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999

Explanation

经济发展委员会是一个通过与政府和企业合作,支持和指导加州经济增长的机构。其职责包括识别并建议解决地方经济问题,促进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讨论,评估经济计划的有效性,以及分析各种法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委员会还会应州长或立法机关的要求,开展研究并撰写报告。

经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继续存在。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以下任何及所有方式,为本州最佳的整体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两党立法、行政部门和私营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a)CA 政府 Code § 14999(a) 评估具体的区域或地方经济发展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b)CA 政府 Code § 14999(b) 为州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就经济问题进行持续对话提供一个平台。
(c)CA 政府 Code § 14999(c) 在认为适当时,建议立法,要求评估示范性和持续性的经济发展项目和计划,以确保持续的成本效益。
(d)CA 政府 Code § 14999(d) 识别并报告可能具有其他主要目的的计划和法规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次生影响。
(e)CA 政府 Code § 14999(e) 应州长或立法机关的要求,开展专项研究并准备专项报告。

Section § 14999.1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加州一个由17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的构成。其中三名成员由参议院议事规则委员会任命,三名由众议院议长任命,另外十名由州长在与商业、工业和劳工组织协商后任命。

州长任命的成员中,来自同一政党的不得超过六名,这些成员来自制造业、旅游业和世界贸易等领域。副州长担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则来自与主席不同的政党。委员会可从其成员中任命其他官员。州长根据副州长的提名,任命委员会的执行秘书。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来自副州长办公室。

委员会由17名成员组成,任命方式如下:
三名参议院议员,由参议院议事规则委员会任命。
三名众议院议员,由众议院议长任命。
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的立法机关议员应随任命机构的意愿任职,并应在不与其各自的立法机关议员职位冲突的范围内参与委员会的活动。就本条而言,此类立法机关议员应构成一个关于本条主题的联合调查委员会,并应拥有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议事规则赋予此类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
十名成员由州长经与商业、工业和劳工组织协商后任命,同一政党登记的成员不得超过六名。这10名成员应包括来自制造业、旅游业、世界贸易等经济发展领域以及其他适当领域的人士。这10名成员的任期为四年。首次任命的成员任期如下:四名于1973年1月1日届满;四名于1974年1月1日届满;两名于1975年1月1日届满。
副州长应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应规定选举一名副主席,该副主席须为与主席不同政党的登记成员。委员会可从其成员中选出其认为必要的其他官员。主席和副主席将是所有委员会的临时成员。州长应根据副州长的提名,任命委员会的执行秘书。该被任命者应随副州长的意愿任职。副州长应任命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为副州长办公室的雇员。

Section § 1499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成立特别工作组,调查并报告与其目标相关的特定议题。委员会还可以聘请专家或服务机构,为实现这些目的,进行研究并提供所需的特殊服务。

Section § 1499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设立由非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咨询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代表了州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航空航天、制造业、海事、旅游和全球贸易等。其目标是帮助委员会履行职责,并且这些委员会不会给州政府带来任何费用。

Section § 14999.4

Explanation
委员会成员是无偿工作的,但他们在履行职责时产生的任何必要开支都可以报销,只要委员会主席批准。不过,那些属于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成员,将从他们各自的立法预算中获得报销。

Section § 1499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必须出席才能正式开展业务。此外,委员会的所有会议都必须向公众开放,允许任何人参加。

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应构成开展业务的法定人数。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均应公开举行,并且任何人均可参加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Section § 14999.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委员会应如何举行会议。委员会必须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例会,但主席可以根据需要召集特别会议。如果大多数成员书面同意,委员会也可以在不开会的情况下采取行动。此外,如果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三次会议,则可能被替换。

委员会可在任何例会或特别会议上采取行动。例会应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主席可在其认为有必要处理特殊或紧急事项时随时召集特别会议。如果多数成员书面批准所采取的行动,委员会可在不开会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任何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三次会议的,可被替换。

Section § 14999.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委员会的权力,该委员会承担着特定的职责。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举行听证会、签订协议,并与其他组织合作以完成其使命。此外,它还可以接受联邦资金、礼品、捐赠和其他财政支持,以实现其目标。

委员会应具有履行本章赋予其职责所需的权力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政府 Code § 14999.7(a) 制定其认为适当的关于自身事务开展的规章制度。
(b)CA 政府 Code § 14999.7(b) 举行听证会,签订协议,并实施或执行任何可能必要的、合宜的或适当的行为,以实现本章的宗旨。
(c)CA 政府 Code § 14999.7(c) 与州的任何部门、司、局、委员会或其他机构、其他政府、公共实体、私人组织或公司合作,并争取其合作,以便利其妥善履行本章规定的权力和职责。
(d)CA 政府 Code § 14999.7(d) 接受根据国会法案或行政命令授予的任何联邦资金,用于本章的全部或任何目的。
(e)CA 政府 Code § 14999.7(e) 接受任何赠与、捐赠、拨款或遗赠,用于本章的全部或任何目的。

Section § 14999.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一个委员会将研究如何促进本州的经济增长。他们将研究其他州在促进商业增长方面的法律和计划,并与政府和行业领导者进行讨论。根据他们的发现,他们将提出新的法律建议,以帮助改善经济发展。

委员会应考虑旨在促进本州经济发展的各项计划。委员会应研究其他州与经济发展以及鼓励商业和工业相关的法律和计划,并应与政府官员、商业和工业代表以及任何其他对促进经济发展感兴趣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磋商。委员会应就影响本州经济发展的立法提出建议。

Section § 14999.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每年2月1日前,准备并向州长和立法机关提交一份详细说明其活动、调查结果和建议的报告。

委员会应不迟于每年2月1日,向州长和立法机关提交关于其活动、调查结果和建议的报告。

Section § 14999.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经济发展委员会仅作为立法机关、州长和各种州政府机构的咨询团体。它的职责是提供建议,而不是做出决定或采取官方行动。

此外,成为该委员会的成员并不会使某人成为州的政府官员。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经济发展委员会仅是立法机关、州长以及州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和机构的咨询机构,并且赋予该委员会的职责和职能是其作为咨询机构工作的一部分,或附带于其工作。
立法机关进一步认定并宣布,任何人不得仅凭其在该委员会的成员身份,被视为或认定为加利福尼亚州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