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12096.6(a)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GO-Biz 应根据本条设立加州竞争拨款计划。
(b)CA 政府 Code § 12096.6(b)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GO-Biz 有权根据本条提供拨款。GO-Biz 仅向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标准的申请人提供拨款:
(1)CA 政府 Code § 12096.6(b)(1) 申请人将在本州创造至少 500 个新的全职工作岗位,根据年度全职等效人数确定,该定义按照《加州法规》第 10 篇第 8000 节(截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文本)的规定。
(2)CA 政府 Code § 12096.6(b)(2) 申请人将在本州进行一项重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定义为五年内需要至少一千万美元 ($10,000,000) 建设或翻新支出的项目。
(3)CA 政府 Code § 12096.6(b)(3) 申请人将在高贫困地区或高失业地区创造就业或进行投资,这些术语的定义按照《加州法规》第 10 篇第 8000 节(截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文本)的规定,在本州进行。
(c)CA 政府 Code § 12096.6(c) 委员会应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第 18410.2 节 (b) 款批准或拒绝拨款。
(d)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d)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d)(1) 拨款金额应在 GO-Biz 与合格受赠人之间的书面协议中列明,并应基于《税收和税务法典》第 17059.2 节和第 23689 节 (a) 款 (2) 项 (A) 至 (L) 分项(含)所述的因素,以及 (2) 项所述的考量因素。
(2)CA 政府 Code § 12096.6(d)(2) 在根据本节决定是否与合格受赠人签订书面协议时,GO-Biz 应考虑该拨款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合格受赠人(或任何其他加州企业)在本州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意愿或两者兼有,这些就业机会若无此拨款,可能不会在本州创造。GO-Biz 还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因素:
(A)CA 政府 Code § 12096.6(d)(2)(A) 合格受赠人的财务偿付能力以及合格受赠人为其拟议扩张提供资金的能力。
(B)CA 政府 Code § 12096.6(d)(2)(B) 合格受赠人当前和以往遵守联邦和州法律的情况。
(C)CA 政府 Code § 12096.6(d)(2)(C) 涉及合格受赠人的当前和以往诉讼。
(D)CA 政府 Code § 12096.6(d)(2)(D) 合格受赠人与根据本节允许提供与拨款相关服务的任何第三方之间的费用安排的合理性。
(E)CA 政府 Code § 12096.6(d)(2)(E) GO-Biz 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因素,以确保根据本条允许的加州竞争拨款计划的管理成为问责制和透明度的典范,并确保有限拨款资金的有效利用最大化。
(F)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 对于在 2023-24 财政年度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根据本项作出的决定,受赠人是否愿意将就业机会从颁布了以下任何法律的州迁入加州:
(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i) 废止或撤销,或具有废止或撤销现有州法律对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歧视的保护作用。
(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ii) 授权或要求歧视同性伴侣或其家庭,或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歧视。
(i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iii) 制造反歧视法的豁免,以允许歧视同性伴侣或其家庭,或允许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歧视。
(iv)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iv) 否认或干涉,或具有否认或干涉女性选择生育或选择并获得堕胎的权利,按照《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06 篇第 2 部分第 2 章第 2.5 条(自第 123460 节起)的规定。
(G)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 对于在 2023-24 财政年度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根据本项作出的决定,受赠人承诺公平对待其员工并在本州创造高质量的全职工资和薪金工作。证明受赠人承诺的证据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i) 为非管理层员工提供的培训、职业发展阶梯、学徒或预学徒计划。
(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ii) 劳资联合支持信。
(i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iii) 与兼职、临时工和独立承包商相比,全职工资和薪金员工的比例较高。
(iv)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iv) 在过去10年内,几乎没有不良安全记录,或没有与任何州或联邦环境和劳动法律相关的已解决或待决诉讼、违规行为、传票、罚款或处罚的历史。
(H)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d)(2)(H)
(i)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d)(2)(H)(i) 在任何财政年度拨款的总额中,分配给任何一个受助人的金额不得超过30%。
(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H)(i)(ii) 对于2023-24财政年度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如果拨款将用作企业申请或获得联邦激励措施以进行半导体研发或制造的州配套资金,则(i)款不适用。
(e)CA 政府 Code § 12096.6(e) 合格受助人只有在未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17059.2或23689节就其申请拨款的相同就业岗位或投资获得税收抵免的情况下,方可根据本条获得拨款。
(f)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f)
(d)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f)(d)款所述的书面协议应包括以下两项:
(1)CA 政府 Code § 12096.6(f)(1) 规定拨款是经批准后全额拨付,还是在合格受助人满意地达到双方同意的里程碑时,根据里程碑分期拨付。
(2)CA 政府 Code § 12096.6(f)(2) 允许委员会在合格受助人未能履行书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时,全部或部分收回拨款的规定。
(g)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g)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g)(1) 本节(d)款(2)项(F)和(G)分项在2022-23财政年度的实施被视为紧急情况,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和安全或普遍福祉是必要的,因此,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特此授权在2022-23财政年度期间,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3.5章(第11340节起))的规章制定条款,制定紧急法规以实施本节(d)款(2)项(F)和(G)分项。
(2)CA 政府 Code § 12096.6(g)(2) 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批准根据本款制定的紧急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