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4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各县监事会发行收益债券。这些债券有助于资助公共焚烧炉和必要的相关设施,确保它们能被社区充分利用。

Section § 26402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焚化炉可以单独或成组建立和运行,并且根据本法律,每个这样的设置都被称为“项目”。

Section § 26403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当县董事会认为购置、建设或完成一个项目是可取的时候,需要提交一份报告。这份报告需要包含三方面内容:项目总成本的估算(包括所有相关费用);资金来源和金额的估算;以及项目完成后维护和运营的持续成本估算。编制这份报告的费用由县承担,并将从县的可用资金中支付。

如果董事会认为,任何项目(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的购置、建设或完成是可取的,它应责成任何适当的县官员或多名官员就此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a)CA 政府 Code § 26403(a) 购置、建设和完成的可能成本估算,包括建设期间的所有附带费用、工程、法律和行政费用;
(b)CA 政府 Code § 26403(b) 可能的收入来源及其金额估算;
(c)CA 政府 Code § 26403(c) 完成后的维护和运营成本估算,包括所有维修、行政和间接费用。
报告编制费用应由县承担,并由董事会从县的任何可用资金中支付。

Section § 264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份报告获得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就可以决定一个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且重要,以及是否需要启动或完成。他们可以描述项目的内容,然后发行收益债券来筹集项目所需的资金。

Section § 26405

Explanation
本法规赋予董事会对其已批准项目的购置、建设和完成拥有完全控制权,但前提是必须有可用资金。

Section § 264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根据其认为最合适的条件,在需要时提起法律诉讼并购买房产。如果任何建设或维修工作的成本超过 2,500 美元,则必须通过合同进行。这些合同必须遵循《政府法典》第 25451 条至第 25455 条中的规定;否则,它们将被视为无效,即不具有法律效力。

董事会可以提起任何诉讼,并根据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条件,为此收购所有必要的房地产。
任何项目的建设成本或任何维修成本超过两千五百美元 ($2,500) 时,此类工作应通过合同进行,并且除非按照《政府法典》第 25451 条至第 25455 条(含)规定的方式签订,否则任何此类合同均无效。

Section § 2640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将一个大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以规避竞争性招标要求是违法的。如果有人故意违反这项法律,将被视为犯有轻罪。

Section § 264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章获得的任何财产和收入都将归县所有。这些财产、收入和各种资金被承诺用于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并且受到为债券持有人设立的信托的保护。所有这些财产和收入都免除州和地方税。董事会全权负责管理和控制本章下的所有项目,其权力不容干涉。

本章项下取得的所有财产及其收入和收益,所有权归县所有。此类财产及其收入和收益,包括任何杂项收入、偿债基金、准备金和其他此类基金及其收入,凡是承诺用于支付根据本章发行的任何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均受本章为债券持有人设立的信托的约束。所有此类财产及其收入均免除州、县、任何市县、市、市镇、区、政治分区或其公共公司的所有税收。董事会根据本章取得、建造或完成的所有项目的管理、运营和控制权应由董事会确定,且董事会在此方面的权力、权利、职能和职责不得受损或受干扰。

Section § 264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为某个项目发行的债券仍有效且未完全偿清,那么该项目的运营、维护和升级的责任将由董事会承担。

Section § 26409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董事会只能使用发行收益债券获得的资金,或者项目自己产生的收入,来支付该项目的购买、建造、完成、维护、运营或保险等各项费用。

Section § 26410

Explanation
董事会可以购买保险,以保护项目免受损坏或毁坏。如果他们收到保险金,这些钱必须用于修复或重建项目,或偿还相关的收益债券,具体用途按照债券发行文件中的协议。

Section § 26411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董事会购买保险以弥补任何收入损失,并规定任何来自此保险的款项必须仅用于偿还债券及其利息。

Section § 26412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董事会在开展项目时购买保险,以防范公众责任或财产损害。此外,当董事会发行收益债券时,它可以规定投保的保险金额和类型,并安排支付保险费。

董事会可以就任何项目投保以防范公众责任或财产损害。董事会可以在授权发行任何收益债券的程序中,规定投保此类或其他保险,达到可能指定的金额和性质,并规定支付其保费。

Section § 2641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描述了一种进行特定改进的可选流程。它赋予董事会选择这种替代方法的灵活性,同时不限制他们使用其他合法方法进行相同改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