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61250(a) 尽管有第1部分第2章(自第61010条起)的规定,伊斯拉维斯塔社区服务区可根据本部分设立。本部门的所有其他规定应在其设立后适用于伊斯拉维斯塔社区服务区,但本部分另有规定的除外。
(b)Copy CA 政府 Code § 61250(b)
(1)Copy CA 政府 Code § 61250(b)(1) 圣巴巴拉县监事会应在2016年1月5日或之前,根据第56654条(a)款的规定,向圣巴巴拉县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提交一份申请决议,以启动由圣巴巴拉县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对该区成立进行全面审查和建议。监事会应支付与该申请决议相关的任何费用。
(2)CA 政府 Code § 61250(b)(2) 圣巴巴拉县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应在收到完整的申请决议后不迟于150天内完成审查。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圣巴巴拉县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无权否决该申请决议。
(3)CA 政府 Code § 61250(b)(3)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监事会根据本款提交的申请决议不应受任何抗议程序的约束。
(c)Copy CA 政府 Code § 61250(c)
(1)Copy CA 政府 Code § 61250(c)(1) 圣巴巴拉县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应在根据(b)款完成审查后的选举中,命令成立该区,但须经居住在该区边界内(该边界在(f)款中规定)的注册选民投票通过。如果(f)款中规定的该区边界内的大多数选民投票赞成该区,则该区应根据本部分成立。
(2)Copy CA 政府 Code § 61250(c)(2)
(A)Copy CA 政府 Code § 61250(c)(2)(A) 圣巴巴拉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应根据(d)款和(g)款第(5)项的规定,确定公用事业用户税的适当税率、应征税的适用公用事业以及该区最初将被授权提供的服务。该税率不得低于被征税公用事业个人服务费总成本的5%,且不得高于8%。
(B)CA 政府 Code § 61250(c)(2)(A)(B) 公用事业用户税仅适用于电力、垃圾处理、燃气、污水或供水服务。
(3)CA 政府 Code § 61250(c)(3) 如果该区选民未能在2023年1月1日或之前投票决定在该区内征收公用事业用户税,无论该区的设立是否获得该区选民的批准,该区应自该日起解散。
(4)CA 政府 Code § 61250(c)(4) 圣巴巴拉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应指示圣巴巴拉县监事会指示县官员代表拟议的区进行必要的选举,并在下一次全县选举中将包括区批准、区董事会候选人以及根据第(2)项(A)分项规定的公用事业用户税等事项列入选票,如第61014条(f)款所规定。
(d)Copy CA 政府 Code § 61250(d)
(1)Copy CA 政府 Code § 61250(d)(1) 该区征收的初始公用事业用户税仅应用于资助该区的以下服务和权力:
(A)CA 政府 Code § 61250(d)(1)(A) 资助根据第31010条成立的市级咨询委员会的运作。
(B)CA 政府 Code § 61250(d)(1)(B) 设立租户调解计划。
(C)CA 政府 Code § 61250(d)(1)(C) 资助根据第65101条成立的区域规划委员会的运作。
(D)CA 政府 Code § 61250(d)(1)(D) 行使停车区的权力,其方式与根据1951年停车区法(《街道和公路法》第18部第4部分(自第35100条起))成立的停车区相同。
(E)CA 政府 Code § 61250(d)(1)(E) 与圣巴巴拉县或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或两者,签订合同,以获取额外的警务保护服务,以补充圣巴巴拉县或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已在该区范围内提供的警务保护服务水平。
(F)CA 政府 Code § 61250(d)(1)(F) 购置、建造、改善、维护和运营社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中心、图书馆、剧院、博物馆、文化设施和儿童保育设施。
(G)CA 政府 Code § 61250(d)(1)(G) 购置、建造、改善和维护人行道、照明、排水沟和树木,以补充圣巴巴拉县或第31号县服务区已提供的服务水平。除非其他公共机构给予书面同意,否则该区不得购置、建造、改善或维护由其他公共机构拥有的任何工程。
(6)CA 政府 Code § 61250(d)(6) 与圣巴巴拉县、圣巴巴拉县规划与发展局的法规执行计划,或与两者签订合同,以提供法规执行服务,补充圣巴巴拉县或圣巴巴拉县规划与发展局的法规执行计划,或两者的服务水平。这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圣巴巴拉县法规》第35章签订专门的区域规划执行服务合同,或根据《圣巴巴拉县法规》第10章和第14章签订专门的建筑执行服务合同。这些合同服务在执行上可以是主动的或被动的,具体由个别合同规定。
(h)CA 政府 Code § 61250(h) 区域成立后,该区域可根据《2000年科尔特斯-诺克斯-赫茨伯格地方政府重组法案》(《第5篇》第3部(自第56000节起)),向圣巴巴拉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提出申请,以行使第61100节所列的新的或不同的职能或服务类别,但该节(e)和(f)款规定的权力除外,此外还可根据区域成立时已获授权的职能或服务。
(i)CA 政府 Code § 61250(i) 该区域提供的服务不得取代圣巴巴拉县、伊斯拉维斯塔娱乐和公园区、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或任何其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水平。
(j)CA 政府 Code § 61250(j) 该区域不拥有且不得行使征用权。
(k)CA 政府 Code § 61250(k) 在本部分中,“区域”一词指根据本部分成立的伊斯拉维斯塔社区服务区。
(l)CA 政府 Code § 61250(l) 《2000年科尔特斯-诺克斯-赫茨伯格地方政府重组法案》(《第5篇》第3部(自第56000节起))不适用于根据(b)和(c)款成立区域,不适用于根据(d)款选择可能提供的职能或服务,也不适用于区域成立后根据(g)款选择将提供的职能或服务,除非本部分另有规定。该法案适用于区域成立后,该法案中定义的任何其他组织变更或重组,包括但不限于行使根据(g)或(h)款授权的、在区域成立时未选择的新的或不同的职能或服务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