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92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政府提议进行再融资(即重新安排债务)或设立一个新的行政区,公众有权书面提出反对意见并提交。这些反对意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提交时间、程序和最终结果,都将遵循1911年《改进法案》中针对设立新区域的反对意见所规定的相同规则。

Section § 59251

Explanation

政府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推进与某个区域相关的退款事宜:没有按时提交异议;如果提出的任何异议无效;或者如果计划已做出修改,并且所有异议都已得到处理并被驳回。

立法机构在以下情况下获得命令退款的管辖权:
(a)CA 政府 Code § 59251(a)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异议。
(b)CA 政府 Code § 59251(b) 所有异议均被认定不足或被驳回。
(c)CA 政府 Code § 59251(c) 对拟议的区域或退款进行了任何更正,并且所有异议均已听取并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