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部门和机构加利福尼亚州区域性社会企业倡议项目
Section § 11788
本节定义了本章的关键术语。它明确指出,“雇佣型社会企业”的定义与《失业保险法》中的定义一致。“项目”指的是一项名为“加州社会企业区域倡议项目”的具体举措。“CalOSBA”或“办公室”是“加州小企业倡导办公室”的简称。“主任”是该办公室的负责人。最后,“财务代理”被定义为一个致力于通过拨款和影响分析等多种能力支持雇佣型社会企业的组织。
Section § 11788.1
加州社会企业区域倡议计划旨在通过向雇佣面临就业障碍人士的组织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来帮助这些人群。CalOSBA 将在立法机构批准资金后运营此计划。该计划将通过拨款进行管理,并由指定的财务代理人协助分发资金。负责管理此计划的办公室将与公共和私人实体进行协调,以有效支持就业型社会企业。
Section § 11788.1
本法律条款涉及通过竞争性流程向就业型社会企业授予一次性拨款。这些拨款最高可达50万美元,旨在帮助这些企业发展并提供就业和培训。位于特定区域或由具有相关生活经验的个人领导的企业将获得优先权。除了拨款,这些企业还将获得价值高达拨款金额30%的技术援助,以支持其在商业模式和人力资本等多个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负责处理拨款的财政代理人可将最多10%的资金用于行政管理目的。
Section § 11788.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财政代理人符合某些标准,该办公室可以指定其为财政代理人。该代理人必须擅长连接各种州和地方机构,以帮助面临严重障碍的人群,并促进劳动力、社会服务和司法系统等各系统之间的协作。
财政代理人还应提供一个清晰、竞争性的流程,用于选择就业型社会企业以获得拨款。这些企业需要证明它们在促进个人经济进步方面取得了成功,包括拥有强大的营收增长模式以及一个详细、数据驱动的项目,能够带来积极的员工成果。
此外,企业领导层应有清晰的增长愿景,并致力于种族平等。最后,企业必须财务稳定,并能够与小企业支持中心合作以实施改进措施。
Section § 11788.3
本节概述了办公室将如何评估寻求资金的财务代理人。评估将基于他们计划如何有效使用资金,以及他们如何清晰地记录和实现其目标。拟议的管理策略以及代理人与其他地方和政府资源提供者合作的能力也同样重要。最后,还将考虑财务代理人过去在私人资金方面的表现以及其财务控制的健全性。
Section § 11788.4
当拨款获得批准后,办公室会向财务代理人发出通知。该通知会详细说明拨款金额,并要求定期提交绩效报告。这些报告必须包含受协助社会企业的数量和详细信息、分配的资金、企业规模、所在地、与政府机构的协作情况、行业部门、领导者的人口统计数据、就业创造统计数据以及雇员的人口统计数据。
财务代理人还需要提供财务报告,列出与顾问、培训、行政和营销相关的姓名和费用,以及协助的持续时间和开始日期。财务代理人接受这些报告职责是其作为财务代理人角色的一部分,并且必须在协议结束后6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