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9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当有人对拒绝与某些犯罪相关的赔偿决定提出异议时,听证会的规则。如果您想对拒绝决定提出异议,委员会将为您举行听证会,并至少提前10天通知您。如果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性侵犯或家庭暴力,则适用特殊的隐私规定,但您可以要求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您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符合获得赔偿的资格。这些听证会是非正式的,委员会可以考虑各种类型的证据,包括公共机构的报告。决定通常在六个月内作出,您只能请求一次重新审议。除非满足某些财务条件,否则该法律将从2024年7月1日起失效,如果条件满足,则将于2025年1月1日废止。

(a)CA 政府 Code § 13959(a) 委员会应向对工作人员全部或部分拒绝赔偿的建议提出异议的申请人举行听证会。
(b)CA 政府 Code § 13959(b) 委员会应在听证会日期前至少10天通知申请人。尽管有第11123条规定,如果委员会正在审议的上诉涉及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性侵犯犯罪或家庭暴力犯罪,委员会可将除委员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福利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父母或监护人、申请人的代表、证人以及申请人选择的在听证会期间向申请人提供协助的其他人员之外的所有人排除在听证会之外。但是,如果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表要求听证会向公众开放,委员会不得将任何人排除在听证会之外。
(c)CA 政府 Code § 13959(c) 在听证会上,寻求赔偿的人应承担通过证据优势证明其符合第13955条规定的资格要素的责任。
(d)CA 政府 Code § 13959(d)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在确定赔偿资格和决定赔偿金额时,委员会应适用提交申请之日生效的法律。
(e)Copy CA 政府 Code § 13959(e)
(1)Copy CA 政府 Code § 13959(e)(1) 听证会应是非正式的,无需按照与证据和证人相关的技术规则进行。委员会可以依赖任何相关证据,只要该证据是负责任的人在处理重大事务时习惯依赖的证据,无论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在民事诉讼中反对采纳该证据不当的普通法或成文法规则。委员会可以依赖为委员会准备的书面报告,或从负责调查犯罪的公共机构收到的其他信息。如果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表选择不出席听证会,委员会可以仅根据赔偿申请、工作人员报告以及记录中出现的其他证据采取行动。
(2)CA 政府 Code § 13959(e)(2) 委员会应允许服务性动物在听证会上作证时陪同并支持证人。
(f)CA 政府 Code § 13959(f) 听证会应在不同地点举行,其频率应足以确保上诉的快速裁决。如果申请人必须出席听证会,委员会应尽可能安排在方便的地点举行申请人的听证会,或通过电话进行听证会。
(g)CA 政府 Code § 13959(g) 委员会可以将上诉听证会委托给听证官。
(h)CA 政府 Code § 13959(h) 委员会的决定应在委员会收到上诉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除非委员会认定信息不足以作出决定。如果委员会认定信息不足以作出决定,委员会应在收到上诉之日起六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副本应亲自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表,或通过邮件寄送给他们。
(i)CA 政府 Code § 13959(i) 委员会可根据申请人的书面请求,命令对决定进行全部或部分重新审议。委员会不得就任何一项赔偿上诉决定批准超过一次的重新审议请求。委员会不应考虑在原决定亲自送达后超过30个日历日或邮寄后超过60个日历日向委员会提交的任何重新审议请求。
(j)CA 政府 Code § 13959(j) 委员会可自行决定,随时主动命令对决定进行全部或部分重新审议。
(k)CA 政府 Code § 13959(k) 在委员会拒绝重新审议请求后提交的证据不应被考虑,除非委员会选择主动重新审议其决定。
(l)Copy CA 政府 Code § 13959(l)
(1)Copy CA 政府 Code § 13959(l)(1) 本条仅在以下情况下于2024年7月1日失效:如果从2024-25财政年度开始的多年预测中,普通基金资金可用于支持持续的增加和行动,并且如果拨款用于补充赔偿基金以支持本条中的行动。如果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本条将于2025年1月1日废止。
(2)CA 政府 Code § 13959(l)(2) 增加本款的法案所作的修订应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13959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工作人员建议拒绝赔偿,申请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来质疑该决定。委员会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10天通知申请人。如果案件涉及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性侵犯或家庭暴力,听证会可以不对公众开放,除非申请人要求公开。

在听证会上,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应获得赔偿。听证会是非正式的,委员会可以考虑各种类型的证据。如果申请人不出席,委员会可以根据现有信息作出决定。听证会地点会选择方便的,或者在必要时通过电话进行。

委员会可以授权听证官处理上诉,并且必须在四个月内作出书面决定,除非需要更多信息。委员会可以在365天内收到请求后重新审议一次决定,或者随时主动重新审议。新法律条款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前提是获得适当的资金。

