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74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的正式名称是《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校区管理局法案》,在法律和公共场合中可如此引用。

本篇章应被称为并可引述为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校区管理局法案。

Section § 67471

Explanation

加州立法机关希望将前卡马里奥州立医院改造成加州州立大学校区,这将有助于该地区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增长。州政府和文图拉县将合作开展此项目,确保其符合大学目标并促进地区活力。

将成立一个由地方政府和大学组成的机构,以最佳利用该场地,提供税收优惠,保护场地,并解决新用途带来的任何影响。融资和规划将有助于将该场地转变为教育和兼容商业活动的生产性空间,防止该地区变得荒废和破败。

(a)CA 政府 Code § 67471(a) 州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健康、安全和福祉取决于前卡马里奥州立医院改建为加州州立大学校区的开发和支持,此举已获得《教育法典》第89009条的授权,以及其他兼容用途。通过对前卡马里奥州立医院场地中并非立即需要用于加州州立大学用途的部分进行生产性开发,并以符合教育使命和加州州立大学校区发展的方式,可以增强该地区持续的经济活力。
(b)CA 政府 Code § 67471(b) 州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文图拉县有兴趣促进该地区的经济活力,并致力于加州州立大学校区和兼容用途的成功和生产性开发,为此,将合作在该场地提供加州州立大学校区的开发。
(c)CA 政府 Code § 67471(c) 州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为了州及其人民的利益,州应采取以下所有行动:
(1)CA 政府 Code § 67471(c)(1) 设立一个由加州州立大学和地方政府代表组成的特别机构,旨在促进加州州立大学和其他兼容用途对前医院场地的最佳利用,并减轻这些用途的现场和场外影响。
(2)CA 政府 Code § 67471(c)(2) 赋予该特别机构通过税收优惠促进场地使用的权力,以实现场地的保护、大学发展所需的收入,以及为该地区带来必要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效益。
(3)CA 政府 Code § 67471(c)(3) 提供融资授权,以实现校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开发和其他有益的教育用途。
(d)CA 政府 Code § 67471(d) 州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如果存在一个有效的政府结构,能够以合作、协调、平衡和果断的方式规划、融资、减轻影响并实施卡马里奥州立医院的再利用,其中该场地用于加州州立大学校区及相关用途,以及提供收入以支持州立大学发展的商业及其他用途,并为原本将被废弃和破败的设施以及一片衰败区域提供有益的利用,那么本篇章所阐述的政策最有可能实现。

Section § 6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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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定义了与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校区相关的特定篇章中使用的关键术语。这些术语包括将“管理局”定义为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校区管理局,“县”定义为文图拉县,“参与机构”包括经管理局认可的实体,例如该县和受托人,“场地”指由加州州立大学受托人管理的、原卡马里奥州立医院的院区,以及“受托人”指负责监督加州州立大学运营的人员。

就本篇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政府 Code § 67472(a) “管理局”指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校区管理局。
(b)CA 政府 Code § 67472(b) “县”指文图拉县。
(c)CA 政府 Code § 67472(c) “参与机构”指经管理局决议认可为参与机构的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该县和受托人。
(d)CA 政府 Code § 67472(d) “场地”指曾构成卡马里奥州立医院院区并已根据《教育法典》第89009条授权转让给加州州立大学受托人的财产。
(e)CA 政府 Code § 67472(e) “受托人”指加州州立大学受托人,或其授权官员。

Section § 674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校址管理局。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支持一项计划,将前卡马里奥州立医院改造为一个新的大学校园和其他兼容用途。

Section § 6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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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规概述了特定机构管理委员会的结构和运作。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四名来自加州州立大学董事会,三名来自文图拉县。文图拉县的代表包括两名县监事和一名市政官员,每个群体也都有候补成员,可在需要时替补。委员会每年从其成员中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并对他们的选拔有具体规定。该机构可根据需要将合同签订权和职责分配给官员或成员。尽管委员会成员不领取薪水,但他们可报销费用。决策需要至少四名成员构成法定人数,会议对公众开放,但决议无需公布。

