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根据第14651条赋予总务局局长或总务局的职责、权力、宗旨、责任和管辖权外,总务局局长或总务局还被授权并指示,仅就州立建筑的建造、改建、维修或改进而言,行使赋予交通局局长、交通局、建筑司或州建筑师的职能和权力,这些职能和权力于1965年9月16日由交通局的建筑司或州建筑师根据本节下列所列法规行使或执行。除非本节将本节下列所列法规下的职能和权力赋予总务局局长或总务局,否则这些职能和权力仍归属于交通局局长或交通局,并可继续由其行使。
(a)CA 政府 Code § 14650(a) 教育法典:第41709条。
(b)CA 政府 Code § 14650(b) 政府法典:第4001、14014、14032、14101、14104、14104.5、14120、14121、14122、14123、14953、15815和541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