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95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城市或县通过偿还其区域内一个区的债务来提供帮助。他们可以通过动用其他资金,或者免除该区内应向他们缴纳的未付财产税来实现这一点。

为协助偿还完全或部分位于城市或未建制县域内的区的债务,该区全部或部分所在的任何城市以及该区所在的县可以:
(a)CA 政府 Code § 59530(a) 从任何可用资金中拨款。
(b)CA 政府 Code § 59530(b) 通过取消该区内财产的拖欠税款,贡献其应收的拖欠税款。

Section § 5953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政府机构决定使用公共资金来帮助债务再融资,他们必须认定这样做对公众是有益或必要的。

Section § 59532

Explanation
在征税最终确定之前,主管机构可以接受来自任何来源的现金捐赠。这些捐赠将有助于支付总成本,并降低新区域内物业需要征收的金额。

Section § 59533

Explanation
如果计划的项目或程序没有进行,政府可以把别人捐的钱退还给他们。

Section § 59534

Explanation
如果资金专门用于支付额外费用,立法机构可以在支付这些费用后,将任何剩余的资金按比例退还给捐款人。

Section § 59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立法机构,只要法律允许,就可以使用其控制的任何资金来支付任何程序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实质上,他们可以使用其可用资源来支付这些开支。

Section § 5953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立法机构可以使用普通基金或任何可用资金,用于本章中概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