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1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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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条文将该法规命名为《加州公民媒体法案》。

Section § 121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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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公民媒体计划旨在支持本州的新闻业。其目标包括加强新闻界、帮助加州居民获取有关其社区的信息、确保在线出版物的可持续性,以及支持新闻机构,特别是那些服务于代表性不足群体的机构。

将任命一个由九名成员组成的咨询委员会来监督该计划。该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加州新闻出版商协会和拉丁裔媒体合作组织等各种媒体机构的代表,以确保声音和视角的多元化。

(a)CA 政府 Code § 12100.161(a) 加州公民媒体计划特此设立,由该办公室管理,旨在推进以下目标:
(1)CA 政府 Code § 12100.161(a)(1) 通过支持一支强大而充满活力的加州新闻记者队伍,并加强新闻业在我们的民主制度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增进公共利益。
(2)CA 政府 Code § 12100.161(a)(2) 通过促进加州居民对他们社区和政府结构信息的更深入理解和获取,从而赋能加州居民。
(3)CA 政府 Code § 12100.161(a)(3) 确保现有和新的在线出版物的可持续性,重点关注面向社区的新闻业。
(4)CA 政府 Code § 12100.161(a)(4) 支持加州本地的州和地方新闻机构,特别是那些服务于服务不足和代表性不足社区的机构。
(5)CA 政府 Code § 12100.161(a)(5) 加强促进社会融合、促进公民参与并解决服务不足社区之间不平等问题的新闻业。
(b)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1) 主任应设立并任命一个由九人组成的咨询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A)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1)(A) 两名不限区域成员。
(B)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1)(B) 两名代表加州新闻出版商协会或其继承实体的成员。
(C)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1)(C) 一名代表美国社区媒体或其继承实体的成员。
(D)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1)(D) 一名代表本地独立在线新闻出版商或其继承实体的成员。
(E)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1)(E) 一名代表拉丁裔媒体合作组织或其继承实体的成员。
(F)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1)(F) 一名代表加州黑人媒体或其继承实体的成员。
(G)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1)(G) 一名代表西部媒体工会或其继承实体的成员。
(2)CA 政府 Code § 12100.161(b)(2) 第(1)款(B)至(G)项(含)所述的每个实体均可向主任推荐候选人。

Section § 121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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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设立了加州公民媒体基金,旨在支持新闻业。该基金由一个指定办公室管理,可以接受来自公共和私人来源的资金。公共资金必须与私人捐款分开,并且该办公室负责这些公共资金的支出方式。他们可以听取咨询委员会的建议,但拥有最终决定权。咨询委员会可以就私人捐款的分配提出建议,特别是分配给雇佣更多记者的媒体机构,旨在促进州内新闻业的就业。基金中用于行政管理费用不得超过7.5%。公共资金必须优先支持地方和社区新闻机构,并且任何一年内公共资金的支出不得超过私人资金的支出总额。

(a)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2(a)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2(a)(1)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加州公民媒体基金,由该办公室管理。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存入该基金的所有资金,包括州普通基金拨款和私人遗赠、捐赠、赠与或补助,均持续拨付给该办公室,用于本条的目的。基金中的公共资金应与私人资金分开核算。
(2)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2(a)(2)
(A)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2(a)(2)(A) 该办公室可接受来自私人来源的捐款,包括私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
(B)CA 政府 Code § 12100.162(a)(2)(A)(B) 根据分段 (A)提供的所有捐款应存入该基金。
(b)CA 政府 Code § 12100.162(b) 该办公室应指导基金中公共资金的支出,符合本条规定的目的并受其限制。
(c)CA 政府 Code § 12100.162(c) 该办公室可征求咨询委员会的建议,但应根据本条的要求,对基金中公共资金的支出保留全权酌处和控制权。
(d)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2(d)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2(d)(1) 咨询委员会应就私人捐赠资金的分配向办公室提出建议。如果私人资金由捐赠者指定的第三方管理人持有,办公室应向管理人提供这些资金的支出指示。
(2)CA 政府 Code § 12100.162(d)(2) 在考虑 私人资金的分配时,咨询委员会可寻求根据出版商在该州雇佣的记者人数,按比例向出版商分配资金,旨在增加该州雇佣的记者总数。
(e)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2(e)
(1)Copy CA 政府 Code § 12100.162(e)(1) 基金中用于本条行政管理的资金不得超过7.5%。
(2)CA 政府 Code § 12100.162(e)(2) 基金中的公共资金应用于促进本条的目的。
(3)CA 政府 Code § 12100.162(e)(3) 该办公室可与第三方签订协议,以管理全部或部分由基金分配的公共资金资助的项目。
(4)CA 政府 Code § 12100.162(e)(4) 在支出基金中的公共资金时,该办公室应优先向支持 地方和社区新闻机构的分配。
(5)CA 政府 Code § 12100.162(e)(5) 在任何财政年度,加州公民媒体基金的公共资金总支出不得超过私人资金的总支出,无论是捐赠给基金,还是捐赠给根据与办公室的协议持有和支付这些资金的第三方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