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050

Explanation

加州司法部长负责与内华达州、亚利桑那州和俄勒冈州的代表合作,探讨这些州之间是否需要一项协议来应对有组织犯罪。

司法部长应与内华达州、亚利桑那州和俄勒冈州的代表共同研究关于控制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州际协定的必要性和可取性。

Section § 15051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任何涉及加利福尼亚州、内华达州、俄勒冈州或亚利桑那州的协议(也称作“协定”),只有在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关、内华达州、俄勒冈州或亚利桑那州立法机关之一以及美国国会都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根据本条提出的任何协定,在获得本州立法机关、内华达州、俄勒冈州或亚利桑那州立法机关以及美国国会批准之前,对加利福尼亚州不具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