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4000

Explanation

本节列出了县里的主要官员,包括地方检察官、县治安官和县书记员等职位。法规还明确了其他职位,例如兼任主计长的审计员,以及兼任执照征收员的税务征收员。有些职位,如县学校总监、验尸官和县图书馆员,是专业性的;而其他职位则负责更多的行政职能,如财务主管和道路专员。本节旨在阐明县政府内部的不同角色和职责。

县的官员包括:
(a)CA 政府 Code § 24000(a) 地方检察官。
(b)CA 政府 Code § 24000(b) 县治安官。
(c)CA 政府 Code § 24000(c) 县书记员。
(d)CA 政府 Code § 24000(d) 主计长。
(e)CA 政府 Code § 24000(e) 审计员,其当然兼任主计长。
(f)CA 政府 Code § 24000(f) 司库。
(g)CA 政府 Code § 24000(g) 记录员。
(h)CA 政府 Code § 24000(h) 执照征收员。
(i)CA 政府 Code § 24000(i) 税务征收员,其当然兼任执照征收员。
(j)CA 政府 Code § 24000(j) 估税员。
(k)CA 政府 Code § 24000(k) 县学校总监。
(l)CA 政府 Code § 24000(l) 公共管理人。
(m)CA 政府 Code § 24000(m) 验尸官。
(n)CA 政府 Code § 24000(n) 测量员。
(o)CA 政府 Code § 24000(o) 县政委员会成员。
(p)CA 政府 Code § 24000(p) 县兽医。
(q)CA 政府 Code § 24000(q) 渔猎看守员。
(r)CA 政府 Code § 24000(r) 县图书馆员。
(s)CA 政府 Code § 24000(s) 县卫生官员。
(t)CA 政府 Code § 24000(t) 行政官员。
(u)CA 政府 Code § 24000(u) 财务主管。
(v)CA 政府 Code § 24000(v) 道路专员。
(w)CA 政府 Code § 24000(w) 公共监护人。
(x)CA 政府 Code § 24000(x) 首席缓刑官。
(y)CA 政府 Code § 24000(y) 法律规定的其他官员。

Section § 24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要获得民选县或区职务的资格,一个人必须在收到提名文件时,或如果他们是填补空缺,则在被任命时,是该县或区的注册选民。但是,其他法律的某些条款以及土地所有者投票区存在例外情况。

除非第27550.1条和第27641.1条或本条另有规定,或《水法典》第21123条或第34711条另有规定,或《选举法典》第10500条(b)款第(8)项所定义的任何土地所有者投票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人均无资格担任民选县或区职务,除非该人在收到提名文件时,或如果被任命填补民选职务空缺,则在该人被任命时,是该职务职责所在县或区的注册选民。

Section § 24001.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某人是互助水区或灌溉区的董事,他们也可以担任根据《社区服务区法》成立的区的董事,而不会产生任何利益冲突。

Section § 24002

Explanation
要成为地方检察官,一个人必须被允许在加州最高法院执业。

Section § 24002.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要履行评估员的职责,个人必须持有州平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估价师证书。然而,新当选或任命的评估员,如果在上任30天内获得临时证书,可以任职长达一年。此要求不适用于截至1997年1月1日已在职的评估员。

Section § 2400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县兽医在被任命时,必须是一名合格的兽医外科医生,并且必须持有兽医医学委员会颁发的证书。

Section § 24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警长或其副手不得从事法律执业,或以特定方式与律师或催收机构合作。具体而言,他们不得与律师或为催收机构工作的人合伙,也不得在其服务的县内担任催收员。但是,同时也是律师的预备役或辅助副警长可以从事法律执业,但他们不得在与其副警长职责相关的事件或交易的法律事务中代表任何人。
(a)CA 政府 Code § 24004(a) 除本节和第24004.5节另有规定外,警长或书记员,或其任何副手,不得从事以下任何行为:
(1)CA 政府 Code § 24004(a)(1) 从事法律执业,或与律师合伙,或与任何为催收机构担任律师的人合伙。
(2)CA 政府 Code § 24004(a)(2) 担任催收员或为任何催收机构工作,或与催收员合伙,或与任何为其居住和任职的县内的催收机构担任催收员的人合伙。
(b)Copy CA 政府 Code § 24004(b)
(a)Copy CA 政府 Code § 24004(b)(a)款第(1)项不适用于在本州获准从事法律执业的预备役或辅助副警长。但是,如果预备役或辅助副警长在履行其作为预备役或辅助副警长的职责时,已经执行或知道他将执行任何与该事件或交易相关的行为,则不得在涉及该事件或交易的任何事项中代表任何人。