(a)CA 政府 Code § 67474(a) 该机构应由一个七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管理,成员构成如下:
(1)CA 政府 Code § 67474(a)(1) 加州州立大学董事会的四名代表,可由加州州立大学校长指定。校长可指定两名额外的代表作为该机构的候补成员。
(2)CA 政府 Code § 67474(a)(2) 文图拉县的三名代表,如下:
(A)CA 政府 Code § 67474(a)(2)(A) 两名代表文图拉县,由文图拉县监事会从其自身成员中任命。监事会应任命第三名监事作为该机构的候补成员。
(B)CA 政府 Code § 67474(a)(2)(B) 一名代表文图拉县各市,应为由市政遴选委员会任命的市政官员。市政遴选委员会应任命第二名市政官员作为该机构的候补成员。
(3)CA 政府 Code § 67474(a)(3) 候补成员可在该机构会议上,代替缺席或自行回避参与任何事项的正式成员任职并投票。如果正式董事成员、正式县成员或正式市成员的职位空缺,相应的候补董事成员、县成员或市成员可任职并投票,直至任命并符合资格的正式董事成员、县成员或市成员填补该空缺。
(b)CA 政府 Code § 67474(b) 在首次任命成员后,以及此后每年7月1日或之后,或该机构可能不时指定的每年其他日期,该机构应从其成员中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他们应任职至次年7月1日,或该机构可能不时指定的每年其他日期,并应继续任职直至其继任者当选。如果主席是根据(a)款(1)项指定的成员,则副主席应是根据(a)款(2)项(A)或(B)分项指定的成员。如果主席是根据(a)款(2)项(A)或(B)分项指定的成员,则副主席应是根据(a)款(1)项指定的成员。
(c)CA 政府 Code § 67474(c) 该机构可授权县或董事会的签约官员代表该机构签订合同。
(d)CA 政府 Code § 67474(d) 该机构可通过决议将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权力和职责授权给其一名或多名成员,或董事会或县的官员。
(e)CA 政府 Code § 67474(e) 成员应无偿任职,但可根据其任命机构的程序获得费用报销。
(f)CA 政府 Code § 67474(f) 该机构的四名成员构成法定人数。该机构采取任何行动均需法定人数的多数票赞成。该机构成员职位空缺不影响法定人数行使该机构所有权利和履行所有职责的权利。该机构的每次会议均应向公众开放,并应依照第2编第3分编第1部第1章第9条(自第11120条起)的规定举行。该机构的决议无需公布或张贴。

Section § 6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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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州立大学(CSU)的总法律顾问通常是该机构的法律顾问。但是,如果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该机构可以聘请额外的法律顾问。这可能包括聘请债券法律顾问等专家来处理债券发行事宜。此外,加州州立大学理事会负责为该机构提供行政支持,例如秘书、司库和主计长服务。

(a)CA 政府 Code § 67475(a) 除(b)款另有规定外,由理事会任命的加州州立大学总法律顾问应为该机构的法律顾问。
(b)CA 政府 Code § 67475(b) 经加州州立大学总法律顾问批准后,该机构可聘请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法律顾问,以使其能够根据本篇履行该机构的职责和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在发行债券时聘请债券法律顾问。
(c)CA 政府 Code § 67475(c) 理事会应为该机构提供秘书、司库、主计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服务。

Section § 6747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概述了负责管理特定州事务的某个机构的权力和职责。该机构可以履行各种职能,例如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制定章程、提起诉讼和被诉,以及获取或管理财产。重要的是,该机构产生的任何债务不影响州的财政义务。该机构还负责确保所维护的设施不影响相关债券的免税地位。此外,该机构可以聘请顾问、接受捐赠,并向机构提供项目或再融资贷款。它可以租赁物业、管理保险选择并投资资金,但不能使用征用权。所有金融交易都应确保公平市场价值并符合法律标准。

