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096.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加州竞争拨款计划”的关键术语。它解释说,“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在加州合法开展业务的纳税人,例如个人或公司,他们希望向GO-Biz(即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申请拨款。

“加州竞争拨款计划”指的是提供这些拨款的具体项目。所提及的“委员会”是加州竞争税收抵免委员会。“合格受赠人”必须符合另一条款中列出的特定标准。“收回拨款金额”是指如果委员会决定收回,需要退还的拨款的任何部分。

就本条而言,以下所有定义均适用:
(a)CA 政府 Code § 12096.6(a) “申请人”指任何纳税人,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公司或合伙企业,其向GO-Biz提交加州竞争拨款计划申请,且该申请人是经合法授权在加州开展业务的个人或实体,或将在根据本条签订协议之前,向州务卿注册成立、取得资格或登记以在加州开展业务。
(b)CA 政府 Code § 12096.6(b) “加州竞争拨款计划”指授权本条所允许拨款的计划。
(c)CA 政府 Code § 12096.6(c) “委员会”指根据《税收和赋税法》第18410.2节设立的加州竞争税收抵免委员会。
(d)CA 政府 Code § 12096.6(d) “GO-Biz”指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e)CA 政府 Code § 12096.6(e) “合格受赠人”指根据本条申请拨款且符合第12096.6.1节(b)款要求的申请人。
(f)CA 政府 Code § 12096.6(f) “收回拨款金额”指根据本条和《税收和赋税法》第18410.2节,经委员会全部或部分批准的任何收回拨款建议中确定的金额。

Section § 12096.6

Explanation

本法律设立了由 GO-Biz 运营的加州竞争拨款计划,该计划向对本州就业市场或基础设施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提供拨款。要符合资格,申请人必须创造 500 个新工作岗位,或在基础设施改善方面投资至少 1000 万美元,或在高贫困或高失业地区运营。拨款仅授予未获得相关税收抵免的合格申请人。拨款通过书面协议最终确定,其中规定了分配条款以及在未满足条款时全额或部分收回的条件。

拨款决定会考虑财务稳定性、法律合规性以及从存在歧视性法律或干涉女性权利的州迁入就业机会等因素。此外,还关注公平对待员工和创造高质量就业机会。在紧急情况下,GO-Biz 可以实施即时法规。每个受赠人在一个财政年度内获得的拨款不得超过总拨款的 30%,除非与联邦对半导体研发或制造的激励措施相匹配。

(a)CA 政府 Code § 12096.6(a)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GO-Biz 应根据本条设立加州竞争拨款计划。
(b)CA 政府 Code § 12096.6(b)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GO-Biz 有权根据本条提供拨款。GO-Biz 仅向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标准的申请人提供拨款:
(1)CA 政府 Code § 12096.6(b)(1) 申请人将在本州创造至少 500 个新的全职工作岗位,根据年度全职等效人数确定,该定义按照《加州法规》第 10 篇第 8000 节(截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文本)的规定。
(2)CA 政府 Code § 12096.6(b)(2) 申请人将在本州进行一项重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定义为五年内需要至少一千万美元 ($10,000,000) 建设或翻新支出的项目。
(3)CA 政府 Code § 12096.6(b)(3) 申请人将在高贫困地区或高失业地区创造就业或进行投资,这些术语的定义按照《加州法规》第 10 篇第 8000 节(截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文本)的规定,在本州进行。
(c)CA 政府 Code § 12096.6(c) 委员会应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第 18410.2 节 (b) 款批准或拒绝拨款。
(d)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d)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d)(1) 拨款金额应在 GO-Biz 与合格受赠人之间的书面协议中列明,并应基于《税收和税务法典》第 17059.2 节和第 23689 节 (a) 款 (2) 项 (A) 至 (L) 分项(含)所述的因素,以及 (2) 项所述的考量因素。
(2)CA 政府 Code § 12096.6(d)(2) 在根据本节决定是否与合格受赠人签订书面协议时,GO-Biz 应考虑该拨款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合格受赠人(或任何其他加州企业)在本州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意愿或两者兼有,这些就业机会若无此拨款,可能不会在本州创造。GO-Biz 还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因素:
(A)CA 政府 Code § 12096.6(d)(2)(A) 合格受赠人的财务偿付能力以及合格受赠人为其拟议扩张提供资金的能力。
(B)CA 政府 Code § 12096.6(d)(2)(B) 合格受赠人当前和以往遵守联邦和州法律的情况。
(C)CA 政府 Code § 12096.6(d)(2)(C) 涉及合格受赠人的当前和以往诉讼。
(D)CA 政府 Code § 12096.6(d)(2)(D) 合格受赠人与根据本节允许提供与拨款相关服务的任何第三方之间的费用安排的合理性。
(E)CA 政府 Code § 12096.6(d)(2)(E) GO-Biz 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因素,以确保根据本条允许的加州竞争拨款计划的管理成为问责制和透明度的典范,并确保有限拨款资金的有效利用最大化。
(F)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 对于在 2023-24 财政年度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根据本项作出的决定,受赠人是否愿意将就业机会从颁布了以下任何法律的州迁入加州:
(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i) 废止或撤销,或具有废止或撤销现有州法律对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歧视的保护作用。
(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ii) 授权或要求歧视同性伴侣或其家庭,或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歧视。
(i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iii) 制造反歧视法的豁免,以允许歧视同性伴侣或其家庭,或允许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歧视。
(iv)CA 政府 Code § 12096.6(d)(2)(F)(iv) 否认或干涉,或具有否认或干涉女性选择生育或选择并获得堕胎的权利,按照《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06 篇第 2 部分第 2 章第 2.5 条(自第 123460 节起)的规定。
(G)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 对于在 2023-24 财政年度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根据本项作出的决定,受赠人承诺公平对待其员工并在本州创造高质量的全职工资和薪金工作。证明受赠人承诺的证据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i) 为非管理层员工提供的培训、职业发展阶梯、学徒或预学徒计划。
(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ii) 劳资联合支持信。
(i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iii) 与兼职、临时工和独立承包商相比,全职工资和薪金员工的比例较高。
(iv)CA 政府 Code § 12096.6(d)(2)(G)(iv) 在过去10年内,几乎没有不良安全记录,或没有与任何州或联邦环境和劳动法律相关的已解决或待决诉讼、违规行为、传票、罚款或处罚的历史。
(H)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d)(2)(H)
(i)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d)(2)(H)(i) 在任何财政年度拨款的总额中,分配给任何一个受助人的金额不得超过30%。
(ii)CA 政府 Code § 12096.6(d)(2)(H)(i)(ii) 对于2023-24财政年度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如果拨款将用作企业申请或获得联邦激励措施以进行半导体研发或制造的州配套资金,则(i)款不适用。
(e)CA 政府 Code § 12096.6(e) 合格受助人只有在未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17059.2或23689节就其申请拨款的相同就业岗位或投资获得税收抵免的情况下,方可根据本条获得拨款。
(f)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f)
(d)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f)(d)款所述的书面协议应包括以下两项:
(1)CA 政府 Code § 12096.6(f)(1) 规定拨款是经批准后全额拨付,还是在合格受助人满意地达到双方同意的里程碑时,根据里程碑分期拨付。
(2)CA 政府 Code § 12096.6(f)(2) 允许委员会在合格受助人未能履行书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时,全部或部分收回拨款的规定。
(g)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g)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096.6(g)(1) 本节(d)款(2)项(F)和(G)分项在2022-23财政年度的实施被视为紧急情况,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和安全或普遍福祉是必要的,因此,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特此授权在2022-23财政年度期间,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3.5章(第11340节起))的规章制定条款,制定紧急法规以实施本节(d)款(2)项(F)和(G)分项。
(2)CA 政府 Code § 12096.6(g)(2) 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批准根据本款制定的紧急法规。