Section § 24004.3

Explanation

要在任何县竞选治安官,一个人必须要么拥有和平警员标准和培训委员会颁发的高级证书,要么符合特定的工作经验和教育要求。这些要求是:一年经验加硕士学位,两年经验加学士学位,三年经验加副学士学位,或者四年经验加高中毕业文凭。这些经验必须是带薪的全职工作,并且必须包括在特定《刑法典》条款下,最近五年内完成的至少一部分工作。

如果某人在1989年1月1日时已是治安官,他们将被自动视为符合再次当选或被任命为该职务的资格。

(a)CA 政府 Code § 24004.3(a) 任何人均无资格成为任何县的治安官候选人,除非在选举的最终备案截止日期时,他或她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CA 政府 Code § 24004.3(a)(1) 由和平警员标准和培训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或无效的高级证书。
(2)CA 政府 Code § 24004.3(a)(2) 根据《刑法典》第830.1条或第830.2条规定,具有一年全职带薪执法经验,其中至少一部分应在备案日期前五年内完成,并拥有经认可的学院或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
(3)CA 政府 Code § 24004.3(a)(3) 根据《刑法典》第830.1条或第830.2条规定,具有两年全职带薪执法经验,其中至少一部分应在备案日期前五年内完成,并拥有经认可的学院或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
(4)CA 政府 Code § 24004.3(a)(4) 根据《刑法典》第830.1条或第830.2条规定,具有三年全职带薪执法经验,其中至少一部分应在备案日期前五年内完成,并拥有经认可的学院颁发的文科或理科副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5)CA 政府 Code § 24004.3(a)(5) 根据《刑法典》第830.1条或第830.2条规定,具有四年全职带薪执法经验,其中至少一部分应在备案日期前五年内完成,并拥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
(b)CA 政府 Code § 24004.3(b) 截至1989年1月1日担任治安官职务的所有人员,均应被视为已符合寻求选举或任命为治安官职务的所有资格要求。

Section § 2400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名同时具备执业律师资格的副警长,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向其雇主提供法律意见。他们也可以代表他人,但存在限制。他们不能处理任何刑事案件,不能处理与其职责相关的事务,也不能受理针对其雇主的案件。如果副警长逾越这些界限,其雇主可以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第24004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禁止一名在其他方面具备执业律师资格的副警长从事以下行为:(a) 在其受雇期间和职责范围内被指示时,向其雇主提供法律意见,或 (b) 代表任何人;但该副警长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代表任何人,在任何涉及某事件或交易的事务中,如果该副警长已经执行或有理由知道他或她将执行与该事件或交易相关的任何职责行为,或在任何对其雇佣机构不利的事务中代表任何人。
本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禁止雇佣机构对任何执业范围超出上述限制的副警长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

Section § 24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县级官员和雇员每全职工作一年,就能获得带薪休假。但是,经选举产生的、负有担保责任的县级官员不享受这项福利。

Section § 240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某人因服兵役而缺席但计划返回其工作岗位时,进行临时任命以填补空缺。临时任命的期限为直到该人返回其职位或其任期届满,以先发生者为准。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经授权的任命机构,包括监事会,可以进行任命,以填补因现任者服兵役而产生的任何空缺,而该现任者有权根据《军事和退伍军人法典》返回其职位或职务,直至以下情况中首先发生者:(a) 辞职官员返回并重新就任其辞职的职位,或 (b) 其当选或被任命的任期届满。

Section § 24007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县或司法区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其职务前需要宣誓或提供担保,那么如果他们曾因服兵役而离开,在重新履行职责前也必须再次宣誓或提供担保。

Section § 24008

Explanation

县监事会可以任命县消防监督员及其助理或副手,以协助执行消防法律、条例和规定。这些监督员有权对违反消防法律的行为进行无证逮捕,并在履行职责时免受因侵入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他们必须遵循特定的逮捕程序,并由监事会酌情任免,获得薪资和差旅报销。

如果一个县设有公务员制度,消防监督员及其助理或副手必须按照该制度进行任命。他们将享有与公务员制度下其他县工作人员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除非他们的职位被排除在该制度之外。

