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犯有以下轻罪:
(a)CA 政府 Code § 13030(a) 未能或疏忽制作、核实并向财政部提交本部分要求的任何报告。
(b)CA 政府 Code § 13030(b) 未能或疏忽遵循财政部关于其办公室账目保管的指示。
(c)CA 政府 Code § 13030(c) 拒绝允许财政部代表检查或查阅其办公室的记录、档案、账簿、账目、文件、文书或现金抽屉或现金,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此类检查。
任何此类轻罪的定罪可处以不少于一百美元 ($100) 但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少于30天,或两者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