任应通过县与法院之间的书面协议予以证明。如果法院负责征收法院指令债务或保释金,法院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将免除法院指令债务或保释金的责任转移给县。

Section § 2525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向政府申请注销无法收回的债务时,申请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申请应说明欠款金额,详细列出欠款人及其欠款数额(除非隐私法禁止),并提供催收债务的预计成本。如果债务已达成和解或调整,也应提及。如果被要求,可能需要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来证明注销该债务是必要的。申请人还必须确认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无误,即使这些信息是基于所知信息和信念而非亲身了解。

依据第25257条申请免除责任,应包括:
(a)CA 政府 Code § 25258(a) 欠款金额。
(b)CA 政府 Code § 25258(b) 除非州或联邦法律禁止披露此类信息,否则应包括被评估人或责任人的姓名以及各自的欠款金额,这可以通过引用申请中包含的特定文件来提供。
(c)CA 政府 Code § 25258(c) 预计的催收成本,或一份声明,说明催收的可能性不值得投入相关费用,或具体引用官方记录,以证明欠款已达成和解或调整。如果监事会要求,申请人应提供监事会认为确定免除请求是否合理所必需的额外信息。
(d)CA 政府 Code § 25258(d) 任何其他足以证明免除合理的实事,但监事会确定情况不值得提供详细信息的除外。
(e)CA 政府 Code § 25258(e) 申请人对申请中陈述的事实真实准确的核实,该核实可基于所知信息和信念作出。

Section § 252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免除某个部门、官员或雇员对某些债务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本身被取消;欠款人仍需承担支付责任。在这样做之后,县必须向法院报告他们不再需要收取的债务或保释金。这份报告必须包含详细信息,例如案件编号、案件类型(违规、轻罪或重罪)、涉及的金额以及债务逾期了多久。

县监事会可以下令解除该部门、官员或雇员的进一步责任,并指示县审计员以同等金额调整针对该部门、官员或雇员的任何费用。解除责任不构成免除任何人支付任何款项的责任。在任何解除责任获得批准的月份结束后45天内,县应向高等法院报告其原本应负责收取的任何法院判决债务或保释金的解除责任情况。该报告应包括每笔被解除责任的债务的以下信息:案件编号;案件是违规、轻罪还是重罪;被解除责任的债务金额;以及债务逾期年数。

Section § 2525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赋予县审计员特定的权力。这需要通过一项决议来完成,决议是监事会做出的一项正式决定。

Section § 25259.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的收款计划在收取某些债务或保释金不划算或不太可能成功时,向首席法官请求许可停止收取。县和法院需要一份书面协议来明确谁负责收取债务。如果县负责收取债务,它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将这项责任转回给法院。

Section § 25259.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申请解除债务责任时必须包含的内容。申请中需要说明所欠金额、责任人姓名以及任何支持性文件,除非法律限制披露。您还需要说明追讨债务的预计成本,或者解释为什么追讨不值得进行。法官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必要信息。申请必须核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司法委员会也可以要求申请中包含更多详细信息。

(a)CA 政府 Code § 25259.8(a) 根据第25259.7条申请解除责任应包括以下内容:
(1)CA 政府 Code § 25259.8(a)(1) 所欠金额。
(2)CA 政府 Code § 25259.8(a)(2) 责任人的姓名以及各人所欠金额,可以通过引用申请中包含的特定文件来提供,但州或联邦法律禁止披露该信息的除外。
(3)CA 政府 Code § 25259.8(a)(3) 预计的追偿成本,或说明追偿的可能性不值得投入相关费用。如果主审法官要求,申请人应提供为确定解除责任请求是否合理所必需的补充信息。
(4)CA 政府 Code § 25259.8(a)(4) 任何其他足以解除责任的事实,但主审法官认定情况不需提供详细信息的除外。
(5)CA 政府 Code § 25259.8(a)(5) 证明申请中所述事实真实准确,该证明可基于所知信息和信念作出。
(b)CA 政府 Code § 25259.8(b) 司法委员会可通过法院规则要求申请中包含补充信息。

Section § 25259.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主审法官正式解除某个收款计划收取特定债务的责任,但并不免除实际债务。如果法官下达此类命令,该命令必须记录在法院档案中,并在网上公布至少三周。债务解除后,法院必须在45天内向县报告,详细说明债务情况,包括案件类型和逾期时间。

司法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规定如何处理这些解除责任的申请。解除责任意味着法院不再追讨该债务,但这并不代表债务本身被取消。

