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社区服务和发展部
Section § 12085
本法律规定,尽管加利福尼亚州经济已取得进步,但仍有许多人生活在贫困中。本州旨在通过提供服务来帮助个人,特别是低收入者、无家可归者、老年人或移民,这些服务帮助他们找到工作、获得教育、更好地管理收入并获得体面住房。此外,本州还将提供紧急援助,并确保各项服务有效协同工作。目标是让公共和私营部门都参与到这些工作中。作为其中一部分,加利福尼亚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下属的社区服务与发展部将负责监督这些举措。
Section § 12085.5
这项法律意味着,如果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提到“州经济机会办公室”或“经济机会部”,那么现在应该理解为它指的是“社区服务和发展部”。
Section § 12086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社区服务与发展部的领导结构。该部门由主任领导,主任由州长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主任根据州长的意愿任职,并领取固定薪资。此外,州长还可以任命一名首席副主任和一名其他副主任,两人均根据州长的意愿任职。其他必要的雇员由主任根据《州公务员法》的指导方针聘用,主任也负责规定他们的工作职责。
Section § 12087
这项法律赋予一个部门权力,以监督加州旨在扶贫的计划。这包括认可某些机构和部落作为这些计划的运营者,申请和管理联邦整笔拨款资金,并确保财政责任和计划绩效。该部门还提供支持和协调,以避免重复工作,与相关社区和政府团体保持沟通,并收集重要数据来支持这些工作。此外,他们还规划扶贫战略,鼓励社区参与,就相关计划向州长提供建议,并评估这些计划的影响。他们还有权制定规则和管理合同,以促进这些活动。
Section § 12087.2
这项法律旨在通过低收入家庭水费援助计划,帮助加州低收入家庭支付水费。该计划旨在优先使用联邦法律提供的资金,帮助这些家庭减少逾期水费。社区服务与发展部将管理该计划,包括制定一份计划,详细说明谁有资格获得援助、资金如何分配以及如何收集数据。该部门必须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将这些信息在线公布。此外,该计划鼓励公众参与规划过程,并豁免某些合同的竞争性招标,以加快实施。
Section § 12087.5
本节概述了部门在运行能源效率低收入家庭防风雨改造计划方面的职责。部门可以为该计划制定规则和指南,并且需要在最终确定任何草案指南之前 30 天将其在线发布。他们还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征求对这些草案的反馈意见,且需提前 15 天发布通知。此外,特定的州行政程序规则不适用于制定这些指南和合同。
Section § 12087.6
负责能源效率低收入家庭防风雨改造计划的部门,必须制定新的程序,以选择为低收入家庭提供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服务的组织。在选择这些组织时,优先考虑那些已与所服务当地社区建立联系的,以及在提供这些服务方面有良好记录的组织。部门还必须确保所有潜在申请人了解申请流程的任何变化。此外,自2017年7月1日起,部门在规划和设定采购目标时,必须征求社区利益相关者和立法人员的意见,并且必须在发布新的申请征集书之前至少提前三个月进行。
Section § 12087.9
这项法律要求社区服务与发展部在2021年前与加州能源委员会和州公共卫生部健康公平办公室合作,制定一项计划。该计划应侧重于改善弱势社区低收入居民的能源和健康服务。它明确指出需要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与能源计划之间的协调,确保项目能降低成本、改善租户健康并提升室内空气质量。
此外,该法规强调执行州能源计划规则,以保持低收入租房者的住房负担能力。
Section § 12087.10
本节要求该部门与相关机构合作,在2023年1月1日前评估某项特定项目的有效性。该评估必须包含几个部分。首先,它应收集能源升级后的租金上涨数据以及租户搬迁或驱逐率,以帮助改进可负担性措施。其次,它应总结低于市场价的多户可负担房产参与该项目的情况,详细说明营销工作和不参与的原因。最后,它应与公共卫生项目合作建立一个数据库,追踪在家庭审计中发现的负面健康状况,从而帮助识别社区中的环境和健康问题。
Section § 12088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加州的经济机会部已被移至卫生和福利局,并更名为社区服务与发展部。旧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现由新部门及其主任负责处理。
Section § 12089
本节设立了归化服务计划,该计划由加利福尼亚州的社区服务与发展部负责运营。其目的是向帮助合法永久居民成为美国公民的社区组织提供资金。该计划根据与相关利益攸关方协商制定的方法分配这些资金,并取决于可用的预算拨款。
为确保该计划的成功,它强调与包括该地区的服务提供者以及州教育部的英语和公民教育受助者在内的各种团体合作。此外,该计划还侧重于建立转介系统,以告知移民其所在地区的成人教育、英语扫盲和公民身份资源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