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9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的反歧视法律得到广泛解释,以保护人们免受基于各种个人特征(如种族、性别或残疾)的歧视。它规定,除非现有民权法律提供的保护少于本法,否则这些法律应继续有效。在就业歧视方面,如果退休和福利计划符合公平标准惯例,则不受影响。州政府旨在独占处理就业和住房方面的歧歧视法律,但地方政府仍可执行其自身的就业歧视法律,前提是它们符合某些标准,例如在州政府发出起诉权通知后处理投诉。这些地方性法律必须提供同等或更强的保护,并在州法规制定后一年内与州法规保持一致。

此外,如果采取地方执法行动,根据起诉权通知提起诉讼的时限将被暂停。州政府将制定法规来规范这些地方执法行动,在新的法规生效之前,地方执法必须遵循与现有程序基本相似的程序。投诉人在收到州政府的起诉权通知后,仍保留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a)CA 政府 Code § 12993(a) 本部分的规定应予宽泛解释,以实现本部分的宗旨。本部分不废除任何民权法规定或本州任何其他关于基于种族、宗教信仰、肤色、民族血统、祖籍、身体残疾、精神残疾、医疗状况、遗传信息、婚姻状况、性别、年龄、生殖健康决策或性取向的歧视的法律规定,除非这些规定对本部分所涵盖的列举的各类人群提供的保护较少。
(b)CA 政府 Code § 12993(b) 本部分中关于基于性别或医疗状况的就业歧视的规定,不影响任何善意退休、养老金、员工福利或保险计划的条款或条件的运作,前提是这些条款或条件符合惯常和合理的或精算上稳健的承保惯例。
(c)Copy CA 政府 Code § 12993(c)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993(c)(1)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独占本部分规定所涵盖的就业和住房歧视监管领域,排除任何市、市县、县或州的其他政治分区制定的所有其他禁止就业和住房歧视的法律。
(2)CA 政府 Code § 12993(c)(2) 尽管有第 (1) 款规定,本部分不限制或约束《民法典》第51条的适用。
(3)Copy CA 政府 Code § 12993(c)(3)
(A)Copy CA 政府 Code § 12993(c)(3)(A) 尽管有第 (1) 款规定,本部分不限制或约束任何市、市县、县或州的其他政治分区为执行禁止就业歧视的当地法律而做出的努力,以对抗本部分所涵盖的任何列举的各类人群,前提是该执法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i)CA 政府 Code § 12993(c)(3)(A)(i) 地方执法涉及向部门提交的就业投诉。
(ii)CA 政府 Code § 12993(c)(3)(A)(ii) 地方执法发生在部门根据第12965条发出起诉权通知之后。
(iii)CA 政府 Code § 12993(c)(3)(A)(iii) 地方执法在 (ii) 项所述起诉权通知中指明的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到期之前开始。
(iv)CA 政府 Code § 12993(c)(3)(A)(iv) 地方执法是根据至少与本部分具有同等保护性的地方性法律进行的。
(B)CA 政府 Code § 12993(c)(3)(A)(B) 在根据本款进行地方执法期间,(A) 项 (ii) 目所述起诉权通知中指明的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应予中止。
(C)Copy CA 政府 Code § 12993(c)(3)(A)(C)
(i)Copy CA 政府 Code § 12993(c)(3)(A)(C)(i) 根据第12930条 (e) 款,部门应颁布规范根据本款进行地方执法的法规。
(ii)CA 政府 Code § 12993(c)(3)(A)(C)(i)(ii) 任何根据本款进行的地方执法应在这些法规生效日期起一年内遵守根据本项颁布的法规。
(iii)CA 政府 Code § 12993(c)(3)(A)(C)(i)(iii) 在 (ii) 项所述法规生效日期之前,任何根据本款进行的地方执法应使用与第7章第1条(自第12960条起)所述程序基本相似的程序。
(D)CA 政府 Code § 12993(c)(3)(A)(D) 本款不禁止投诉人在收到部门发出的起诉权通知后提起及时民事诉讼。

Section § 12993.5

Explanation
本条澄清,本法此部分中的任何内容不应被理解为限制或约束另一法律的适用,特别是《民法典》第51.7条。该条涉及基于种族、肤色、宗教、血统、国籍、政治派别、性别、性取向、年龄、残疾或劳资纠纷中的地位而免受暴力或威胁的权利。

Section § 12995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了住房歧视法律不影响哪些方面。它指出,善意且不知情地与涉及投诉的房产打交道的买家或租客受到保护。教育机构可以提供针对特定性别或家庭的住房,前提是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入住机会。基于受保护类别之外的因素做出的住房选择是允许的。法律不允许在住房方面实行优惠待遇或配额。最后,只要公共滋扰法律符合州的非歧视规定,本法就不干涉其执行。

(a)CA 政府 Code § 12995(a) 本部分中关于住房歧视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
(1)CA 政府 Code § 12995(a)(1) 影响任何人在救济授予之前,善意且不知情或未实际收到向部门提起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的通知的情况下,购买、租赁或对住房施加产权负担的所有权或其他权益。
(2)CA 政府 Code § 12995(a)(2) 禁止任何高等教育机构,无论是私立还是公立,提供专供男生或女生使用的住房,只要没有个人被拒绝平等获得住房的权利;或禁止其提供主要供已婚学生或供与其同住的未成年受抚养人学生使用的单独住房。
(3)CA 政府 Code § 12995(a)(3) 禁止基于除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婚姻状况、国籍、血统、家庭状况、残疾或《昂鲁民权法案》禁止的其他理由之外的因素进行选择。
(4)CA 政府 Code § 12995(a)(4) 以优惠或配额方式推广住房。
(b)CA 政府 Code § 12995(b) 本部分中关于住房歧视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州和地方公共滋扰法律的非歧视性执行,前提是这些法律不与本部分的规定相冲突。

Section § 129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法院认定有关就业歧视规定的某个特定部分无效,该裁决仅影响该特定部分。其余规定对其他人和其他所有情况仍然有效。换句话说,法院对某一部分的裁决不会改变法律的其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