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819.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概述了加州立法机关为建设更多南加州退伍军人安养院提供资金的计划。在巴斯托选址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可以发行债券为更多选址提供资金。总计一千二百万美元的债券资金被分配用于第二个选址的规划和建设。另有六千六百万美元的联邦资金也已指定用于新选址的建设或贷款偿还。

公共工程委员会可以借款以推进项目并支付建设和融资等费用。退伍军人事务部可以签订租赁协议以完成项目,并需按要求通知立法机构。本法律将在丘拉维斯塔项目完成后以及相关财务记录结清后失效。

(a)CA 政府 Code § 15819.90(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在巴斯托退伍军人安养院建成后,为南加州退伍军人安养院的三个额外选址拨款,总计四个选址。
(b)Copy CA 政府 Code § 15819.90(b)
(1)Copy CA 政府 Code § 15819.90(b)(1) (A) 委员会应根据第5章(自第15830条起)发行收益债券、可转让票据或可转让债券预期票据,仅依照分段 (B) 为南加州退伍军人安养院的额外选址建设提供资金。
(B)CA 政府 Code § 15819.90(b)(1)(B) 第二个选址的授权和债券发行应在部门证明第一个选址(巴斯托退伍军人安养院)已建成并开放,并向州公共工程委员会证明该设施已全面投入运营且对第二个选址有明确需求后进行。
(2)CA 政府 Code § 15819.90(b)(2) 第二、第三和第四个选址应在位于巴斯托的第一个选址之外。
(c)CA 政府 Code § 15819.90(c) 根据第5章(自第15830条起)为本目的进行资本支出而出售的收益债券、可转让票据或可转让债券预期票据的金额不得超过一千二百万美元 ($12,000,000)。该金额应根据需要用于南加州退伍军人安养院第二个选址的选址研究、适宜性报告、环境研究、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建设和设备。这些资金还应用于偿还根据1995年第943号法规新增的原第15819.90条所提供的与第一和第二个选址相关的任何贷款。
(d)CA 政府 Code § 15819.90(d) 除根据分段 (g) 拨款的资金外,根据1977年《州退伍军人安养院援助改进法案》(38 U.S.C.A. Sec. 8131 et seq.)可获得的六千六百万美元 ($66,000,000) 联邦配套资金,特此拨付给委员会,代表退伍军人事务部用于南加州退伍军人安养院第二、第三和第四个选址的建设或偿还任何相关贷款。如果债券未发行或出售,为本条或原第15819.90条目的的任何贷款,应从该部门的年度支持拨款中偿还。
(e)CA 政府 Code § 15819.90(e) 将出售的收益债券、可转让票据或可转让债券预期票据的金额应等于分段 (c) 中提及的所有职能的履行成本,以及分段 (h) 中规定的任何额外金额。
(f)CA 政府 Code § 15819.90(f) 根据本条出售的可转让债券预期票据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条授权的收益债券或可转让票据的金额。
(g)CA 政府 Code § 15819.90(g) 尽管有第13340条的规定,根据第5章(自第15830条起)的融资方式为本条目的获得的资金,特此不分财政年度地拨付给委员会,代表退伍军人事务部用于南加州退伍军人安养院第二个选址的建设或偿还任何相关贷款。
(h)CA 政府 Code § 15819.90(h) 州公共工程委员会可以根据第16212条和第16313条以及任何其他合法资金来源,从集合资金投资账户借款用于项目的所有阶段。
(i)CA 政府 Code § 15819.90(i) 委员会可以根据其在第13332.11条下的权限,授权增加本章规定的选址建设成本。此外,委员会可以授权任何必要的额外金额以支付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建设期间的利息支付、委员会可能授权的用于支付合理所需准备金的融资成本的任何额外金额、根据第16312条从集合资金投资账户为安养院提供的任何临时贷款应支付的利息,以及选址永久融资的发行成本。尽管有第13332.11条分段 (d) 的规定,委员会应将所有超出每个资本支出项目拨款金额10%的增补推迟,直至立法机关为特定项目提供额外资金。
(j)CA 政府 Code § 15819.90(j) 退伍军人事务部特此授权与州公共工程委员会签订任何必要的租赁协议,以完成南加州退伍军人安养院第二、第三和第四个项目选址的建设阶段。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应在执行本条授权的任何租赁协议前至少45天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其意图。
(k)CA 政府 Code § 15819.90(k) 本条将在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向公共工程委员会认证,并经财政部同意,证明丘拉维斯塔的建设项目已完成且所有会计记录已结清后的1月1日废止。

Section § 15819.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某些债券资金将如何用于退伍军人事务项目。在使用债券资金之前,州政府必须收到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提供的联邦配套资金。预计第二、第三和第四个项目场地各将获得总计2200万美元的联邦资金。但是,如果联邦政府已承诺提供这些资金,州政府资金就可以使用。州政府可以资助项目总成本的最高35%。此外,在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证明Chula Vista的建设项目已完成且所有财务记录已结清后,本法律将被废止。

(a)CA 政府 Code § 15819.95(a) 根据第15819.90条发行债券所产生的资金,仅在收到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提供的相应联邦配套资金后方可支出。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应书面通知议会首席书记、州务卿和州公共工程委员会,联邦配套资金已到位,议会首席书记应在《议会日志》中公布此通知。
第二、第三和第四个场地应收到的联邦配套资金总额均为两千二百万美元 ($22,000,000);但是,如果联邦已承诺提供这些配套资金,则无需在支出根据第15819.90条授权发行的债券资金之前收到全部金额。委员会可向退伍军人事务部拨款,用于支付相当于总购置和建设成本35%的开支。
(b)CA 政府 Code § 15819.95(b) 本节应在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向公共工程委员会证明且经财政部同意,Chula Vista的建设项目已完成且所有会计记录已结清后的次年1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