(a)CA 政府 Code § 25259.9(a) 主审法官可以下达命令,解除收款计划的进一步责任。该命令应具有与根据第25259条解除责任相同的效力,即免除申请人收取已解除债务的任何进一步责任,并且不构成免除任何人的任何金额支付责任。在下达解除命令后,主审法官应指示法院书记员在每笔债务的法院案件档案中记录解除情况,并在法院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解除命令副本,公布期不少于三周。
(b)CA 政府 Code § 25259.9(b) 在任何解除责任获得批准的月份结束后45天内,法院应向县报告其原本负责收取的任何法院指令债务或保释金的责任解除情况。该报告应包括每笔已解除债务的以下信息:案件编号;案件是违规、轻罪还是重罪;已解除债务的金额;以及债务逾期以来的年数。
(c)CA 政府 Code § 25259.9(c) 司法委员会可以通过法院规则,确立根据第25259.7条提交和审查申请的程序,或确立下达解除命令的标准。

Section § 25259.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首席法官指定本法院的另一名法官,来履行其他特定条款中描述的、通常赋予首席法官的职责和权力。

首席法官可以授权并指定本法院的另一名法官行使第25259.7条、第25259.8条和第25259.9条所规定的首席法官的权力。

Section § 25260

Explanation

监事会可以通过决议设立周转资金。这些资金旨在支持县及其机构内部的各种服务和运营,甚至是通过协议向其他地方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监事会可以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时,根据需要调拨这些资金,甚至废止它们。

这些资金用于支付运营所需的设备、材料、供应品和服务费用。监事会还可以向服务使用者收取费用,以弥补这些成本,包括运营开支和设备折旧。县审计师或主计长负责监督和核算这些资金。

监事会可通过决议设立一个或多个周转资金。监事会可提供必要金额以设立每个基金并维持其偿付能力。在任何财政年度开始时,监事会可通过决议规定转移根据本条设立的任何基金中的任何或所有资金,或废止任何此类基金。
每个周转资金可用于资助提供给县的各个部门和机构或由监事会管辖的区的内部服务活动,或资助县根据与任何地方政府机构管理机构的协议为其执行的活动。该基金可资助 (1) 设备,(2) 材料,(3) 供应品,(4) 服务,以及 (5) 设立和运营服务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监事会可规定向由该基金资助的活动接受者收取费用,且此类费用可包括提供服务活动的所有开支,包括运营成本和折旧。
根据本条设立的所有基金应按照县审计师或主计长规定的方式进行核算。

Section § 252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董事会必须根据州主计长的指示设立某些企业基金,并有权根据需要设立额外的基金。企业基金用于追踪向公众提供的、通过服务收费支付的服务。

董事会负责确保这些基金保持财务稳定,并可在财政年度开始时在基金之间转移资金或取消非强制性基金。此外,董事会必须为服务设定收费,以覆盖所有成本,包括折旧。

这些基金应在县预算和财务报告中清晰列示,并且只有州主计长批准的某些活动才能作为企业基金列入。

董事会应通过决议设立州主计长根据第 30200 条规定通过的法规指定为强制性的企业基金。董事会可通过决议设立除强制性基金以外的企业基金。
董事会应提供设立各基金并维持其偿付能力所需的款项。在任何财政年度开始时,董事会可通过决议转移根据本节设立的任何基金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或废除任何未指定为强制性的此类基金。
董事会应规定企业所提供所有服务的收费标准。此类收费可包括所有成本,包括折旧。根据本节设立的所有基金应在县预算和财务报告中单独列示。
在本节中,“企业基金”指核算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并主要通过此类服务收费提供资金的基金。可在企业基金中核算的活动仅限于州主计长根据本法典第 30200 条规定通过的法规中指定的活动。

Section § 252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级预算设立一个储蓄账户,称为设备重置准备金,用于购买替换设备。这笔钱与特定类型的设备挂钩,并且每年都可以增加,但不能超过替换这些设备所需的估计成本。当旧设备被替换或移除时,这些资金就应该被使用。每年都需要更新估计的重置成本。

Section § 252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设立并管理一个特别准备金账户。这个账户可以用于承担多项财务责任,例如员工受伤、工人赔偿、县财产损失以及员工的健康和福利福利。县可以选择自行承担这些费用(自保),也可以部分通过保险来承担。如果使用准备金,他们必须制定程序,规定如何支付和解金、财产损失、法律费用和保险费用。资金可以自由地存入和取出该准备金用于上述事项,并且任何产生的利息都将重新计入其中。 此外,监事会还可以允许其管辖的任何区也设立这类准备金。

Section § 25265

Explanation

如果县向特别区(比如学区)提供财务或会计服务,并且该区想要一种新的服务类型,或者希望现有服务更频繁地提供,县可以与该区签订协议来提供这些服务。该区必须支付这些服务的费用,这些服务可以包括签发支票或报告财务账户状况等。

当县向特别区(包括学区)提供财务或会计服务,并且该区请求以下任一情况时:
(1)CA 政府 Code § 25265(1) 县目前未向该区提供的某种财务或会计服务;或
(2)CA 政府 Code § 25265(2) 县目前向该区提供的财务或会计服务需更频繁地提供时,
县可与该区就此类服务签订合同。服务费用应为该区资金的合法支出。“财务和会计服务”一词包括但不限于支票和认股权证的准备和签发以及账户状况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