(a)CA 政府 Code § 13959(a) 委员会应准予对质疑工作人员全部或部分拒绝赔偿建议的申请人举行听证会。
(b)CA 政府 Code § 13959(b) 委员会应在听证会日期前至少10天通知申请人。尽管有第11123条的规定,如果委员会正在审议的上诉涉及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性侵犯犯罪或家庭暴力犯罪,委员会可以排除听证会中的所有人,但委员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福利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父母或监护人、申请人的代表、证人以及申请人选择的在听证会期间向申请人提供协助的其他人员除外。但是,如果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表要求听证会向公众开放,委员会不得将任何人排除在听证会之外。
(c)CA 政府 Code § 13959(c) 在听证会上,寻求赔偿的人应承担举证责任,通过证据优势证明其符合第13955条规定的资格要素。
(d)CA 政府 Code § 13959(d)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在确定赔偿资格和决定赔偿金额时,委员会应适用提交申请之日生效的法律。
(e)Copy CA 政府 Code § 13959(e)
(1)Copy CA 政府 Code § 13959(e)(1)    听证会应是非正式的,无需按照与证据和证人相关的技术规则进行。委员会可以依赖任何相关证据,只要该证据是负责任的人在处理重大事务时习惯依赖的那种证据,无论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在民事诉讼中反对采纳该证据的普通法或成文法规则。委员会可以依赖为委员会准备的书面报告,或从负责调查犯罪的公共机构收到的其他信息。如果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表选择不出席听证会,委员会可以仅根据赔偿申请、工作人员报告以及记录中出现的其他证据作出决定。
(2)CA 政府 Code § 13959(e)(2) 委员会应允许服务性动物在听证会上作证时陪同并支持证人。
(f)CA 政府 Code § 13959(f) 听证会应在不同地点举行,其频率应足以确保上诉的快速裁决。如果申请人需要出席听证会,委员会应尽可能在方便的地点安排申请人的听证会,或通过电话进行听证会。
(g)CA 政府 Code § 13959(g) 委员会可以授权听证官审理上诉。
(h)CA 政府 Code § 13959(h) 委员会的决定应在收到上诉之日起四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除非委员会认定信息不足以作出决定。如果委员会认定信息不足以作出决定,委员会应在收到上诉之日起四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副本应亲自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表,或邮寄给他们。
(i)CA 政府 Code § 13959(i) 委员会可以根据申请人的书面请求,命令对决定进行全部或部分重新审议。委员会不得就任何一项赔偿上诉决定批准超过一次的重新审议请求。委员会不得审议在原决定亲自送达或邮寄之日起超过365个日历日后提交给委员会的任何重新审议请求。
(j)CA 政府 Code § 13959(j) 委员会可以随时主动酌情命令对决定进行全部或部分重新审议。
(k)CA 政府 Code § 13959(k) 在委员会拒绝重新审议请求后提交的证据不予考虑,除非委员会选择主动重新审议其决定。
(l)CA 政府 Code § 13959(l) 本节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仅当从2024-25财政年度开始的多年预测中,普通基金资金可用于支持持续的增加和行动,并且如果拨出款项以补充赔偿基金以支持本节中的行动。

Section § 13960

Explanation

如果您不同意本法律下的最终决定,您可以通过提交一份“强制令状”申请,要求法院进行审查。您不必在此之前要求复议。提交申请的时间取决于您是否已请求复议以及复议的结果。

如果您提交申请后,但在法院裁决之前,委员会做出有利于您的决定,那么委员会必须承担您的申请费用。法院还可以命令委员会支付您的律师费,但金额不得超过合理费用或1,000美元中的较低者。此外,如果委员会对强制令状的上诉败诉,他们可能需要支付您的律师费。本条规定不影响您根据《民事诉讼法典》其他条款获得律师费。

(a)CA 政府 Code § 13960(a) 根据本章作出的最终决定,可通过依照《民事诉讼法典》第1094.5条提交强制令状申请获得司法审查。申请权不受未向委员会申请复议的影响。申请应按以下方式提交:
(1)CA 政府 Code § 13960(a)(1) 未提出复议请求的,自亲自送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或自邮寄委员会关于赔偿申请的决定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2)CA 政府 Code § 13960(a)(2) 已及时提出复议请求但被委员会驳回的,自亲自送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或自邮寄驳回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3)CA 政府 Code § 13960(a)(3) 已及时提出复议请求并被委员会批准的,或委员会命令复议的,自亲自送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或自邮寄对复议申请的最终决定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b)Copy CA 政府 Code § 13960(b)
(1)Copy CA 政府 Code § 13960(b)(1) 在根据本条规定导致发出强制令状的诉讼中,法院可命令委员会向申请人的律师支付合理的律师费或一千美元 ($1,000),以较低者为准。如果委员会在申请提交后但在司法裁定之前采取有利于申请人的行动,则委员会应支付申请人提交申请的费用。
(2)CA 政府 Code § 13960(b)(2) 如果委员会对强制令状申请的决定提出上诉,且该决定有利于申请人,法院可命令委员会向申请人的律师支付合理的律师费。
(3)CA 政府 Code § 13960(b)(3)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禁止或限制依照《民事诉讼法典》第1021.5条裁定律师费。