Section § 1209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拨款接受者未能履行其协议条款,拨款可能会被部分或全部收回。如果收回获得批准,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将负责收取这些资金。任何被收回的资金将转入普通基金,或者,如果需要,如果来源不同,则退还给原始资金来源。

(a)CA 政府 Code § 12096.6(a) 如果符合条件的受助人未能履行根据第12096.6.1条签订的书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则拨款可以被全部或部分收回。
(b)CA 政府 Code § 12096.6(b) 委员会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第18410.2条批准的任何拨款的全部或部分收回,应由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第2编第10.2部分第5章第9条(自第19296条起)的规定进行征收。
(c)CA 政府 Code § 12096.6(c) 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第2编第10.2部分第5章第9条(自第19296条起)收回的款项应转入普通基金,并且,如果必要,如果不是普通基金,则转入拨款来源基金。

Section § 12096.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 GO-Biz 和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在向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发放补助金方面的职责。GO-Biz 必须协商补助金协议的条款,提交审批,并在网上公布关键信息,例如受助人名称、投资金额、就业岗位数量、补助金金额、任何收回的资金以及主要就业地点。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必须审查受助人的记录以确保合规性,并提醒 GO-Biz 任何潜在的协议违约行为,同时提供任何疑虑的详细理由。

(a)CA 政府 Code § 12096.6(a) GO-Biz 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政府 Code § 12096.6(a)(1) 与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协商拟议书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根据本条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受助人提供允许的补助金。
(2)CA 政府 Code § 12096.6(a)(2) 将协商后的书面协议提交委员会,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第 18410.2 条的规定进行批准。
(3)CA 政府 Code § 12096.6(a)(3) 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以下所有信息:
(A)CA 政府 Code § 12096.6(a)(3)(A) 获得补助金的每个符合条件的受助人的名称。
(B)CA 政府 Code § 12096.6(a)(3)(B) 每个符合条件的受助人估计的投资金额。
(C)CA 政府 Code § 12096.6(a)(3)(C) 估计创造或保留的就业岗位数量。
(D)CA 政府 Code § 12096.6(a)(3)(D) 批准给符合条件的受助人的补助金金额。
(E)CA 政府 Code § 12096.6(a)(3)(E) 如适用,从符合条件的受助人收回的补助金金额。
(F)CA 政府 Code § 12096.6(a)(3)(F) 受助人承诺增加净就业岗位数量或进行投资的主要地点。主要地点应按城市列出,或在非建制地区按县列出。
(b)CA 政府 Code § 12096.6(b) 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应履行以下两项职责:
(1)CA 政府 Code § 12096.6(b)(1) 审查根据本节获得补助金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受助人的账簿和记录,以确保其遵守符合条件的受助人与 GO-Biz 之间的书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2)CA 政府 Code § 12096.6(b)(2) 尽管有《税收和税务法典》第 19542 条的规定,仍应将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可能违反书面协议的情况通知 GO-Biz,并提供关于该决定的详细依据信息。

Section § 1209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和GO-Biz制定自己的规定,而无需遵循州政府通常冗长、复杂的行政程序。通常情况下,法规需要通过《行政程序法》的审查,但本条文为这两个机构提供了例外。此外,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和GO-Biz可以相互共享信息,以便有效管理“加州竞争拨款计划”,尽管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19542条的规定,这种信息共享通常是不被允许的。

Section § 1209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2030年1月1日之后将不再有效。这意味着其中包含的任何规则或规定将从该日期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