(a)CA 政府 Code § 67476(a) 本篇应由该机构管理,该机构应拥有并特此被授予所有合理必要或适当的权力,以履行本篇明文授予或施加的,或合理暗示的权力与职责。
(b)Copy CA 政府 Code § 67476(b)
(1)Copy CA 政府 Code § 67476(b)(1) 该机构可行使县和受托人共有的任何权力,以执行本篇,且其应有权发行债券、票据及其他债务工具。
(2)CA 政府 Code § 67476(b)(2) 该机构的义务和负债不构成州或其任何政治分区(该机构除外)的债务或负债,且不构成州或其任何政治分区的充分信任和信用担保。该机构发行的所有债券、票据及其他债务工具应在其票面(如适用)载明以下声明:“加利福尼亚州的充分信任和信用担保以及征税权均未用于支付该债券的本金或利息。”
(3)CA 政府 Code § 67476(b)(3) 该机构和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均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或允许使用该场所的设施,其方式或程度会不利地影响加利福尼亚州、加利福尼亚州公共工程委员会或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发行的债券的免税地位。该机构和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均应监督使用免税债券收益改善的设施,以确保本节的要求得到满足。
(c)CA 政府 Code § 67476(c) 该机构可进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67476(c)(1) 制定章程以规范其事务和业务运作。
(2)CA 政府 Code § 67476(c)(2) 启用公章。
(3)CA 政府 Code § 67476(c)(3) 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和被诉。
(4)CA 政府 Code § 67476(c)(4) 为本篇的任何目的,接收并接受来自以下任何一方的金钱、财产、劳务或其他有价物的赠与、拨款、贷款或捐赠:
(A)CA 政府 Code § 67476(c)(4)(A) 联邦机构。
(B)CA 政府 Code § 67476(c)(4)(B) 州机构。
(C)CA 政府 Code § 67476(c)(4)(C) 市、县或州的其他政治分区。
(D)CA 政府 Code § 67476(c)(4)(D) 个人、协会或公司。
(5)CA 政府 Code § 67476(c)(5) 聘请私人顾问,以提供专业和技术援助及建议,从而执行本篇的目的。
(6)Copy CA 政府 Code § 67476(c)(6)
(A)Copy CA 政府 Code § 67476(c)(6)(A) 确定任何项目或教育设施的地点和性质,并收购、建造、扩建、改造、翻新、变更、改善、提供家具、配备设备、拥有、维护、管理、修理、运营、出售、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租赁,或监管该项目或教育设施。
(B)CA 政府 Code § 67476(c)(6)(A)(B) 为本篇规定的任何目的签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该机构拥有的项目或其他设施的管理和运营合同。
(C)CA 政府 Code § 67476(c)(6)(A)(C) 指定一个参与机构作为其代理人,有权为本篇规定的任何目的签订合同。
(7)CA 政府 Code § 67476(c)(7) 直接或通过参与机构作为其代理人,仅通过根据本篇提供的资金购买,或通过赠与或遗赠,收购并以分期或其他方式出售土地、建筑物、不动产或动产、有形或无形财产、权利、通行权、特许权、地役权以及其他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水下土地和河岸权,这些是该机构认为对项目或教育设施的收购、建造、融资或运营必要或便利的。该机构可根据其认为合理并能与所有者达成一致的条款和价格进行,并可以该机构的名义取得该权益的所有权。
(8)CA 政府 Code § 67476(c)(8) 直接或通过贷款机构向参与机构提供有担保或无担保贷款,或从参与机构购买有担保或无担保贷款,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A)CA 政府 Code § 67476(c)(8)(A) 为项目融资或提供营运资金。
(B)CA 政府 Code § 67476(c)(8)(B) 为参与机构因已开展的项目、已获得的教育设施或已融资的营运资金而产生的债务进行再融资。

Section § 67477

Explanation

如果企业位于指定场地内,它可以获得某些税收优惠。这些优惠在《税收和赋税法典》的其他章节中有所规定,特别是第17049条和第23005条。

位于该场地内的企业应有资格获得《税收和赋税法典》第17049条或第23005条规定的任何适用税收优惠。

Section § 674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机构制定一项计划,利用财产税收入来支持文图拉县加州州立大学校区的开发。这包括解决与校区开发相关的环境影响。该计划必须详细说明这些影响是如何在环境报告中确定的,以及如何与文图拉县官员达成一致的。该计划还可以包括以特定方式划分税收,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健康与安全法典》的条款将适用。

