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25000(a) 每个县应设由五名成员组成的监事会。在同一次大选中,当选成员不得超过三名。如果监事会中超过三名成员的任期同时届满,则在他们当选后次年1月1日后的第一次例会上,当选成员应通过抽签方式自行分类,使三名成员任期四年,两名成员任期两年。此后,每名成员的任期应为四年。
(b)Copy CA 政府 Code § 25000(b)
(1)Copy CA 政府 Code § 25000(b)(1)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普通法县或特许县的监事会可以采纳,或该县居民可以通过倡议提出一项提案,将监事会成员的任期限制为不少于两届,或废除对监事会成员任期数量的限制。任何限制监事会成员任期数量的提案仅适用于未来,并且除非将其提交给该县选民在定期举行的选举中投票,且对该问题的投票中多数票赞成采纳该提案,否则该提案不生效。
(2)CA 政府 Code § 25000(b)(2) 通过增加本款而对本分部所作的修改,不应影响任何县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合法生效的任何任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