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060

Explanation
本法将本条所指的“灾难”定义为一种情况,即由加利福尼亚州的战争或敌人袭击(例如核打击)引起,导致州长被杀、失踪或受伤过重而无法履行职责。

Section § 120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长任命4到7名公民作为潜在的继任者,以便在发生灾难时接任州长职务。这些被任命者必须来自州内不同地区,以确保他们在灾难中生存的可能性最大。一旦被任命,这些人必须获得参议院的确认,并宣誓负责任地履行职责。州长有权随时替换任何被任命者。

Section § 12062

Explanation

如果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州长职位空缺,一名灾害代理州长将按照特定的继任顺序接任。此人将宣布其新角色,宣誓就职,并担任州长,直到现任州长能够恢复职务,或一位新州长上任,或顺位更高的人接任。

如果依照宪法第四条第21款的规定,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州长职位未被填补,则其中一名灾害代理州长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填补该职位,并应声明该灾害代理州长正在履行其职责,宣誓就职,并继续任职,直到现任州长能够履行其职责,或直到现任州长的继任者被选出并符合资格,或直到顺序在前的继任者声明其正在履行该职位并宣誓就职。如果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顺序在前的继任者无人填补该职位,则灾害代理州长可以声明其正在履行州长职位并宣誓就职。

Section § 12063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在灾害期间临时担任州长,他们将拥有州长的所有权力和职责,并获得该职务所附带的薪资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