(a)CA 政府 Code § 67478(a) 机构应采纳一项计划,使用从价财产税收入,用于该地块加州州立大学校区开发的利益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减轻归因于校区开发的特定项目和累积的场内和场外环境影响,具体如下:
(1)CA 政府 Code § 67478(a)(1) 如校区长期开发的最终环境影响报告中确定的。
(2)CA 政府 Code § 67478(a)(2) 如受托人和文图拉县根据第7编第1部第4章第2.5条(自第65864节起)的协议确定的。
(b)CA 政府 Code § 67478(b) 机构根据(a)款制定的计划可包含一项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3670节划分税收的规定。如果该计划包含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3670节划分税收的规定,则该机构应受《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3492.13、33492.15、33492.16、33492.28和33492.29节的约束。

Section § 6747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特定机构最初将收取在特定场所销售或使用的商品所产生的所有销售和使用税收入。从2030-2031财政年度开始,该机构每年必须将这些税收收入的50%转交给文图拉县。

Section § 674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校区管理局基金,用于管理该大学校区的财务。基金中的资金可由管理局持续使用,不受严格的财政年度限制,并且必须纳入每年向州政府报告的年度资本计划中。管理局可以将基金中的资金用作债券的抵押品,并可在基金内设立独立账户以方便管理。所有来源的收入都必须存入该基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担保和支付债券,在债券尚未偿付期间,不得转作他用。

管理局可以将基金中的资金投资于特定证券,存入计息账户,或转入投资基金以产生更多收益。这些投资的收益将保留在基金中。通常情况下,根据其他州法律,该基金中的资金不得转入其他基金,以确保其专门用于预定用途。

(a)Copy CA 政府 Code § 67480(a)
(1)Copy CA 政府 Code § 67480(a)(1) 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校区管理局基金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由管理局管理。尽管有第13340节的规定,基金中的所有资金均持续拨付给管理局,不考虑财政年度,用于本篇的宗旨。
(2)CA 政府 Code § 67480(a)(2) 校区大学部分拟通过基金资金资助的所有资本计划,应纳入加州州立大学每年提交给州议会和州长的年度五年资本支出计划报告中。
(b)CA 政府 Code § 67480(b) 管理局可将基金中的任何或全部资金抵押,作为根据本篇发行的任何特定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支付的担保。
(c)CA 政府 Code § 67480(c) 为实现本篇的任何目的,在必要或方便时,管理局可将基金划分为独立账户。
(d)CA 政府 Code § 67480(d) 根据本篇,管理局从任何来源获得的所有资金均应存入基金。
(e)Copy CA 政府 Code § 67480(e)
(1)Copy CA 政府 Code § 67480(e)(1) 在基金中特定资金为担保管理局任何债券发行而设定的任何优先权,以及管理局在实施本篇时产生的合理行政费用之外,基金中的所有资金,无论来源如何,均应以信托方式持有,用于管理局债券的担保和支付,并且在任何债券尚未偿付期间,不得用于或抵押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限制管理局根据授权发行该等债券的决议条款,使用债券收益发放贷款的权力。
(2)CA 政府 Code § 67480(e)(2) 根据与特定债券持有人达成的任何抵押特定资产、收入或资金的协议,管理局可在基金中设立独立账户,以协议规定的方式管理资产、收入或资金。
(f)CA 政府 Code § 67480(f) 管理局可不时指示管理局司库执行以下任何事项:
(1)CA 政府 Code § 67480(f)(1) 投资基金中非当前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券销售所得,投资于第16430节或第53601节中规定的合格证券,并由管理局在授权发行由该资金支付或担保的债券的决议中指定。
(2)CA 政府 Code § 67480(f)(2) 将基金中的资金存入在本州设有主要办事处的州立银行、国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计息账户。
(3)Copy CA 政府 Code § 67480(f)(3)
(A)Copy CA 政府 Code § 67480(f)(3)(A) 将基金中的资金转入盈余资金投资基金,以便根据第2篇第4部第4章第4条(自第16470节起)或第5篇第2部第1章第1条(自第56300节起)进行投资。
(B)CA 政府 Code § 67480(f)(3)(A)(B) 尽管有第16305.7节的规定,根据本款进行的投资或存款所产生的所有利息或其他收益均应存入基金。
(g)CA 政府 Code § 67480(g) 除(f)款(3)项另有规定外,基金中的资金不得根据第2篇第4部第2章(自第16300节起)的任何规定转入任何其他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