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广告
Section § 26100
这项法律允许加利福尼亚州的县监事会征收一项特别税,以促进本县的移民并提振贸易和商业。所征收的资金可用于宣传本县资源、展示其农业和工业优势、规划展会或博览会,以及与其他组织合作。此外,监事会还可以将普通基金中的资金用于这些目的,前提是这些资金来源于其他税法中规定的特定收入来源。
Section § 26103
Section § 26104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设立一个团体,负责为推广县的资源提供建议和帮助。这个团体可以被称为县贸易委员会、商会,或由监事会决定的任何其他名称。该团体成员包括来自每个监事区的代表,由监事会任命。监事会决定该团体的人数,但所有区必须有相同数量的代表,且每个区最多只能有两人代表。
Section § 26106
Section § 26107
Section § 26108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支付县贸易委员会或商会成员的差旅费。这些费用仅限于加州境内的差旅。成员可以有偿或无偿任职,由监事会决定。如果他们获得报酬,每次会议不得超过25美元,且每月仅限一次会议。
Section § 26109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制定规则,以便在县属财产上销售广告空间以增加收入。但是,任何此类广告都必须遵守《商业和职业法典》中的现有规定。该法律不授权县建造或维护新的广告结构。
Section § 26110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监事会将县财产用于商业目的,例如许可使用县的标志或名称,前提是他们制定了适当的营销计划。该计划应有明确的收入目标,并包含评估合同的方法。县必须咨询许可代理人,并每年审查营销计划。涉及这些商业用途的协议必须在公开听证会上获得批准。但是,县不能允许其标志以可能导致冒充官员或安全雇员的方式使用。此外,任何人都没有与县签订营销协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