(a)CA 政府 Code § 24008(a) 监事会可任命其认为必要的县消防监督员以及助理和副县消防监督员。县消防监督员应协助执行所有法律和条例,以及州林业和消防保护委员会和州消防局长通过的与火灾或消防预防和保护相关的任何规则或规定。县消防监督员及其副手和助理应履行监事会要求的与火灾或消防保护和预防相关的职责。县消防监督员以及由县消防监督员指定的任何助理和副县消防监督员,拥有治安官的权力,可以对违反任何州、县或联邦消防法律的行为进行无证逮捕,并且在履行职责时因侵入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进行任何逮捕时,县消防监督员及其助理和副手应遵循《公共资源法》第4157条和第4158条规定的程序。县消防监督员及其助理和副手应由监事会酌情任免,并应获得由监事会确定的薪资和因公务出差而获得的里程报销。
(b)CA 政府 Code § 24008(b) 尽管本节有任何其他相反规定,如果已为县官员和雇员设立公务员制度的县的监事会,确定有必要任命县消防监督员以及助理和副县消防监督员,则该县消防监督员以及这些助理和副手应根据与该公务员制度相关的规定进行选拔和任命,并且如此任命的人员应享有该制度规定的所有权利和特权,并受该制度所有规定的约束,其方式和程度与该制度中包含的其他县官员和雇员相同。本款不适用于县消防监督员职位或任何助理或副县消防监督员职位被排除在公务员制度之外的任何县。

Section § 24009

Explanation

在加州,司库、审计员、警长和地方检察官等特定的县级官员通常由公众选举产生。然而,如果县选民同意,这些职位可以选择改为委任制。这种改变可以由县监事会提出,也可以通过选民倡议提出,并且需要多数票批准。如果一个职位改为委任制,之后也可以通过相同的程序改回选举制。

(a)CA 政府 Code § 24009(a) 除(b)款另有规定外,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县级官员包括司库、县书记官、审计员、警长、税务官、地方检察官、记录官、估价官、公共管理人和验尸官。
(b)CA 政府 Code § 24009(b) 除《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一条第一节(b)款所列官员外,任何依法应为选举产生的县级职位均可根据本款规定变为委任职位。为将职位从选举产生改为委任,须向县选民提交一项提案,并经该提案所投选票的多数通过。提案应由县监事会提交给选民,或者可以根据《选举法》第九编第二章(自第9100节起)的规定,通过符合条件的倡议请愿书提交给选民。任何根据本款规定从选举产生改为委任的县级职位,均可按相同方式从委任改回选举产生。

Section § 240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通过一项法令,用一名法医取代验尸官。与验尸官不同,法医必须是持有执照的医生和病理学专家,并将接管传统上由验尸官处理的职责。

Section § 240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利福尼亚州的某些县自行任命其公共管理人,而不是遵循之前的规定。阿马多县和文图拉县等特定县的监事会还可以任命同一个人担任多个职务,例如公共管理人和公共监护人。此外,一些县可以选择将地方检察官和公共管理人,或司库和公共管理人的合并职务分开,从而让官员可以选择专注于单一职务。

尽管有第24009条的规定:
(a)CA 政府 Code § 24011(a) 阿马多县、康特拉科斯塔县、格伦县、帝国县、莱克县、拉森县、马德拉县、门多西诺县、莫诺县、蒙特雷县、纳帕县、西斯基尤县、索拉诺县、索诺马县、特里尼蒂县、图奥勒米县和文图拉县的监事会可以颁布法令,规定公共管理人应由监事会任命。
(b)CA 政府 Code § 24011(b) 莱克县、马德拉县、门多西诺县、纳帕县、西斯基尤县、特里尼蒂县和图奥勒米县的监事会可以任命同一个人担任公共管理人、退伍军人服务官和公共监护人职位。阿马多县、康特拉科斯塔县、格伦县、帝国县、金斯县、拉森县、莫诺县、蒙特雷县、西斯基尤县、索拉诺县、索诺马县和文图拉县的监事会可以颁布法令,任命同一个人担任公共管理人和公共监护人职位。
(c)CA 政府 Code § 24011(c) 阿马多县、康特拉科斯塔县、格伦县、莱克县、拉森县、马德拉县、门多西诺县、莫诺县、纳帕县、特里尼蒂县和图奥勒米县的监事会可以在任何时候分离地方检察官和公共管理人的合并职位,以便进行本条允许的任命。经监事会批准,任何时候当选这些职位的官员可以辞去或拒绝就任公共管理人职位,而无需辞去或拒绝就任地方检察官职位。
(d)CA 政府 Code § 24011(d) 文图拉县监事会可以分离公共管理人与司库的合并职位,以便进行本条授权的任命。经监事会批准,任何时候当选这些职位的官员可以辞去或拒绝就任公共管理人职位,而无需辞去或拒绝就任司库职位。

Section § 240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利福尼亚州德尔诺特县的监事会任命某人担任公共管理人。此外,同一个人也可以被任命同时兼任公共监护人和县退伍军人服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