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16418(a) 经济不确定性专项基金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并为本条目的目的持续拨款。1980年预算法第12.3条在普通基金内设立的经济不确定性应急储备金特此终止,该储备金中的任何余额应转入经济不确定性专项基金。本专项基金是《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 B 条第5款所指的储备基金。尽管有第16310条和第16314条的规定,审计长可根据需要从经济不确定性专项基金或普通基金中的专项账户向普通基金调拨款项,以满足普通基金的现金需求。审计长应在普通基金中有足够款项后,尽快无息归还所有如此调拨的款项。
(b)CA 政府 Code § 16418(b) 自1985年6月30日起,审计长应在每个财政年度末,从经济不确定性专项基金向普通基金的未拨款余额调拨必要款项,以消除普通基金的任何赤字。每个财政年度的调拨金额应根据该财政年度的《加利福尼亚州初步年度报告——权责发生制》确定。任何后续调整应由审计长和财政局局长共同确定。
(c)CA 政府 Code § 16418(c) 尽管有第13340条的规定,经济不确定性专项基金中的款项特此不受财政年度限制地持续拨款给财政局局长,用于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1部第1分部第5章(自第194条起)和第6章(自第197条起)的规定拨付救灾资金。但是,局长根据本款作出的任何拨款,不得早于在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提供书面通知说明其必要性之日起30天内作出。
(d)CA 政府 Code § 16418(d) 为预算和会计目的,以前或以后专门从经济不确定性专项基金中作出的任何拨款,本条所含拨款除外,应被视为从普通基金中作出的拨款。为年终报告目的,审计长应将经济不确定性专项基金的余额计入普通基金的余额,以显示当时可用于普通基金的总款项。
(e)Copy CA 政府 Code § 16418(e)
(1)Copy CA 政府 Code § 16418(e)(1) 尽管有第13340条的规定,特此从普通基金中拨款,不考虑财政年度,由审计长在每个财政年度末转入经济不确定性专项基金,即普通基金中的未支配余额。
(2)CA 政府 Code § 16418(e)(2) 如果在任何财政年度末,已确定收入超出可拨款金额(如《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 B 条第2款 (a) 项所定义),则根据 (1) 款进行的调拨应按这些超额收入的金额减少。调拨估算应由财政部和立法分析师办公室共同作出。
(f)CA 政府 Code § 16418(f) 尽管有本条的规定,经济不确定性专项基金中根据第11011.30条出售财产所得的款项不得持续拨款,且仅在立法机关拨款后方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